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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薄荷】媒體除了議價之外,還有其他奪回價值的方式嗎?READr如何以Mesh打造注意力的共同體

【薄荷薄荷】媒體除了議價之外,還有其他奪回價值的方式嗎?READr如何以Mesh打造注意力的共同體

在社交網路平台(SNS)興起的時代,「內容產製」與「入口平台」的定義範疇漸漸被打破。在過去,新聞媒體主要扮演入口平台的角色,此刻卻完全淪為「大平台」的商品。它們獲得收入的方式也連帶受到顯著影響。簡信昌表示,其實媒體業者都很清楚,相較於過去擁有入口平台的身分,現在的處境已經顛倒過來了。然而,如果「大平台」是這個時代的趨勢,我們短期內無法廢除它,那麼唯一能做的,就是共同擁有一個新平台,設法公平地分配其中的廣告收益。

在加拿大,用臉書是看不了新聞的

筆者今年前往加拿大過春節。在加拿大為了讀新聞,打開臉書,發現許多媒體的粉絲專頁與新聞貼文皆被封鎖,無法閱讀。原來是加拿大的媒體議價法令《線上新聞法》(Online News Act)於2023年通過時,確立了新聞媒體可以對數位平台產生集體談判權,要求平台分配因新聞而產生的利潤。其中大型平台Google每年付出了約23億新台幣取得了豁免權,而另一個大型平台臉書不願參與議價,因此切斷了「新聞」於臉書上曝光的機會,因此在加拿大是無法透過臉書閱讀新聞的。

本文作者(黃豆泥)在加拿大為了讀新聞,打開臉書,發現許多媒體的粉絲專頁與新聞貼文皆被封鎖,無法閱讀。圖片取自衛報

該法實施一年後,加拿大新聞媒體的瀏覽量下降了四成,尤其是流量不大的地方媒體苦不堪言,甚至以倒閉收場。許多加拿大媒體呼籲重新與臉書展開談判,甚至是修法讓臉書豁免。而台灣版本的媒體議價法規,至今只聞樓梯響,尚不見實質立法或政法有任何強制作為出現,這或許反映了數位巨頭與主權國家之間的彆扭,深怕任何妄動都將產生附帶傷害,就如同已經立法的澳洲之獨立媒體與加拿大的地方媒體一樣,淪落為巨頭碰撞之下的犧牲者。

誰向誰下廣告?

類似的立法與談判事件,若非基於以下歷史發展,其實很難發生:我們早就習慣透過「大平台」來取得終端資訊。這裡的「大平台」不只是社群媒體,還包括購物平台,一般網路使用者已經鮮少像過去一樣,逐個儲存並點選喜歡的網站(從新聞媒體、個別店家到單篇圖文內容的生產者都在這個範圍)來取得資訊。

過程中,新聞媒體的處境尤其尷尬——在過去,主要就是由它們扮演入口平台的角色,此刻卻完全淪為「大平台」的商品了。要上架,當然要上架費;要佔據更好、更長時間的版面,當然需要廣告費。至此,就連新聞媒體網站自身,也需要對大平台下廣告費。

我們若以簡化的形式討論媒體業者的生產過程,無論在哪個時代或哪一種媒介形式,媒體業者同時具有「內容產製」與「入口平台」的功能,並且透過「廣告收入」及「訂閱收入」獲得利潤。在報紙的廣告看板打廣告,與在新聞網站的廣告版位買廣告,都是一種廣告收入;而購買報紙是一種訂閱收入,網路訂閱也是。媒體業者會將收入投入內容產製,並根據其閱聽受眾的取向製作符合其胃口的內容,如具有「新聞傳統」的深度報導或八卦小道消息。如果內容產製得宜,其內容便會吸引更多觀眾,獲得更多收入。

在社交網路平台(SNS)興起(上述「大平台」的一種)的時代,「內容產製」與「入口平台」的定義範疇漸漸被打破,使用者可以產生自己的內容,稱爲使用者創作內容(User-Generated Content, UGC),而入口平台的流量紅利也漸漸拱手讓給網路業者。網路業者的入口網站流變史,又從蕃薯藤Yahoo奇摩等,轉移至FacebookInstagram等社群平台。媒體業者所提供的服務轉變之大,讓其獲得收入的方式連帶受到顯著影響。

譬如過去會下給媒體的廣告,如今下給了數位平台;使用者不再佇足或訂閱廣義的媒體服務,因為在數位平台可以得到類似的內容。新聞媒體因而開始經營社群頻道,主動將內容投放至社群平台,專業新聞內容不得不與UGC內容互相競爭。這讓有些媒體產製的內容被批判為自甘墮落的「三器新聞」,因為徒具網路瀏覽器、行車記錄器、路邊監視器等沒營養的內容。

新聞傳統抵抗得了三器新聞的誘惑嗎?

媒體為何自甘墮落?所謂新聞傳統的傲骨到哪裡去了,這些或許都可以從生產消費關係的轉變找到原因。鏡傳媒旗下資料新聞媒體《READr》總編輯簡信昌表示,鏡傳媒網頁雖然也有開放廣告版位,但鏡傳媒也需要「下廣告」到數位平台上,才可以獲得更多的流量與關注。媒體業者如今不再是純粹的內容產製生產源頭,也不是終端的入口網站,媒體已嵌合進複雜的、自動化排序的廣告分潤體系中。

媒體業者如今在「被下廣告」與「下廣告」之間賺取利差,「剩餘價值」不再是被資本家奪取,而是被維度更高的數位大平台分走,我們可以說,整個媒體產業的勞動者剝削肇因於使用者注意力與付費目標的轉移,最終產生數位封建時代(Technofeudalism),這是科技巨頭藉由資料與平台優勢創造出來的領主狀態,如同中世紀歐洲,而其農奴即為使用平台的使用者。媒體獲得收入後再投入成本給內容產製團隊,如果媒體營收與內容產製成本之間的利差越稀薄,能夠進行深度報導、商業模式創新(如資料新聞)的餘裕也會漸漸減少,最終墮入三器新聞的混戰中。

把廣告收益還給媒體

針對上述現象,台灣的資料新聞團隊「READr」於2025年1月率先推出了具高度實驗性質的新平台「讀選」(READr Mesh,以下簡稱Mesh),以「媒體/閱聽人關係」為主體,進行廣告收益的重分配,重新討論注意力的分配機制,悄悄地昭示媒體議價的新方向。

READr是專注於資料新聞(Data Journalism)的媒體,隸屬於鏡傳媒集團之下。鏡傳媒不只以「鏡檢」知名而已,READr於2025年立院的總預算案爭議中,搜集了千份立委提案單,公開於「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監督平台」而一炮而紅,讓開放國會(Open Parliament)中透明、參與及開放資料的概念瞬間進入大眾視野。

Mesh是不是一個平台?當然還是。但它試圖走的路線,並非前述的「大平台」。讓我們把現況倒過來想:如果媒體業者已經成為社群媒體的上架商品,而平台的概念又難以廢除,有沒有一種可能,是讓上架的眾商品掌握自己的處境,媒體業者共同看守或把持一個自己立足的平台?

根據簡信昌所言,Mesh的目標在於「把閱讀主動權還給讀者,廣告收益還給媒體」,以工人智慧的策展讀選,打破人工智慧的演算法牢籠。事實上,Mesh實踐了媒體議價中常見的「著作鄰接權」(Neighboring Rights,註1)、「廣告稅」(Advertising Tax)、「分潤或基金模式」(Revenue Sharing or Fund Model)等概念,為去中心化的媒體合作與共榮平台製作了最小可行商品(MVP)。

註1 著作鄰接權是指與著作權相關,但不直接屬於原創作品創作者的權利。這些權利通常賦予在文化或資訊傳播過程中,具有重要貢獻的個體或組織,例如表演者、錄音製作者、廣播電視機構等。

延伸閱讀|READr Mesh:把閱讀主動權還給讀者,廣告收益還給媒體

根據簡信昌所言,Mesh的目標在於「把閱讀主動權還給讀者,廣告收益還給媒體」,以工人智慧的策展讀選,打破人工智慧的演算法牢籠。(圖片取自READr Mesh官網

有意思的是,Mesh計畫之所以能夠建置,正是從Google的「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中獲得獎助開始的。Google於2023年開始,投入三年三億元新台幣成立基金,協助台灣新聞產業進行數位轉型,該基金委託由數位經濟暨產業發展協會(DTA)獨立管理。為何Google要獎助台灣媒體?可以合理推估其操作替未來的媒體議價法案播下了微妙且深遠的影響。

因此可以這麼論斷——媒體因為平台崛起,其既有的廣告收入大幅降低,因而產生媒體議價法案的概念,平台由於顧忌其影響力,而搶先投入資源扶持媒體,而媒體推出了新型態的分潤模式,回頭供平台進行參考。

廣告聯播與內容互聯技術

老實說,Mesh作為一個新平台,並沒有做到太多技術上的創新,而是重新整合了許多既有技術,讓技術更加有利於勞動者,無論勞動者是內容產製方還是讀者。因此我們必須先討論新聞與平台之間所使用的網路技術,分別是廣告聯播網、RSS資訊互聯,以及個人化演算法。

廣告聯播網(Ad Network)是一種廣告版位的統合機制,廣告主所下的廣告可以精準投放到各種網站上,Google Ads與Google Adsense便是其中的佼佼者。譬如一新聞網站,可以使用Adsense服務,在其網頁裡掛上廣告,賺取收入。而Google便會透過程式化廣告技術(Programmatic Advertising),將廣告依據價碼與目標分配到演算法認為最適合的版位上。

由於數位平台佔據了大量使用者的注意力,因此廣告版位的自動化銷售占據了大量利潤,其後也誕生了分工細緻的廣告投放產業鏈,如廣告主、廣告代理商、廣告技術平台、媒體與發布商等。而這連帶影響了廣告收益分配的典範轉移,正是媒體議價被提出的主因之一。

其次是RSS資訊互聯技術。RSS全名為Really Simple Syndication,或為簡易資訊整合,是一種用來發布與訂閱網站內容的技術,過去被用於部落格、論壇或Podcast等的資訊發布。

2010年前後曾經是使用者利用RSS Reader閱讀資訊的黃金年代,相關知名產品如Google Reader、Feedly等,我自己也曾經愛用Feedly閱讀新聞,但如同我早已爆滿的電子信箱,裡頭是許多來不及閱讀的電子報,Feedly因為資訊爆炸,也被我擱置使用了。在更早的時候,我則用RSS來訂閱喜歡的部落格(Blog),即時收到更新訊息,不用逐個點選。如今雖然多數人已不使用RSS,但RSS技術已經成為底層互聯的基礎,許多新聞媒體推播資訊的方式仍然是使用RSS技術。Mesh正是透過RSS將許多大型媒體與獨立媒體串連起來,讓讀者可以在單一平台上,直接閱讀媒體內容。

最後是大家耳熟能詳的社交排序演算法,或簡稱為演算法,就是泛指數位平台自動化排序或推薦內容的方法。臉書在2015年前後更改演算法排序邏輯,大幅度降低新聞推播的出現機率,讓使用者更容易看到其他使用者產製的UGC內容,而非專業新聞。十年來,這項措施大幅度地變動了媒體業者的獲利模式,也間接證實了媒體被平台宰制的事實,落實了媒體議價之所以被提出的正當性。另一方面,演算法也是社群平台成癮機制的始作俑者。

注意力的共同體

Mesh就是這樣一個平台,它希望讓眾媒體業者保有自主性,避免自身的中介性造成壟斷性。方法是,拆除社交排序演算法,保留RSS技術,讓各家新聞可以流入Mesh,並且照常引入了Adsense版位。這使得Mesh仍然有廣告收入,並且Mesh會按比例將廣告收益分配給內容提供者。RSS技術使得著作鄰接權的概念得以實作,並且暫不碰觸廣告稅的概念,而是以更成熟的廣告收益作為實驗。

目前鏡週刊、民視、東森新聞、轉角國際、獨立媒體多多益善,甚至是本專欄所位於的典藏ARTouch都已連上Mesh平台服務。

有廣告、有內容,但沒有內容演算法,使用者該如何看到想看的內容呢?

簡信昌認為應該要「把閱讀主動權還給讀者」,因此強調了使用者策展(Curating)的概念,讓使用者可以互相關注喜歡的使用者,或許藉由關注相似的新聞,會產生品味的共同體,有意識地強化「主動」讀新聞的重要性。Mesh將使用者互相追蹤、使用者精選內容、手動集錦及新聞類別排序等概念「重新取代」演算法,頗有回到入口網站時代的遺風。但由於現代人偏向懶散的個性,其作業感太強的設定,或許會讓使用者回到既有的大型數位平台。

Mesh在使用者策展上,也引入了區塊鏈世界的「代幣經濟學」概念。使用者可以主動將代幣「讀選點數」贊助給媒體業者,改變月度的收益分配機制。(圖片取自READr Mesh)

不過Mesh在使用者策展上,也引入了區塊鏈世界的「代幣經濟學」概念。

Mesh目前有透過以太坊的二層協議發行代幣「讀選點數」給所有經過認證的使用者,使用者可以主動將代幣贊助給媒體業者,改變月度的收益分配機制。此類代幣分配設計,其實為媒體議價的「基金模式」打好了底,讓公共資金池(Fund Pool)的分配方式,可以進行更多實驗,以達到更好的生產重分配機制。譬如未來數位平台需要支付廣告稅或新聞內容基金,其資金的分配方式,就可以直接與使用者行為(如主動贊助)產生聯動,而目前國際上有許多分配的實驗研究正在大量創新,如平方資助法(Quadratic Funding)、回溯性公共資助(Retroactive Public Good Funding)等。

「透過使用者的自主意志,影響廣告收益分配」,這是Mesh沒有明說,卻同樣重要,且深具未來性的大膽嘗試。

簡信昌表示,其實媒體業者都很清楚,相較於過去擁有入口平台的身分,現在的處境已經顛倒過來了。然而,如果大平台是這個時代的趨勢,我們短期內無法廢除它,走回「前-大平台」時代,那麼唯一能做的,就是共同擁有一個新平台,設法公平地分配其中的廣告收益。「打個比方,不妨把集合起來的媒體業者想像成共同創建了一家Google或Facebook,我們也有廣告收入,但現在可以由我們一起決定怎麼分配。」這就是上述代幣分配設計試圖達到的終極目標。

注意力的分配不該由單一平台決定,讀者和媒體業者理應有權共同決定。Mesh的實驗性與革命性不在於迴避或去除廣告收益,而是在現行的平台思維上邀請眾家媒體與讀者共同分配廣告收益,打造一個注意力的共同體。這恰恰是現在許多媒體業者不願直接面對的。

媒體議價之外,一個具有重分配野心的內容聯播分潤方案

Mesh在Google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上的提案是要打造「去中心化的媒體合作與共榮平台」,筆者認為其去中心化精神,並不在區塊鏈或加密貨幣等炫砲的新詞彙,而是兼具技術開發能力的資深媒體從業人員,在自我反省「媒體/平台」的生產剩餘與勞動剝削現況後,提出的「內容聯播分潤」方案。

我們無法預測Mesh最終會不會取得成功,但Mesh的新聞實驗,讓我們在媒體巨獸及平台巨頭之間的競爭中,看到另一種小型內容製作方也得以獲利的可能性。解決社會難題的制度創新向來是在多元並蓄的邊陲地帶發生,Mesh或許就是一個多元內容聯播的培養皿,著實令人期待其結局。

黃豆泥( 30篇 )

分散自治與數位主權探求者,白天於公部門服務,晚上為FAB DAO與Volume DAO成員,曾以《百岳計畫》(Project %)參與2022年林茲電子藝術節,並規劃北師美術館《Kng DAO》(2022)、台北國際藝術村《鏈上駐村》(2022, 2023)。嚮往制度設計與新興科技的撞擊,正在尋找有別於電馭極權與財閥亂鬥的第三條路。

張寶成( 39篇 )

Volume DAO 共同創辦人,參與策劃台灣第一場泰卓鏈(Tezos)人工智慧 NFT 收藏展《機器會夢見 NFT 嗎?》。曾為音樂廠牌「旃陀羅唱片」(Kandala Records)負責人,與黃大旺共同發行的專輯「民國百年」,獲奧地利林茲電子藝術大獎「數位音樂與聲音藝術類」榮譽賞。同時為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博士,專長為歷史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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