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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好展覽?論策展意識

什麼是好展覽?論策展意識

策展意識與看展經驗有關,一般會認為擁有許多好作品就是一場好展覽,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如果想看好作品,那麼到藝術博覽會就可以看到許多,但藝博會中的作品展示方式又與美術館專題策劃展或雙年展這類大型展覽不同,它不是為了要呈現作品之為作品,而是作品之為商品,亦即展示作品的商業價值。
日期:2015年5月22日
主持人:賴香伶(春之文化基金會董事)
主講人:徐文瑞(獨立策展人)
策展時代, 人人都是策展人
現今,我們處於一個「展覽社會」中,由盛行的社群網站Facebook就可說明此現象。從每個人的個人介面來看,人人都是策展人,大家每天的貼文,就像是隨時在策劃展覽般,展示其所關心的主題,且內容是逐日發展的,而從朋友的按讚、留言與分享中,也可見展示與觀眾的連結關係。因此,當代社群媒體的展示平臺,對於重新思考策展意識有所助益。例如,好展覽不一定是在美術館裡進行,它可能在任何空間中出現,例如街頭的櫥窗、咖啡廳都可以看到一些想法被精心的展示出來。而這也是現代社會常見的現象,透過公共化的方式,把理念、公眾和平臺搭建起來,並將之視為展覽原型,這是現代性的結果,包括科技、街頭景觀等,都逐漸朝這個傾向發展。所以,當我們今天在思考展覽時,要把展覽的介面擴及至普遍化的層次,而非侷限於大型雙年展而已,因為展覽隨時都在發生、每個人都在策劃展覽。
在此前提下,我們再來思考究竟什麼是有意義、有趣的展覽?其背後的策展意識是出於對當代生活的一種特別觀察和發現,因此,一場好展覽不難發現策展人會在觀眾、議題性和展示方式等層面上花很多心思。這種脫離傳統美術館中單純展示作品的方式,靈感便是來自於日常生活,我們思考從街頭、社群軟體上看到的充沛溝通力、影響力、議題連結性和感動從何而來,這也是當代討論策展時所關注的面向。
「2008 臺北雙年展」中吳瑪悧的現地製作、裝置作品《臺北明天還是一個湖》。(攝影:鄭雯仙)
除了上述提及社群媒體這種日常策展,在商業領域中,也有精品店、書店邀請名人、作家策展,挑選產品、設定主題與風格等,由此可見,策展活動已從藝術領域擴散至建築、設計、文學、電影、文創以及一般大學活動等其他文化領域中。而目前國際上的美術館、博物館,也開始出現參與式策展,在典藏、展示、教育部門合作下,邀請不同專業領域的一般觀眾挑選、重新規劃典藏品的展示方式,而這也是目前當代文化再創造的重要資源,也能幫助我們理解觀眾想法。此方式目前在臺灣還不盛行,但我想會慢慢出現。
「2008 臺北雙年展」中國際錯誤份子作品《我們都是錯誤份子》。(攝影:鄭雯仙)
為什麼當今有愈來愈多人開始從事策展?原因之一是巨型文化史的崩解,舉例而言,當談到如何書寫臺灣文化時,已不侷限往日定於一尊的以時間斷代分期、分類為依據的研究方法,面對歷史沉積下來的文化產品,當代人會有一種新的文化連結產生,遂而開始出現個人觀點,常民、非傳統專業人士等透過在地文化田野踏查、小型的論述、展覽形式,宣示自己的立場,這些都是當代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也使得在地文化成為當代策展的重要趨勢。
另一點則是與資本主義的文化轉向有關,過去,強調產品製造,現在則不同了,品牌製造、風格行銷成為當代生活的日常語言,我們從產品接收到的訊號,其實都是經由策展過程而來的。第三是我一直強調的,社群媒體重新塑造分眾社會。以及形成新的知識生產與分配方式,這件事情不容小覷,例如,大家看完展覽,便可透過臉書形成一個討論社群,甚至再把展覽中某些作品重新拿來組合、策劃。以前布展好便盡快召開記者會,吸引媒體報導宣傳,如今當第一線觀眾會在網路形成一個討論社群,有另一個公共空間出現時,當代策展人甚至美術館裡的教育活動,就必須重新思考展覽與觀眾的關聯是什麼。
最後一點是博物館民主化,愈來愈多美術館、博物館渴望吸引更多不同族群的觀眾,但這裡要注意的是參觀人數增加的背後意涵,是否只是將譁眾取寵的作品呈現給觀眾如此而已?展覽整體的議題性是否能完整的傳達並被正確吸收?策展人在此之中應該加以思考,展覽如何變成觀眾日常生活和日常意識的一部分?
化被動為主動的生產性消費者
在新媒體的影響下, 生活中開始出現一種新角色, 在策展學裡我們稱為Prosumer。其有不同定義,一種是Professional Consumer(消費達人),我們可以透過他們得知當下流行的商家,或是現在很紅的餐廳,要去哪裡吃以及吃些什麼等等。且這些達人的挑選力和辨別力日漸茁壯,擁有特別精確的訊息管道。因此,當我們在進行跨領域策展時,很有可能會讓這些達人注意到展覽訊息,進一步發送訊息給分眾。消費達人並不是負面的意思,反倒是正面肯定他們在消費過程中對文化的辨識力。而在美術館等文化生產領域,則必須要能把辨別和鑑賞能力更加細化,讓文化更加細緻。Prosumer 另一個意思是Proactive Consumer(進步行動派消費者),是指一些消費者當發現勞工受到廠商的不人道、不公平對待時,透過抵制買入該產品來維護公平正義的信念;第三個則是Producer Consumer(生產消費者),也就是製造商將產品製造出來,消費者在終端進行消費。
Prosumer 在這裡呈現的是一個態度的轉變,也就是我們面對媒體訊息不再只是被動的接收者,並開始介入公共媒體的訊息網絡中,甚至提出問題、表達個人立場,矯正問題。無論是對訊息解讀或是製造訊息上,因為現在成為媒體的門檻愈來愈低,因而人們很容易能夠製作影音,成為訊息傳播者。而對策展而言,最重要的目標在於「Making things public」(將事物公共化),因此,展覽本身就是媒體的一種,策展人是訊息傳送者,同時,也必須把藝術本身的公共性、藝術裡面的公共議題,以提問的方式交給大眾議論、評鑑。
更多內容請見《影像軌跡.策展美學:春之當代藝論2015-2016》
春之當代藝論( 3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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