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閱讀
【蕭文杰專欄】文化資產需要動態與多元價值觀

【蕭文杰專欄】文化資產需要動態與多元價值觀

The Need of Dynamic and Diverse Values for Cultural Heritage

我並非刻意貶低或是污辱文化局聘請來現勘「曹永和故居」的專家,但是這些「專家學者」是否如殷海光所堅持的:「是什麼,就說什麼」?我喜歡聽的文化資產論述是多元的,我想聽到的是來自庶民社會的省思與各種論述。

文化部、文化局所認定的「文化資產」是一種法律定義,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規定,必須經由官方「指定」或「登錄」才算數,也才能依法獲得官方的補償、補助、保護。

我可能天生反骨,不喜歡「官方說法」,不喜歡學者用學術傲慢與權威的方式去詮釋。例如我們的官方也曾經斥責林安泰古厝不是古蹟,認為這棟古厝不應該妨礙都市開發的「進步」,如今事隔40餘年,看來格外荒謬。

可悲的是《文資法》實施40餘年,臺灣文資保存依舊是困境重重。以臺北市為例,文化局奉為「專家學者」的文資委員明明沒有一個人在歷史、文化研究的地位超越曹永和,可是這群現勘委員卻聯手把「曹永和故居」判定不具「文資價值」。

我並非刻意貶低或是污辱文化局聘請來現勘「曹永和故居」的專家,但是這些「專家學者」是否如殷海光所堅持的:「是什麼,就說什麼」?我喜歡聽的文化資產論述是多元的,我想聽到的是來自庶民社會的省思與各種論述。

臺北市溫州街52巷8號為「曹永和故居」。(圖片擷取自Google Map街景服務,拍攝日期為2022年3月。)

延伸閱讀|【蕭文杰專欄】臺灣史觀被當權者漠視:由臺灣史學家曹永和故居被評不具文資價值談起

文化資產要有所謂「在地價值」,以臺灣為中心思想的價值觀,不用強調建築精緻如北京紫禁城。胼手胝足,唐山過臺灣興建的馬崗石頭屋是一種海洋文化的粗曠美,不應該被忽略。我認為,臺灣文化資產詮釋缺點是過於單一且狹隘化,這種現象經常出現在文化局官方說法中,臺北市文化局指定的古蹟臺北撫臺街洋樓,在官方網站上只會如此描述:「為北市城內在日治初期僅存之洋式店鋪,有都市發展史見證價值……」這種說法迴避了這棟建築曾經是《人民導報》所在地,是228事件的重要地景,此處見證了新聞自由如何被迫害。若讀者只看官方說法,想必得到的是殘缺不完整的資訊。

臺北撫臺街洋樓為228事件的重要地景。(攝影/蕭文杰)

文化局將桂永清墓指定為「古蹟」、黃杰故居登錄為「紀念建築」,官方網站上也刻意逃避這些人在白色恐怖時期的歷史事蹟。官網上選擇性的詮釋,讓我們無法以全貌去了解建築背後的歷史,因此民間就需要更努力爬梳資料,用「社會教育」補充「官方說法」不敢談論的部分。

延伸閱讀|【蕭文杰專欄】待完成的轉型正義,踏查臺北二二八歷史地景文化資產

還有,文化資產的管理維護並非只是把老建築、老文物等,當成死掉的蝴蝶標本來展示。數年前,洪致文教授就曾提出「蒸氣火車」動態保存的概念。舉例來說,有「古物」文資身分的「D51型煤水蒸氣火車頭」目前靜態地放在新北市藝文中心展示,但是展示效果比不上活生生在鐵軌上奔馳的「DT650型蒸汽機車」,因為那些會冒著煙,有煤味的火車總是讓人熱血沸騰。因此,新平溪煤礦不就應該整體連同水平坑道、坑口、軌道運輸、檢量室、翻車台、卸煤斗、選洗煤場、儲煤槽、專用鐵道、獨眼小僧火車,一起完整保存嗎?怎麼新北市文化局七月的現勘會做出四項決議不列冊追蹤呢?

新平溪煤礦這種屬於產業類型的文化資產,讓我聯想到酒廠空間。獲得文資身分的華山酒廠是早期的案例,當酒廠遷出、機具移出,空間閒置的當下就成了標本狀態,缺乏能動態展示的狀態,此處更差點成為立法院新址。後來即使因藝術家介入,但仍將重點放在「藝文特區」,而非工業遺址。如果我們檢視酒廠類文資保存政策,還能製造啤酒,擁有乳酸菌獨門知識的「建國啤酒廠」當然是活的、珍貴的,怎麼會想把「建國啤酒廠」給臺北科技大學當校地呢?臺灣文資保存經歷40餘年,難有大進步,因此只能持續狗吠火車,大聲叫到政府改變、全民清醒的那一天。

本文原刊載於《今藝術&投資》2024年11月號386期

蕭文杰( 104篇 )

大學擔任兼任助理教授,研究專長為美術史、文化資產。思想受殷海光「是什麼,就說什麼」影響。搶救文資是主要日常,教書、寫文章是餬口。自認文章針砭時弊,一不小心就變成了各地政府頭痛的文化恐怖份子。

查看評論 (0)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