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5日,臺北的文資保存議題罕見地登上了國際媒體──日本第二大報《朝日新聞》頭版,以「日臺史宿る瓦屋根、残したい」為題(譯為「真希望能保存下來 匯聚臺日歷史的瓦片屋頂老屋」),報導了臺北市大安區溫州街52巷最近一年來的文資風暴。

2024至2025年間,溫州街52巷,包括曹永和故居在內的日式宿舍群,因臺北市長蔣萬安任內所聘文資會草率判定「不具文資價值」,導致數幢百年老屋接連被拆。而被譽為臺灣《文化資產保存法》先驅、、甚至有「文資法之父」之稱的陳奇祿故居,雖在地方文資保存者、家屬緊急提出新事證後一度暫緩,但今日(8/25)上午的再審議中,仍不幸被判定「不具文資價值」。
我個人認為,溫州街這一連串日式宿舍的遭遇,說明了兩種現象。第一是文資保存觀念至少倒退20年以上。第二是解嚴以來逐步建立的臺灣史文化資產價值,正逐漸被「官派」與「御用」委員殲滅。臺北市文資會在這一年內,已被行政權力操弄,藉「專業委員」之名,行「行政暴力」之實,接連摧毀屬於臺灣在地的歷史記憶。
文資保存概念倒退20年以上
擁有綠蔭的百年歷史的溫州街52巷日式宿舍群,近期遭拆並被判定「不具文資價值」,此一結果,為何意味著臺北文資保存至少倒退20年以上?
回顧2004年,當時的郝龍斌市府曾以齊東街日式住宅群保存為政績,強調該區擁有一處古蹟與九棟歷史建築,是全臺少數保存最完整的日式宿舍聚落。也是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一批採「面狀保存」的典範案例。即便其中一棟(齊東街53巷9號)一度遭建商橋果建設拆除,北市府文化局仍強力要求重建,以維持聚落完整性。

所謂「面狀保存」,正是跳脫過往僅保留單棟或「單點式保存」的做法,強調空間整體性的價值,也是國際上文資保存趨勢。2004年齊東街日式宿舍群,就是一個面狀「聚落」保存的概念,這個概念直接影響了2005年(中華民國94年)的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法,該年「聚落建築群」正式納入法定的文化資產項目之一。
過去臺北市政府在新聞稿中,曾經針對齊東街日式住宅群表示:「劃設特定區將永續保存當地日式宿舍與老樹街區,成為後代臺北人共享的文化資源。」並指出臺北市平原地區十公頃才一株老樹,本區僅0.7公頃內,就有12株達到受保護標準的老樹,密度之高名列前矛。(資料來源:2004年臺北市新聞稿)
事實上,臺大溫州街52巷日式老屋與齊東街有些類似,不僅都是日式宿舍,且綠蔭成林、生態豐富。更重要的是,52巷建物群是臺北帝國大學依據總督府所定「判任官乙種官舍」標準而建,這是臺北帝大1928年成立時興建的最早期的官舍群,設計概念相當先進。建築形式採屋頂黑瓦木結構,四面牆都是磚造。並具備該區獨特的「雙拼日式宿舍」特色,即左右兩戶兩側形成相對的平面,建築共用牆壁、梁柱與屋頂結構。
然而,2025年臺北市文化局卻荒謬地將一棟建築分為兩案分別現勘與審議。當鄰戶文資審議未過,建築就遭到腰斬成二半。如同曹永和故居的遭遇一般,清晨通知,怪手隨即剷除,強拆當下,雙拼的另一半住戶人還在屋簷內。奇特的是,這一棟雙拼建築並非市府專家形容的那樣殘破,隔壁半棟宛如具有特異功能,神奇的挺住另半邊。但這個粗暴過程,不僅令媒體震驚,也遭臺大學生社團公開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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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國際潮流,文資保存老早就已經不再是單獨的老房子或是建築議題,1992年里約熱內盧召開「地球高峰會」(Earth Summit),簽訂《生物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發表《里約宣言》(Rio Declarat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永續發展」(sustainability)成為關注世界遺產另一個重要向度的歷史情境,而所謂的「永續發展」是包含了自然與文化的互動。而這樣的案例不就是發生在郝龍斌時期的齊東詩社(臺灣文學基地),跟臺大所託管的溫州街等日式宿舍群嗎?為何蔣市府文資會呈現倒退嚕(tò-thè-lu)的現象呢?將面狀發展的老屋拆解成連單棟都不是的門牌號碼?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以割裂空間的審議方式,連年輕輩的文資系學生都認為違背文資保存的普世價值,雲科的專業者留支柱表示市府在「真實性、完整性」大開倒車。
弔詭的是,臺北市政府的文資委員主席是當今副市長林弈華,她曾擔任大安區立委,還是第9、10兩屆的教育文化委員,在林副市長的本命區發生這種文資慘案,可以說是鬧上國際新聞頭版的醜聞。
臺灣史文資價值觀是如何形成與被殲滅?
臺大所屬的溫州街與其它日式宿舍群,是臺灣史觀的發源地,在臺灣文資史上有獨特地位,但是這樣的成就並不容易被彰顯。
我認為研究楊雲萍、曹永和、陳奇祿……這批經歷1945年政權轉變的臺灣史學者必須關注他們的生命史的「隱藏文本」(hidden transcript)。楊雲萍、曹永和、陳奇祿……他們的臺灣史與臺灣保存意識從何而來?我個人認為可以由日本統治時代的《民俗臺灣》的寫作與編輯看出端倪。
《民俗臺灣》的創刊與日本統治時代日本政府在其統治區域內推行的一系列戰時國民精神動員的「皇民化運動」有關,1941年(昭和16年)5月,包含日籍與臺籍的《民俗臺灣》的編輯與作者群說明了創辦《民俗臺灣》,是因為:「皇民化運動可能破壞無弊害的舊慣,國民有記錄研究的義務」。而楊雲萍、曹永和、陳奇祿等人都是作者群,這一群人強調臺灣民俗的愛決絕不落人後,等同是將臺灣價值視為文資的主體。
楊雲萍戰後是「臺灣文化協進會」理事及編輯組主任,主編該會機關刊物《臺灣文化》。1947年起於臺灣大學歷史系任教,住杭州南路二段65巷臺大宿舍。他是第一位在大學院校開授臺灣史課程的人,他曾經擔任臺灣省文獻會委員與臺北市文獻會委員等。

與楊雲萍交好的許壽裳,同樣是「臺灣文化協進會」成員,他也是臺大教授,介紹楊雲萍到臺大任教。1948年住臺大宿舍青田街六號的許壽裳遭到兇殺。另一名「臺灣文化協進會」成員黃榮燦被羅織叛亂罪名處死。曾經投書《臺灣文化》的才子呂赫若涉及鹿窟事件,這迫使楊雲萍必須小心翼翼,避免惹來禍端,不過戒嚴時期發生林安泰古厝事件中,即使官方將參與林安泰保存事件人士定位成「顛覆政府」楊雲萍依舊力挽狂瀾,螳臂擋車,主張林安泰古厝應該就地保存,這是臺灣文史學者說真話的風骨。

而1947年成為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員的曹永和以研究臺灣荷西統治時期歷史聞名,他獲得殊榮,曾被荷蘭國王碧翠斯(Beatrix Wilhelmina Armgard)頒授奧倫治–拿騷勳章(Order of Orange-Nassau)、且獲得日本旭日中綬章。圖書館的工作對曹永和而言,某種程度是躲避了殘酷的鎮壓。他在解嚴之後的1990年,提出的臺灣史史觀概念及史學理論,這個論述,是本土化也是國際化的新視角,將臺灣視為主體。
住曹永和斜對面的鄰居是有當代臺灣民族學與文化政策的重要推手之稱的陳奇祿,住臺大溫州街57巷7號宿舍,戰後陳奇祿在李萬居1947年創刊的《公論報》擔任副刊「臺灣風土」編輯,陳奇祿曾指出《臺灣風土》副刊繼承《民俗臺灣》風格,也揭露二者編輯策略有所承繼,內容亦有承襲。國史館修纂處協修黃翔瑜指出《文化資產保存法》的知識概念是傳承自《民俗臺灣》。
陳奇祿戰後不只在學術界,也擔任中華民國文建會主委官職,因此有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副秘書長身分,這是國民黨掌握政權的戒嚴時代,成為黨員幾乎可以說是擔任國家重要官員的必備條件。但他在文化保存間扮演承先啟後的關鍵角色。
臺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名譽教授夏鑄九指出:
「當時不要說沒有文化資產保存的觀念,連「文化資產」這四個字也是那時發明的……文化資產的觀念是陳先生引進來的……在陳先生的手上,文建會成立了,文化資產保存法通過了,我們終於有了國家的文化政策,一直到今天,我們都可以看到他的貢獻。」
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得主李乾朗指出:
「有次討論到日治時代建築,林衡道先生有意見,他認為價值不高。陳先生一向尊敬林先生,但那次陳先生在會上說,從人類學的觀點來看,只要不屬於這個時代且無法複製重現的,應可考慮列入古蹟。這無疑是個轉折點,從此,我們對古蹟的年代就不那麼嚴苛了。」
陳奇祿故居不能成為文化資產關鍵在市府對本土文化是否認同?
文資法經過歷次修法,立法宗旨是發揚多元文化,但事實卻是屬於臺灣本土思想、本土意識的場所保存不易。
- 2005年蔣渭水等人所創的臺灣民眾黨黨部被拆。
- 2010年在臺灣戒嚴時期曾以黨外身份兩度當選民選臺北市市長的高玉樹,他的故居遭到臺北市文資會認定殘破不具價值之後拆除。
- 2011年左右臺灣史權威楊雲萍故居消失,與臺灣民主化運動有關的雷震故居,同時也是《自由中國》雜誌出版處的日式宿舍,也被認定不具文資價值拆除。
- 2019年 臺灣首家唱片公司「古倫美亞」的錄音室「朝風咖啡」被臺北市政府解除追蹤列冊後遭到拆除。
- 2025年曹永和故居與溫州街若干老屋被拆,陳奇祿故居今日亦被判定「不具文化資產價值」
翻閱「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與「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關於古蹟的指定與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的登錄,陳奇祿故居可以說都符合其標準。
- 在歷史性方面,陳奇祿在此屋居住長達18年,期間完成《文資法》各項修法,具高度歷史價值。
- 陳奇祿故居日治時期的鵝卵石的門柱呈現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表現地域風貌。
- 「判任官乙種官舍」在臺北市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這類建築也是臺北市大安區具地區性建造物特色。
- 陳奇祿也是歷史、文化、藝術具有重要貢獻之人物,其故居與其貢獻有高度關聯者。

而在民間與家屬,陳奇祿學生提出新事證後,臺北市17位在大學任教或業界所聘的文資委員有11位初步的會勘認定陳奇祿故居具文資價值,不過陳奇祿故居能否保存的關鍵在於5位市府官派的機關代表委員。豈料今日正式審議大會,多位原本支持保留的委員「巧妙」缺席,官派代表是「傾巢而出」,因此審議結果是16名出席審議委員中,古蹟3人同意,13人不同意;歷史建築6人同意,10人不同意;紀念建築6人同意,10人不同意,故決議「溫州街52巷7號」不具文化資產價值。
文化局官方說法與文資貓逆之處
一生懸命文化資產的文建會主委陳奇祿故居不被保留,可以說是極大諷刺,不過文資會結束約1小時候(13:08),文化局立即發布新聞稿表示:「有關「溫州街52巷5、7號」文化資產審議案,文化局感佩陳奇祿先生推動首部文資法之精神與奠定臺灣文化資產保存之貢獻,亦尊重法定文資審議程序。」我推測這位承辦人可能連午休吃飯時間都沒,就火速回復社會的質疑?真是過勞單位,然而這個文資審議貓膩在哪?
根據我國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文資委員的聘任分為機關代表與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擔任。但是聘任委員的權力全都在主管機關的首長,也就是全都是市長與文化局長圈選的。
過去有諸多案例就指出市府把黑手伸進「文資會」,最經典的案例就是柯市府時期黃英霓委員爆料說,北市府有兩位人士要來跟她「溝通」,指她都不配合,這位黃英霓委員後來當然也沒有被續聘。
另外「文資會」雖然宣稱「公開透明」,但是會議過程,許多委員選擇沉默、不表態,會議也未具名記錄個別意見,等同文資委員在完全不受監督下運作。這問題持續多年,數次文資修法皆未觸及,地方政府也不願正視,我推測是為了保留操作與迴旋的空間。
此外,官派文資委員不具專業背景,扣除副市長與市長親選的文化局長之外,其他是工務局局長李沐磬;黃智卿(網路查詢經歷是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科長);林冠伶(網路查詢經歷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科長),試問這些人有文資專業背景嗎?他們是依照專業來判斷?還是長官旨意?他們於審議大會為何沒述明專業意見。
市府、市民與文化局失去什麼?
陳奇祿故居的審議結果,不僅未被列為「古蹟」,甚至連文資層級較低的「紀念建築」身分都未獲肯認。臺北市政府其中一個理由是:「惟以建築物現有內部保存狀況而言,較難呈現其生活樣貌。」

然而,這樣的說法顯然難以成立,我個人認為這是推託之詞。以臺靜農故居、黃杰故居為例,兩者在登錄為紀念建築之初,內部也同樣缺乏完整的生活樣貌。臺靜農故居的展示內容,正是透過後續復原才逐步重現;黃杰故居至今也未留下明顯的生活痕跡。市府在不同案例之間採取如此不一致的標準,難免引發質疑。
更令人費解的是,市府另以「以建築物歷經火災有增建為由」作為否決理由,更是不合理。因為經歷火災的北市文化資產就有草山行館、南菜園、刑務所宿舍(榕錦園區)、蔡瑞月舞蹈社、前海軍總司令部招待所(臺大公共宿舍)等,無一不是在火災或毀損後仍獲文資身分。尤其是草山行館,當年木構幾乎燒的精光,如今卻仍被視為重要文化資產。這些前例顯示,「火災」或「增建」並非剝奪文資價值的正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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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有改建痕跡的文化資產信手拈來至少有40處以上,舉凡七海官邸、士林官邸、黃杰故居等,都在名錄之內。更諷刺的是,東門、南門、小南門在威權時期曾被以「整頓市容、符合觀光需要」為由重修,如今卻仍被登錄為古蹟。若照市府的標準,這些案例豈不更顯矛盾?
再看陳奇祿故居,雖然是火災後才搬入溫州街故居,但他在此長住18年,人生最重要的學術與文化貢獻都與這個空間高度關聯。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對「紀念建築」的定義:「與歷史、文化、藝術等具有重要貢獻之人物相關,且其重要貢獻與建造物及附屬設施具高度關聯」,陳奇祿故居顯然符合要件。為何涉及白色恐怖的黃杰故居可以成為「紀念建築」,一生奉獻於文化保存的陳奇祿,卻不被承認?
更進一步說,溫州街52巷老屋不只單棟具有文化價值,整體而言也是一個聚落,若屢經改建的中興新村、寶藏巖仍能被認定為「聚落類法定文化資產」,為何溫州街52巷卻不行?這樣的差別待遇,顯示市府對價值判斷存在偏差。 此案臺北市政府是否忽略了其人文、社會與歷史價值,讓臺北市民失去了臺灣文化意識的起源地,成為故鄉的異鄉人。而過去標榜溫羅汀人文價值也將減損。

至於有權參與都更的臺灣大學,表現上如其所願,但卻失去了一個能比肩劍橋、牛津、普林斯頓、哈佛、費城賓大等大學城氛圍的歷史場域。學術生活與在地歷史的連結不再,這才是真正的代價。

大學擔任兼任助理教授,研究專長為美術史、文化資產。思想受殷海光「是什麼,就說什麼」影響。搶救文資是主要日常,教書、寫文章是餬口。自認文章針砭時弊,一不小心就變成了各地政府頭痛的文化恐怖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