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展很簡單,難的是在哪裡策劃一個展覽。」
藉由這句破綻百出的話可以帶出一些問題,一是展覽的生產是否等同於當前認知的策展?只需要一個空間、藝術家和一篇「論述」即為「策展」?二是展覽展出的空間是否具備了資源、權力上的象徵與分配?在一個公寓與在名聲顯赫的藝術機構展出,兩者所涉及政治經濟條件上的落差,是否會對策展的看待造成影響?
伴隨著臺北市立美術館(簡稱「北美館」)策展徵件爭議而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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