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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寶成專欄】行路易,上DAO難:組織的去中心化與自治

【張寶成專欄】行路易,上DAO難:組織的去中心化與自治

【Column by Zhang Bao-Cheng】Decentralization and Autonomy of Organizations

雖然不考量協作方式,無論其任務是什麼,都很難稱作DAO。但就算關注協作方式,如果沒有用上Web3技術,同樣沒有以DAO來論的必要。很多時候,這些運用Web3技術的工具已經在手邊,但就是沒有拿起來使用的動機;換句話說,自治的動力還很薄弱。而群體的自治要求個體具有一定程度的公心,這不是任何技術所能創造的品格。究竟是什麼原因,使本來互不認識的四方來者願意這麼做?信任是關鍵。

Web3的世界不是只有加密金融和藝術。如果Web3的本質之一,是建立人與人之間一種無中介、無代理的直接關係,那麼組織問題就是重中之重。DAO是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的簡稱,中譯通常是「去中心化自治組織」,有志改變組織型態的Web3行動者對此總是特別好奇。

下文綜合筆者的自身經驗和周邊人事物的觀察,分四個部分進行較為抽象的反思。雖然取材自Volume DAOFAB DAO,但我的目的不是指出哪一個團體具有什麼性質,而是希望參照它們的特色,大致提出DAO的分析框架,因此只在文末略提其現狀。

1. 去中心化與自治:從社群到組織的困難

不少人對「去中心化自治組織」中的「去中心化」(decentralized)一詞特別敏感。現實主義者直接表示:「去中心化」成不了事,只會拖垮效率,何況宣稱「去中心化」的組織大多由幾位頭人領導。理想主義者則在概念上打轉,聲稱「多中心」才是目標,或者「中心仍在,只不過在各點之間輪替、流動」。我們可以分兩點來談。

首先,正如「後現代」之於「現代」,「去中心化」一詞也是相對「中心化」而來的,意味著反制單一(權力)中心的現狀。這個反制可以是激進的取消,也可以是消極的分化,更可以是積極的自成中心或另創多個中心。跟「反」(anti-)類似,「去」(de-)不正面陳述內涵,因此更能成為一張大傘,含括各種戰略,多中心只是其中之一;但較後者更優的是,「去」指向一段過程而非結果,一方面使我們持續注意主流型態仍屬「中心化」,另一方面也提醒我們所有的反制戰略均需漫長的時間。此處問題屬於用語和概念,不再辨析。一個聰明的方式是將decentralized譯為「分散式」,在中文上繞過爭議。

其次,現行的DAO,不管其突破現狀的程度多麼有限,至少不會以公司的方式成立;這裡不存在資本雇用勞動或強制將他人納入名下的型態。DAO之參與者向來是自願的。就我所見,多數DAO起於自發的、並未事先把組織架構設計清楚的社群,後者往往是有著潛在共通目標──特殊興趣或關注議題──的人際網絡。在這個型態下,出現中心或幾位領導者是很正常的,如果大家的權力(如名聲或話語權)均等,那才奇怪。最好的理解方式是物理上的隨機性:不經意地抓一把小球撒出,它們的大小可能不一,彼此的間距更不會相同,有些距離肯定更近,有些則更遠,我們可稱之為「有機的或初始的中心化」。自發和隨機的結果必然不均衡,質疑(理想主義者)或諷刺(現實主義者)這個狀況並沒有意義。

隨機分布下的物理實體之間不會保持一樣的間距。(張寶成製圖)

如果是這樣,那要「去中心化」做什麼呢?當上述型態預備邁入制度化階段,這就是必要的。在原本的人際網絡或社群中,部分成員開始意識到從「自然長成」到「人為維運」的必要,那就得安排相對理想的架構;之所以有此需求,往往是社群面臨內外部的震盪,潛在共通目標日益凝聚,這時用哲學術語來說,群體必須從「自在」(being in itself)轉向「自為」(being for itself)。中心在過往如果做得好,如對社群特別有貢獻,就應該鼓勵其他人也成為中心;如果做不好,好比把不成比例的名利攬在身上,更應該把中心放出去,讓真正適合的人行動。無論如何,中心化的權力都必須發散,被更多人持有和運用。所謂「去中心化」是針對這一階段來論的,絕非在任何階段反對任何性質的中心。

事實上,用「自治」(autonomous)而非「自發」(spontaneous)──前者主張自律或自我治理,很難由整個社群來落實;後者的自覺程度相對低落,屬於社群的特質──來描述新的組織型態,已經很能說明「去中心化」的適用範圍。然而,自治跟去中心化一樣困難。假設我們已經設計了良好的分權機制,人人都可以擁有決定和執行事務的權利/力,偏偏既有的社群成員沒有意識到,或者意識到後,操持或使用這些權利/力的意願很薄弱,那麼制度將形同虛設。這時,所謂的自治便退回自發,加上「有機的或初始的中心化」,DAO就只是(有機的)「CSM」(中心化自發群體,centralized spontaneous mass)。認為DAO是必要的,但又「還不上DAO」的社群,就會成為CSM,其中的「有機中心者」容易引發單點故障,從而使整個群體潰散回一般的人際網絡。

去中心化自治組織迥異於人類社會行之有年的兩大組織:市場和國家。誠如前述,DAO的成員很少建立在勞雇關係上(市場的特色)且試圖分散中心化權力(國家的特色)。我們可以說它是一種民間團體,因此是高度社會性的,但一般來說,DAO又不同於社群,且試圖結合Web3技術。究竟DAO是什麼?以下再透過兩個向度進一步思考。

2. 任務與協作的共構:DAO的考驗

去中心和自治必須發生在特定事情上,「任務」的執行和「協作」方式的探討或實驗,就是最重要的兩項。

先從任務開始。有些DAO專注藝術,對象可能是頭像插畫,也可能是嚴肅的生成藝術,行為則是創作、收藏或投資;有些DAO專注公益,如環境議題和地方創生,方法可以是舉辦座談、對公部門倡議。重點是,相關行動者必須對這些任務具有一定的專業和認識。

然而,任務的執行沒有那麼簡單。既然發生在群體,就需要行動者的分工和溝通,這時組織方法或組織的理論問題就出現了。「去中心自治組織」之說,很大一部分是就這個後設層次而來的,因此並不限於特定任務。如果未能在這個層次上反思和突破,只是完成特定任務,實在無須牽扯Web3和所謂的DAO,不過就是一個個的策展團隊或公益單位。

出於對新型態組織的嚮往,不少行動者將注意力從任務的達成移至協作方式的探討,閱讀和研究不同的DAO型態和相關著作。然而,就算閱讀和研究的內容具有深入的洞見和實務的導向,這些行為本身終究屬於智力操演。有志貫徹DAO的行動者當然不會滿足,必然要將心得落實在具體事務上,好比使用特定的線上共筆和有效的溝通平台,開發行為獎勵機制,串聯國內外各個相關組織等,至少以座談、對談、讀書會,乃至私人會議的方式交流想法。可是協作方式再怎麼精良,沒有落實在特定任務,同樣流於空洞。簡言之,有效的協作方式只能以任務的達成來驗證。

不管任務有多少,也不管協作方式如何更迭,一個DAO都不會沒有這兩個端點,但要兼顧它們並不容易。只完成特定任務,而不在組織層次上導入特定的協作方式,幾乎就是一個專案方或項目方而已,甚至只是一個做起事來手忙腳亂、毫無章法的團隊;反過來說,過度著迷於協作方式的實驗和討論,儘管可謂用心於「基礎建設」,可一旦沒有具體的應用和成果,建設只會幻滅為遺址,飄渺如煙,比專案方還不如,後者至少做著實事。

此外,任務有大有小、可長可短,執行人員必須有所限制,否則分工難定,人多嘴雜。這就讓偏向任務型的DAO成員相對固定(畢竟任務做久了,經驗和專業都會累積),甚至對外聯繫的頻率也不高,協作方式的演進速度慢。至於偏向探討協作方式的DAO,因為專注在人際與組織間的串聯,所以對外聯繫的頻率高,渴求各種參照對象,成員人來人往;在這種情況下,任務相對輕巧,如果太大太長,任務執行者可能沒有心力繼續關注協作方式,進而脫離或獨立成另一組織。由於旨在協作,這樣的DAO通常不會執著於哪一類任務,因此長期發展下去,可能更類似「平台」。

必須注意,這裡雖然以DAO為主詞,但事實上,任務的執行和協作方式的探討通常發生在「前DAO」階段,如CSM中的少數人。與其說DAO可以分上述兩個端點來看,不如說它們考驗著DAO的出現:在協作以完成任務的過程中,如果順利摸索出自己的道路,DAO就能確立;如果過程中的鬥爭與紛擾壓過合作時的心流,仍然可能退回社群,或繼續維持在CSM的狀態。

3. 技術與信任的互補:DAO的目標

雖然不考量協作方式,無論其任務是什麼,都很難稱作DAO。但就算關注協作方式,如果沒有用上Web3技術,同樣沒有以DAO來論的必要。眼下的Web3技術在DAO的應用主要有幾個:在成員身分的指認上,DAO自己發行NFT,持有者能夠被證明為「DAO友」,這是最基本的;核心成員共管金庫、決定團體出入金乃至重大決議的投票時,可以使用多簽錢包(multi-signature wallet);成員執行任務時,針對工作長度、次數和性質,也能發放特定NFT作為紀錄。

嚴格來說,這些工具指向的是「去中心化」,而非「自治」。很多時候,工具已經在手邊,但就是沒有拿起來使用的動機;換句話說,自治的動力還很薄弱。群體的自治要求個體具有一定程度的公心,這不是任何技術所能創造的品格;有這樣的品格才能任事,Web3技術也才會被採用,否則一切仍流於形式。任務的達成與協作方式的探索已經是群體自治的實踐/驗了,但究竟是什麼原因,使本來互不認識的四方來者願意這麼做?信任是關鍵。

黃豆泥在Web3 for All讀書會上導讀Impact DAO,其中的「心物二分」大致可跟「信任與技術」呼應。(黃豆泥提供)

自發的社群除了形成「有機的或初始的中心」,也會產生信任,只不過這樣的信任往往以人為對象(不管是實體肉身還是虛擬帳號),以共事為渠道,因而載浮載沉,明滅不定。在此階段,相對牢靠和長久的信任往往圍繞著「有機的或初始的中心」。以此為槓桿,在試圖成為去中心化自治組織的過程中,才能再上一階:一方面自主地想為組織做些什麼(自治),另一方面把對人的信任,轉向對代碼、程式或智能合約的信任(去中心)。

提到DAO,常有一種說法,就是以程式取代第三方的中介或代理,建立一個「無信任」(trustless)的新社會關係。如果「信任」這個詞只能用於人,這種說法當然是對的;當信任的對象已經不是人,而是一套代碼演算的機制,那就成了無信任(不等於「不信任」)。然而,沒有對人的信任,對代碼的信任並不容易發生(至少一個DAO初創時),因為我們都知道,代碼機制最終由人創造,我們怎麼知道它是否為惡意詐騙?是否只滿足特定個人?

這裡不否認「code is law」的理想,在將來這完全有可能,嚴格意義下的DAO也有此需要。但若不是力量源源不絕的社群、社群活動、社群中的可信之人跟將現未現的DAO持續並行,去中心化自治組織很難獨立存在。有了社群體驗和隨之而來的信任(當然,社群體驗並不總是帶來信任,創傷和鬥爭在所難免),才能考量整體,使得為群體做事猶如為自己做事,最終才有機會建立自治組織,採取去中心化技術。

4. 小結

此刻,FAB DAO的「DAO化工程」仍在繼續,我們可以很明顯感覺到,少數可信任、主動任事的行動者自過往社群脫穎而出,但所有決議的考量仍不能拋掉過往的社群,好比百岳的持有者。Volume DAO本來就是藝術和音樂的同好會,即便到現在,特定專案的啟動者和操持者也仍是少數人,彼此的協作則深深建立在日常生活的交流(大量的幹話)所建立的信任基礎上。

FAB DAO改進提案(FAB DAO Improvement Proposals,簡稱FIP)第二輪開會。(取自FAB DAO臉書頁面)

這些去中心化自治組織不等於社群,但都有自己的社群,並且以此為前提,由此長出,向此扎根。社群通常具有中心,但這個中心是隨機形成的,我們可以看到幾位更具影響力的行動者。當社群要邁入制度化階段,亦即成為一個組織時,這些「中心」付出了極大的努力,試圖把權力分散出去,鋪陳更廣闊的網絡。社群體驗能夠帶來對人的信任,從自發過渡到自治。這個精神輸入DAO之後,行動者方能在特定協作方式下達成特定任務,並且以Web3的技術,信任代碼演算下的各種機制,這時的DAO才能踏出既有社群,廣納更多不同的人加入。

張寶成( 27篇 )

Volume DAO 共同創辦人,參與策劃台灣第一場泰卓鏈(Tezos)人工智慧 NFT 收藏展《機器會夢見 NFT 嗎?》。曾為音樂廠牌「旃陀羅唱片」(Kandala Records)負責人,與黃大旺共同發行的專輯「民國百年」,獲奧地利林茲電子藝術大獎「數位音樂與聲音藝術類」榮譽賞。同時為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博士,專長為歷史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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