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心蓉專欄】藝術家就該做得多、賺得少?談藝術家待遇 《文化基本法》經過多年的長跑,終於在今年1月的行政院院會中通過修正版,再度送請立法院審議。儘管一波三折,但因過去七年所積累的各界意見,新草案在內容上較前增訂許多,如加入保障文化與藝術工作者生存權及工作權的條文。有沒有想過當我們讚嘆文藝復興時期令人目眩的華麗成就時,又為什麼要吝惜對周遭的藝術家及行政人員付出支持呢? 黃心蓉(Patricia H. Huang) 2019.02.18 以推動文化興國為立法精神的《文化基本法》草案,初於2011年經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由於未能及時完成立法程序,依屆期不續審原則退回。此後文化部經過多方努力,終於在今年1月的行政院院會中通過修正版,再度送請立法院審議。儘管一波三折,但因過去七年所積累的各界意見,新草案在內容上較前增訂許多,如加入保障文化與藝術工作者生存權及工作權的條文,條文說明則謂:「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生存權及工作權之保障,第16... 您已經是會員?登入 免費加入會員,閱讀專屬藝文報導 繼續閱讀此篇文章 登入/加入會員 Tags 文化基本法 藝術家待遇 黃心蓉(Patricia H. Huang)( 53篇 )追蹤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