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視光源
一開始來到里斯本,我的眼睛幾乎都睜不開,因為一切都是如此的耀眼,相比之下那些在台灣出現的模仿物,就如同影子一樣。譬如我看到正宗的蛋塔之於台灣的葡式蛋塔、里斯本的真實街景之於台灣的歐式婚紗、葡萄牙人念的「Formosa」跟台灣的「福爾摩沙」,所有的事物都呈現了本源與複製的等級關係,甚至音樂也是一樣。我記得我小時候曾經一度熱愛 Bossa Nova,我甚至用這個作為我的郵箱帳號延用至今。然而當我在里斯本的廣場聽到那些街頭藝人唱著 Bossa Nova,我不禁開始思考,以前的我聽的是什麼。並不是因為音質有什麼差別(某種程度上其實 CD 的音質恐怕更為精細),而是當你看見了光,你就會知道影子只是影子。在這個意義上,西方的月亮不是月亮,是一個讓人雙眼灼熱的太陽。

然而很快的,這種暈眩感開始減退,因為你發現這個世界並不全是由光所構成的,這個世界也有它的暗面,正確的說是暗巷。這是一個西方世界特有的產物。在台灣,我們也有破落的小巷,但是那並不是另一個世界。可是在里斯本或是在紐約,這種暗巷跟堪比第五大道的街道只有一牆之隔。彷彿那不是兩個地方,而是一個東西的正反兩面,或是同一位置的不同維度。
像我所居住的地方距離里斯本的觀光區只有二十分鐘的路程,每天我都走路到廣場,到 Pessoa 會去的咖啡店,想像我就在享受這個城市。但是當我每天回到公寓的時候,我會看到一大群巴基斯坦的人,他們站在路邊,不知道在做什麼,有時候你會看到有人在路邊尿尿,或是大聲的呼喊你「China」。而且非常奇怪的是這裡的路面像是被砲彈轟炸過一樣,沒有一個地方是平整的,就像我在加德滿都看到的情況。這是如此不可思議的事情,他們都來到里斯本了,可是他們把整個家鄉的情況搬了過來。
模仿與幻覺
我們如果進一步思考就知道這背後有各種複雜的因素,它與少數族群在西方世界的弱勢處境相關,也跟特定族群的風俗習慣有關。但是我更傾向於想像這一切都是陰影,而陰影的出現是因為有耀眼的光。這個光就是資本主義世界所製造的幻覺。但是這個幻覺並不是假的。布希亞(Jean Baudrillard)的卓見正在於此。以前我看到布希亞說迪士尼樂園讓美國的不真實成為真實,我完全不知道他在講什麼。可是當我走在里斯本的暗影當中,我絲毫不以為意,因為我踏著輕快的步伐往那些充滿古蹟、音樂與咖啡的地方前進。我完全懂了這是怎麼一回事,幻覺的功效就是讓我們忽略自己身處在各種真實的暗影當中。擬像是真實的,或著它讓真實世界得以被忽略。
這種幻覺在駐村活動當中格外重要。駐村常常被描述為一種專業的活動。譬如藝術家執行一個計畫,認識專業的策展人與評論家,與地方民眾進行交流,甚至與異國文化進行對話。我們也喜歡聽藝術家分享這樣的內容。但其實駐村不總是這樣。譬如我在的單位Prisma,它更像是音樂表演的場地,跟視覺藝術比較少有關係。我每天多數時間也只是在街道上閒晃。但是之所以我仍然認為這是有意義的,是因為我幻想我在西方進行一個專業的藝術活動,而不是換一個地方活著。

我知道這聽起來像是對於西方文化殖民的批判。但其實我真正關心的是當我目睹了這一切 Authentic(正宗的、道地的,宛如光源般的)事物,我如何重新面對台灣的模仿物。所以我在里斯本做了三個作品。
在《里斯本國際婚紗攝影中心》中,我想到台灣人是如此的熱愛歐式的婚紗風格,甚至於想要跑到里斯本來拍婚紗照。我試圖在駐村的空間建立一個婚紗攝影的中心,在路上張貼海報,並且在工作室搭建了一個婚紗攝影棚。這個攝影棚全部都是利用歐洲當地各種廢棄物,譬如木箱、老舊的檯燈與衣架。連背景板都是我路邊撿來的。我在背景上面投影出婚紗攝影棚的照片。在台灣人眼中它們看起來是如此的具有歐洲的情調。我在開幕的時候,邀請歐洲人在這個攝影棚前面拍照。當我用我的拍立得拍攝時,機頂的閃光燈把後面投影的背景完全消滅,只留下一個歐洲人略微尷尬的坐在一個台式歐式婚紗攝影棚前。

歐洲夢
我第二個作品是《我真的在歐洲有一個展覽》。當我處理婚紗攝影的時候,我忽然想起我作為創作者,其實跟那些想要在歐洲拍婚紗的人並沒有什麼不同,我同樣對於歐洲這個地方有一種幻想。我記得在台灣的時候我一直想要在歐洲展覽。我曾經投件給一個雅典的藝廊。開展兩三個禮拜之後,我收到一張照片,這張照片是我的作品在一面牆上。但是那面牆沒有燈光,也沒有觀眾。我一直不確定我是不是真的在這間雅典的藝廊展出,還是他們只是在隨便的一面牆貼上我的作品,然後拍張照。
好在我現在人在歐洲,我終於可以確定有一個我自己的展覽。但是我所在的駐村單位其實更像是一個音樂表演的空間(雖然我每週去聽 Jam Session 聽得很高興),真的要辦展覽就顯得有點格格不入。為了呈現一個想像當中在歐洲藝廊展出的理想狀態,我決定自己製作一面牆,然後把我的作品放在上面。
一開始我打算讓木板放在地上,然後讓人走上樓梯觀看。但是我碰到了一位里斯本當地的藝術家Diogo,他說可以幫我做一面牆。我心想這太好了,我們信心滿滿地去採買了木板,然後開始組裝,殊不知這時候鋸子斷掉了。好不容易借到一把手動的鋸子,但是又發現我們沒有鋸木頭的工作台,只好把木板放在六張椅子之上。真正讓我們徹底崩潰的是,我們的釘子不夠長。就在小弟望著做到一半的牆發愁的時候,我看著這個擺在椅子上的木板,心想這不就是回到之前那一個作品的狀態。我跟他說,我們不需要把牆立起來,我們就讓它擺在椅子上。在那個時刻,我深深感覺到索爾.勒維特(Sol Lewitt)的觀念藝術宣言是對的︰一旦有一個好觀念,就不要想要改變它。

證明幻覺
這是一個在照片之中存在的展覽。在這個意義上,不在現場看照片的人,會比起現場的人更覺得「我在歐洲真的有個展覽」。畢竟在歐洲有個展覽這件事並不是純粹的指稱在歐洲有個展覽,還包括了一連串的幻覺,譬如在一個文化先進的地方、一個專業的藝廊、一片潔白的牆面,呈現藝術家的作品並證明具有某種資歷與能力,給歐洲的藝術家、策展人看。而沒有什麼比起照片最適合證明幻覺。如同我在駐村時候聽到的一句話,駐村最重要的是在國外留下好照片。

最後一個作品是關於「Formosa」,我猜百分之九十九的台灣藝術家來到這裡都會想到這件事,甚至想要由此發展出一個計畫。但是要我去爬梳台灣跟葡萄牙的歷史,或是去調查世界各地同樣被稱呼為「Formosa」的地方,雖然感覺很有意義,但是一切都太合理了,而且我也不真的感興趣。所以我的方法是,我要在里斯本這段期間,學會用葡萄牙語說「Formosa」(特別是那個彈舌音)。我覺得這整件事有一種荒謬感︰一方面,我竟然要努力去學習念自己的名字;另一方面,我想到一個成語故事——邯鄲學步。就是有一個傢伙想要學習邯鄲人走路的方式,所以他跑去邯鄲,但是學了幾年沒有結果,他決定放棄回到自己的國家,但是他竟然忘記自己原本走路的方式。這是一個很莊子的寓言,就是人在如何失卻本心。然而同時,這也是在講人如何學習或是忘記一個非常簡單的動作。對我而言,這就是最純粹的行為藝術。
在駐村的最後幾天,我終於會用葡萄牙文念「Formosa」。

台北人,台灣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波士頓美術館藝術學校(School of The Museum of Fine Art, Boston)藝術創作碩士(肄業)。目前往返碧潭與台北之間,接案維生,也從事攝影評論與創作 。看得見,會按快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