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文杰專欄

不容易成為法定有形文化資產的臺灣竹草風土建築景觀

臺灣的竹草風土建築,曾是島嶼生活最貼近自然、最具永續性的建築形式,從鄒族的會所(kuba),到深坑林家草厝與中部的竹管仔厝,皆展現就地取材、順應氣候的生活智慧。然而,這類建築因缺乏華麗裝飾、不耐時間侵蝕,難以獲得官方文資認定,面臨快速消逝的危機。反觀日本、韓國與歐洲,不僅保存草屋,更將「茅葺」技術列為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當臺灣竹草建築正逐漸淡出視野,也提醒著我們重新思考:什麼是屬於這座島嶼的文化記憶與建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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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要讓蔣介石繼續落草為寇嗎?再談昏昧不細察的烏龍官網與如何看待陽明山的蔣家文資

臺灣推動文化資產教育與數位建設,立意雖佳,但實際執行卻常見錯誤流傳。從「草山御賓館」與「草山行館」的混淆,到裕仁皇太子稱謂的誤植,都說明官方網站與地方文化單位在審核上仍有不足。蔣介石當年為避「落草為寇」之譏而將草山改名陽明山,如今卻出現「草山行館」之名,形成歷史與現實的矛盾。本文再次檢視相關文資記載,盼能引起正視與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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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史文資價值觀遭北市府摧毀:一生懸命文化資產的文建會主委「陳奇祿故居不被保留」

臺北市大安區溫州街52巷日式宿舍群近年遭文資會判定「不具文資價值」而接連拆除,即便是《文化資產保存法》推手、有「文資法之父」之稱的陳奇祿故居,也在2025年8月25日再審中被否決,未能登錄保存。這一結果與2004年齊東街日式宿舍群曾被北市府視為聚落保存典範的案例形成強烈對比,顯示文資保存觀念不進反退。專家與地方團體批評,市府假藉「專業審議」之名,實則迴避文化責任,使臺北的歷史記憶遭到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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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官邸內見證漢埔通婚的墳塚建築

官方對「蔣中正宋美齡士林官邸」的國定古蹟指定內容過於狹隘,對於官邸內曾經擁有蘭花班、營房與警犬空間、哨所、甚至是眷村,這類歷史卻是不曾出現在官方簡介中,顯示「文化資產」的指定仍然是呈現出威權崇拜,缺乏庶民的歷史觀。1950年落成的士林官邸至今僅75年,官邸內卻有一座長達300年歷史,見證清代漢埔通婚的古墳,令人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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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冊追蹤的悲歌——北投溫泉文化財「星乃湯」死亡紀事

現行的文化資產指定與登錄制度,一般民眾的提報,增列了「列冊追蹤」制度,這個「列冊追蹤」制度有一個重大瑕疵,就是「列冊追蹤」其法律性質為事實行為,對外並不發生法律效果。所以即使「列冊」代表有潛力價值,沒有依法「追蹤」,文物或潛力建築被拆毀了,也沒任何罰則,更難有補救措施。而今年臺北市又發生一起「列冊追蹤」的潛力文資「星乃湯」走入了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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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古蹟的「花蓮王」有沒有違法?

由於文化局局長圖利事件已經在媒體鬧得「沸沸揚揚」,我個人不願意「拾人牙慧」,將媒體的新聞照抄來批評文化局。不過花蓮的文化局採購弊案反而讓我想到過去荒謬的花蓮「福住橋暨第二福住橋」文資審議舊案。花蓮「福住橋暨第二福住橋」曾經是古蹟,但是也是全臺灣最短命的古蹟,指定古蹟之後半年遭到傅崑萁的文化局撤銷古蹟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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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美聚落與汾陽居等文資審議,當時真的沒違法嗎?

臺北市政府在洲美聚落與汾陽居的文化資產審議過程中,涉嫌違反《行政程序法》與《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導致多處列冊追蹤建物未依法保護即遭拆除,包含六處「暫定古蹟」。監察院於108年糾正市府未利益迴避,本文也回歸當時時空背景,說明為何110次與112次文資會議有違法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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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有所歸,乃不為厲」—談桃園大溪見證族群衝突史的無頭祖公墓

十四命公墳墓見證詔安客家人在清朝同治年間入墾大溪阿姆坪的歷史,是原漢衝突,慘遭原住民殺害的墳塚,數年前甚至慘遭桃園文資會判定不具文資價值,不列冊追蹤,直至2024年補充資料後才列冊追蹤。我認為十四命公墓符合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具高度歷史價值,其工法呈現時代營造技術,卵石砌造型為桃園地方特色,具稀少性,不易再現特質,建議指定為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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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遠擔任文化部長,是文資保存大進步還是倒退嚕?

2024年末,時任文化部李遠終於召開全國文資法修法座談,其所聘專家學者的政策立場與鄭前部長任內截然不同,一般人恐怕霧裡看花。李部長所聘專家宣稱,文化資產的指定與登錄過去經常違反「人權」,主張應取得所有權人同意後才能進行。此論調讓我想起過去在文資指定過程中,建商常以財產權受損為由,與文化部門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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