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千惠專欄
Creative Criticism:學習師
自從發現學習者與實驗者之別,是前者擁有一個預期的指標,後者擁有一個不期的結果,我豁然開通了。只要沒有對我產生危害,就沒有移除的必要。只有接受它,才能忘記它。我從學習者進階到學習師,竟看到了機場的所有祕密出口。
高千惠專欄
自從發現學習者與實驗者之別,是前者擁有一個預期的指標,後者擁有一個不期的結果,我豁然開通了。只要沒有對我產生危害,就沒有移除的必要。只有接受它,才能忘記它。我從學習者進階到學習師,竟看到了機場的所有祕密出口。
蕭文杰專欄
在台灣各地的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的推進,公部門在各式營運移轉的過程中,似乎只在乎人潮及是否帶來商機,反而忽視文化資產是人民的集體記憶,保存文化資產是基於歷史、教育的意義。廣義上,文化資產是同屬於全體國民的,如何讓人輕易共享文化財,並回歸所謂公共利益之上,是文資保存政策需要注意的重要部分。
簡子傑X蔡佩桂專欄
李維菁許多年前所寫的某藝術家,告訴我們他老了想有一張好看的臉,而簡子傑引用維菁所寫的楊茂林,則盡在一張「和自己獨處的臉」中。我想,「臉」應該還是關鍵,不容輕易讀取。所以,鴿子無頭才能二次出現在《生活是甜蜜》,無頭鴿屍才被維菁描寫的那位藝術家在東京街頭拾起。
道聽途說
香港,作為一國際化的都市,沒有中文名字的事物並不會遭到非議,例如「M+」,但只要在招牌上出現幾個簡體中文字,卻會被罵「媚共賣港」。亦同樣只有香港,才會敢於探索警察署、監獄和商場的共通點。
黃心蓉專欄
《文化基本法》經過多年的長跑,終於在今年1月的行政院院會中通過修正版,再度送請立法院審議。儘管一波三折,但因過去七年所積累的各界意見,新草案在內容上較前增訂許多,如加入保障文化與藝術工作者生存權及工作權的條文。有沒有想過當我們讚嘆文藝復興時期令人目眩的華麗成就時,又為什麼要吝惜對周遭的藝術家及行政人員付出支持呢?
高森信男專欄
筆者於上期專欄論述中亦曾提及高更於藝術史上所受之尊崇是無可匹敵的,但晚他一至兩個世代以上、循類似路徑前往熱帶異國長居的歐洲藝術家,可能就無法享受到同等的待遇,甚而遭受被藝術史所遺忘的命運。華特.徐畢思(Walter Spies)便是一位重要的例證。
高千惠專欄
從人類有傳播行為以來,便埋伏了「媒體人」的基因。從口傳、紙傳、電傳到網傳,媒體人從電台、電影、舞台劇、電視、司儀、公關、影音、報紙、雜誌、書籍等生產的台前幕後人員,到文字印刷技工、期刊分銷及零售通路者、報販、司機等有關傳送生產線的參與者,便不斷變造。進入網絡年代,人人都是媒體人,人人也都具有變造能力。
蕭文杰專欄
2016年《文化資產保存法》增加了對逾50年公有建造物的保障,有了《文資法》15條,具有文化資產價值的建築,是否就能逃過一劫,答案卻不是肯定。仍有不少具備文化價值的建物,在事證未明確的狀態下就被拆除,如2019年1月12日拆除的日本時代松山療養院舊病棟就是一個明顯例子。
李立鈞專欄
「線」介於「點」和「面」之間。無數的「點」構成了一條線,無數的「線」構成了一個「面」。理論上,「線」雖然有「長度」,但並沒有「寬度」(一旦有了「寬度」,它便成為了「面」)。在這樣的概念之下,「線」其實並非一個確切可見之物,而更像是一個純粹抽象的概念。它只存在於我們的「想像」之中。
黃心蓉專欄
或許只有文化上的認同,才能真正消弭衝突重演的可能,義法兩國政府相繼祭出「文化紅利」作為重新滿足國民精神生活的可能方案。在某種程度上,義大利和法國的文化政策也是建立在以文化底蘊與社會現況相抗衡的類似想法,或許有一些烏托邦的意味,卻也投射了創意與想像一貫的大無畏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