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在1982年開始有《文化資產保護法》(以下稱《文資法》),可是「考古遺址」正式成為法定文化資產的時間非常晚,是2005年版本之後的《文資法》才開始出現這樣類別。
「考古遺址」的定義,依照《文資法》,指蘊藏過去人類生活遺物、遺跡,而具有歷史、美學、民族學或人類學價值之場域。雖然「考古遺址」列入《文資法》較晚,但是臺灣在日治時期就已經有正式的「考古」發掘,例如圓山遺址、芝山岩遺址等,在日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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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擔任兼任助理教授,研究專長為美術史、文化資產。思想受殷海光「是什麼,就說什麼」影響。搶救文資是主要日常,教書、寫文章是餬口。自認文章針砭時弊,一不小心就變成了各地政府頭痛的文化恐怖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