高千惠專欄
酷異追擊3:改.頭.換.面─打怪遊戲中的百搭之力
無論真實或想像,所有跨物種、跨黨派的怪奇爭戰,都會召喚一種來自自體、單性、突變、加碼繁衍出的另類勢力。這些沒有被刪除的、具干擾的異類,在神話傳說中有幾個變異之源。淡水與鹹水之戰,原是秩序與混亂的爭戰。在對峙下,多數非主流人口代表混亂,少數統御主流則代表秩序。此關係以「邁向現代性」之名,影響了後人的生活與倫理觀念。
高千惠專欄
無論真實或想像,所有跨物種、跨黨派的怪奇爭戰,都會召喚一種來自自體、單性、突變、加碼繁衍出的另類勢力。這些沒有被刪除的、具干擾的異類,在神話傳說中有幾個變異之源。淡水與鹹水之戰,原是秩序與混亂的爭戰。在對峙下,多數非主流人口代表混亂,少數統御主流則代表秩序。此關係以「邁向現代性」之名,影響了後人的生活與倫理觀念。
蕭文杰專欄
文化資產保存最重要目的,不就是替後代子孫留下見證,保留這塊土地歷史變遷的痕跡,讓人民了解自己國家的歷史嗎?為何「老房子文化運動」卻因為商業活動,反而讓這些目的遭到抹滅?難道商業與文化難以並存嗎?
蘭天律師專欄
著作權法為尊重藝術家之創作自由與精神權益,特別賦予「著作人格權」的保障。創作者可自行決定作品是否公開發表、問世時點,以及需否具名,並保有作品不被恣意變更修改之權利。如何兼顧利用者(或被授權人)的用途,同時符合法律規定,不轉讓或放棄著作人格權,但又可配合科技載體轉換的需求,其間的尊重信任與合約落實,亟需藝文工作者深入掌握智慧財產權知識,透過談判溝通,嚴謹實踐於條文規範中,才能確保著作權益,免於陷入侵權之困境。
高森信男專欄
在過去印象中,米蘭三年展似乎象徵著設計領域的某種標竿和風向雞。而三年展中的國際參與項目,也成為各國競相展示其軟實力的角力場。米蘭三年展雖常被國內定義為「設計領域」的三年展,事實上,該展早已長期著眼於跨領域的合作及展出,使得米蘭三年展早已非常近似於藝術圈所熟悉的「跨領域視覺藝術展」。
阮慶岳專欄
我們講社區總體營造與地方創生,背後想像的其實就是部落價值,想重新找回人跟人的關係。「永續」是其中主軸,並以美國綠黨的10個價值觀作檢驗指標。社區和部落一樣,不是只有簡單的形式,生產和生活必須合成一個體系,並以類同部落的互助共享精神,透過網絡的協作共享,才是建構未來文明的方向。
你是我的眼.藝術不在家
在新柏林的日子,幾乎所有對話都含有paint/painter/colors/medium等字彙,高密度與繪畫相連;除「Golden語」,也很常聽到潑(pouring)、染(stain)等以描述作為代稱的新奇類別。當我們提到「繪畫」(painting)時,不僅只是一個模糊的印象/想像,或隸屬所謂「平面」(2 Dimensions)的籠統分類——從繪畫的物質性出發,它更指向顏色、材料、質感、效果與工作方式。
高千惠專欄
創世文本提供出兩性之戰後,或是利維坦式的分裂後,所有戰役失敗者的突變、污染,不分性別地,都變成了怪物集團成員。這批暗黑部隊不斷被異化、妖化、醜化。而能從怪物集團中翻盤的,便是力大無窮、棄暗投明的昇華者。在拼.貼.組.裝的異力想像中,有關正邪、超人、非人的分類與定位,成為一種記憶基因的清洗與渴求。面對失敗者的怪誕酷異之審美標準,首先要打破的便是有關失敗者的生命定義。
蕭文杰專欄
中央坐視地方政府破壞潛力文化資產,案例可以說是層出不窮,我國《文資法》雖然在第一條強調:「保障文化資產保存普遍平等之參與權。」但事實上文資審議的結果,是縣市首長可以操弄控制的。台灣公民欠缺文化公民與平等參與權,文化權益現狀依舊跟40年前一樣,原地踏步。
蘭天律師專欄
台灣 VR 動畫影片在國際舞台發光發熱的同時,關於作品授權利用的市場機制所牽涉的智慧財產權,在法律層面是否得到相應的處理?製作團隊展開跨界合作、開拓新市場的同時,法律可以及時支援藝術創作的遊戲規則,減少日後無謂的爭議。
詔藝之眼
關於 NFT 仿盤相關的文章已所在多有。NFT 為價格波動性極大的收藏類別已毋庸置疑,當我們再進一步將 NFT 仿盤作品,與實體藝術類仿盤作品的市場軌跡相較,會發現一個相當明顯的的結論:NFT 仿盤的存續壽命更為短暫,且一旦失去收藏家的關注,流動性幾乎完全停滯,成為扎扎實實的 JPG 圖檔收藏,難以再回復其經濟價值。然而,實體藝術的仿盤,即使失去市場熱度,其能夠存續市場的長尾交易,最差者僅是價格上的大幅滑落,交易不至於完全停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