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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心蓉專欄】藝術家就該做得多、賺得少?談藝術家待遇

【黃心蓉專欄】藝術家就該做得多、賺得少?談藝術家待遇

《文化基本法》經過多年的長跑,終於在今年1月的行政院院會中通過修正版,再度送請立法院審議。儘管一波三折,但因過去七年所積累的各界意見,新草案在內容上較前增訂許多,如加入保障文化與藝術工作者生存權及工作權的條文。有沒有想過當我們讚嘆文藝復興時期令人目眩的華麗成就時,又為什麼要吝惜對周遭的藝術家及行政人員付出支持呢?
以推動文化興國為立法精神的《文化基本法》草案,初於2011年經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由於未能及時完成立法程序,依屆期不續審原則退回。此後文化部經過多方努力,終於在今年1月的行政院院會中通過修正版,再度送請立法院審議。儘管一波三折,但因過去七年所積累的各界意見,新草案在內容上較前增訂許多,如加入保障文化與藝術工作者生存權及工作權的條文,條文說明則謂:「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生存權及工作權之保障,第165條規定國家應保障藝術工作者之生活,並依國民經濟之進展,隨時提高其待遇。依司法院釋字第485號解釋理由書,國家應提供各種給付,以保障人民得維持合乎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需求,故基於人權,國家應保障文化藝術工作者能擁有符合尊嚴之生活。」
基本生活需求屬不確定法律概念,內容抽象,具有多種解釋可能,但一般藝文工作者似乎總是難脫即使不虞匱乏、還是兩袖清風的形象。當年白居易初到京城,前輩顧況拿白居易的名字調侃,「長安米貴,居大不易」,也是以溫飽做文章。又如從英國最近對大學生畢業十年後收入進行追蹤的數據來看,藝術、文化產業相關學科畢業生的平均所得的確是所有學科當中最低的,甚至只有醫生的一半而已。而根據德國去年的實驗,藝術家視富貴如浮雲一事極有可能是真的。在這個研究中,受觀察的有12位包含演員、畫家、音樂家等組成的控制組,和12位工程師、保險銷售員、牙醫師等組成的對照組,觀察主要集中在負責傳遞興奮及開心信息的多巴胺(dopamine)狀態。當對照組選中可以獲得紅包的顏色時,螢幕顯示成員腦內的多巴胺分泌會顯著增加,就像飽嘗美食、贏得比賽的反應一樣,令人有愉快的感覺;反觀控制組即使獲得紅包,腦內活動也很淡定。然而,究竟是因為藝文工作者天生視錢財為身外之物,所以不怕選擇低回報的工作;還是因為藝文工作者低回報的工作做久了,自然就甘於淡泊,此中的因果關係,大概也很難說得清了。
藝術家求曝光的渴望不應讓業界低薪或無酬工作成為常態。(黃心蓉提供)
不過,這並不代表藝文工作人士應該放棄爭取自身的權益。在視覺藝術方面,基於藝術家總是做得多、賺得少,集結眾人力量反剝削的組織也就應運而生。如在2016年排除萬難、獲得英國政府核可的「英格蘭藝術家工會」(Artists’Union England),是可以行使集體協商權、為成員談判勞動條件的工會。 又如紐約「藝術家與大經濟」(Working Artists and the Greater Economy ,簡稱W.A.G.E.)團體投入三年時間所發展的線上報價,也是旨在協助藝術社群發聲。藝術家只要支付每月5美金的費用成為會員,就能利用雲端資料庫,取得依參與類型(如參展或演講)及邀請單位年度預算金額(只限美國非營利單位)所計算出的「工資」,按下送出,電子郵件報價範本即會自動寄送至邀請單位。因為W.A.G.E.的前提是在將邀請單位規模大小列入考量後,建立不同工不同酬的透明勞動契約關係,如紐約現代美術館(Museum of Modern Art)的個展參展費應為1萬美金,出席錄像作品放映的出席費是500美金等,屬全新機制,W.A.G.E.希望所有會員在費率原則上能夠口徑一致,但W.A.G.E.也深知並不是每個藝術家都有拒接低薪工作的本錢,所以收到報價的邀請單位還是有直接接受或開啟協商模式兩種選擇。總之在達成共識的過程中,絕不會僅由邀請單位的片面通知主導,必須要有藝術家充分表達意見的空間。因為種種的努力,自2018年起,英格蘭藝術諮議會公益彩券補助計畫(Arts Council National Lottery Project Grants)已開始要求申請補助的藝文機構出具參照勞動基本法律或工會建議給付藝術家合理薪資(fair pay)的證明。
依據W.A.G.E.的建議,藝術家出席錄像作品放映也應獲得工資。圖為瓊.喬納思(Joan Jonas)完成於1973年的《緩歌》(Songdelay)。(黃心蓉提供)
《文化基本法》具宣示性質,代表了政府對推動文化事務的支持,然而要健全產業薪資結構,除了中央對財稅勞動政策的檢討,民間勢必也要奮起表態。台灣本已有因國民年金議題而由傳統認知中「無業」藝術家發起的「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包含視覺藝術創作者等範疇,簡稱藝創工會),即便藝術創作屬自由工作,場域不定,沒有明顯的共同資方,但仍有稅務、保險、智財等普遍性的疑慮,這也是藝創工會近年關注的方向。至於藝術創作幕後行政人員的窮忙狀態,在2016年由《典藏.今藝術》獲第38屆金鼎獎專題報導獎的得獎專題「為何我們逃不出過勞?藝術行政職災自救手冊」後,也有新一波的關注,尤其是「藝術行政資源及支援平台」等為改善福利及工作環境展現的決心,假以時日,或能推翻業界長期以「曝光就是最大報酬」或「精神富裕就是滿足」一詞閃避支付或安慰自己的作法。
某個廣為流傳的網路笑話曾試圖解釋為甚麼忍者龜電影中四位變種龜主角分別以拉斐爾(Raffaello Sanzio)、米開朗基羅(Michelangelo)、李奧納多(達文西)(Leonardo da Vinci)、多納泰羅(Donatello)等文藝復興大師為名?答案是想提醒大家,那些玩藝術的只能住得起下水道!事實上是,當年教會豪門也必須付出天價才能請得動拉斐爾作畫,今日每年仍有5千萬名來自世界的遊客,為了一睹包括拉斐爾等名家所創作的藝術結晶而參訪義大利。當我們讚嘆文藝復興時期令人目眩的華麗成就時,又為什麼要吝惜對周遭的藝術家及行政人員付出支持呢?
黃心蓉(Patricia H. Huang)( 49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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