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心蓉專欄
我們從何處而來,往何處而去?談《國家語言發展法》
語言是溝通的工具,也是傳遞文化訊息最重要的載體。台灣對語言相關法案的討論,法案終在2018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2019年1 月9日頒布,此後台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台灣手語」皆為國家語言。
黃心蓉專欄
語言是溝通的工具,也是傳遞文化訊息最重要的載體。台灣對語言相關法案的討論,法案終在2018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2019年1 月9日頒布,此後台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台灣手語」皆為國家語言。
卞卡專欄
社交媒體曝出「葉永青抄襲事件」時,起初我挺認同栗憲庭老師的看法,大致是說葉永青仍然是一個有才華的藝術家,作為朋友的栗老不願意加入到網路的多數人的暴力之中,最後還奉勸葉永青出來說一句道歉。但在我看來,這依然僅僅是一個曾經的年輕人犯錯的個例。這時,我覺得自己秉持了一個冷靜旁觀者的視角。
道聽途說
2019年2月24日,中元畫會成員韓志勳,以96歲高齡逝世。「光的故事:韓志勳」展覽在亞洲協會香港中心(Asia Society)舉行,韓先生就像他畫裡經常出現的圓一樣,在變幻之中踏進永恆。
高森信男專欄
若說徐畢思是晚高更一個世代的倒楣鬼,那被世人所遺忘的蘇珊.溫格(Susanne Wenger)則可以說是晚其兩個世代的(前)殖民地藝術家。
高千惠專欄
自從發現學習者與實驗者之別,是前者擁有一個預期的指標,後者擁有一個不期的結果,我豁然開通了。只要沒有對我產生危害,就沒有移除的必要。只有接受它,才能忘記它。我從學習者進階到學習師,竟看到了機場的所有祕密出口。
蕭文杰專欄
在台灣各地的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的推進,公部門在各式營運移轉的過程中,似乎只在乎人潮及是否帶來商機,反而忽視文化資產是人民的集體記憶,保存文化資產是基於歷史、教育的意義。廣義上,文化資產是同屬於全體國民的,如何讓人輕易共享文化財,並回歸所謂公共利益之上,是文資保存政策需要注意的重要部分。
簡子傑X蔡佩桂專欄
李維菁許多年前所寫的某藝術家,告訴我們他老了想有一張好看的臉,而簡子傑引用維菁所寫的楊茂林,則盡在一張「和自己獨處的臉」中。我想,「臉」應該還是關鍵,不容輕易讀取。所以,鴿子無頭才能二次出現在《生活是甜蜜》,無頭鴿屍才被維菁描寫的那位藝術家在東京街頭拾起。
道聽途說
香港,作為一國際化的都市,沒有中文名字的事物並不會遭到非議,例如「M+」,但只要在招牌上出現幾個簡體中文字,卻會被罵「媚共賣港」。亦同樣只有香港,才會敢於探索警察署、監獄和商場的共通點。
黃心蓉專欄
《文化基本法》經過多年的長跑,終於在今年1月的行政院院會中通過修正版,再度送請立法院審議。儘管一波三折,但因過去七年所積累的各界意見,新草案在內容上較前增訂許多,如加入保障文化與藝術工作者生存權及工作權的條文。有沒有想過當我們讚嘆文藝復興時期令人目眩的華麗成就時,又為什麼要吝惜對周遭的藝術家及行政人員付出支持呢?
高森信男專欄
筆者於上期專欄論述中亦曾提及高更於藝術史上所受之尊崇是無可匹敵的,但晚他一至兩個世代以上、循類似路徑前往熱帶異國長居的歐洲藝術家,可能就無法享受到同等的待遇,甚而遭受被藝術史所遺忘的命運。華特.徐畢思(Walter Spies)便是一位重要的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