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展意識與獨立意識:重審台灣策展二十年
「二十年」正是一個很有趣的時代與歷史分界點,由現在往回尋溯,那便是發生於九○年代初期解嚴後不久的台灣。那幾年間台灣引進「策展機制」,的確是一個觸發了展覽組織方式的變革,「策展」在台灣開始以「全稱」的方式進入展覽的組織籌畫體系中的年代。
「二十年」正是一個很有趣的時代與歷史分界點,由現在往回尋溯,那便是發生於九○年代初期解嚴後不久的台灣。那幾年間台灣引進「策展機制」,的確是一個觸發了展覽組織方式的變革,「策展」在台灣開始以「全稱」的方式進入展覽的組織籌畫體系中的年代。
包浩斯人、時尚打扮、運動冠軍、有錢的女孩卻變成帶有革命精神的間諜,南斯拉夫藝術家凡那.湯真諾維奇(Ivana Tomljenovi)的一生讀起來就像刺激的小說。她富有創意、愛好運動、美麗而且似乎無懼任何事物。
誠如許多有關策展的過去寫作,往往會從「策展」的字源重新思考意義——策展人哈洛.史澤曼(Harald Szeemann)在〈藝術需要館長嗎?〉(Does Art Need Directors?)指出,如果想知道策展人工作,必須先了解curate跟curator的起源。
或許男性移民將他們開墾的土地加以女性化與性別化是一脈相承的。然而,我希望指出某些不容忽視的事情:二二八論述與當代台灣國族主義論述裡的「母性軀體」,幾乎是沒有性別的。它不同於在探險、移民與殖民的討論中,所謂供養「吞噬的色慾行為」的女性軀體,而是一個母親的形體,既沒有性的誘惑力,也無法觸摸,卻不斷付出生命與希望,受盡苦楚又毫無條件地為他人犧牲自己。
所謂匠人精神,指的是對於工作的專注熱忱,以及對專業成就的追求。這種專注與追求在邁向企業化經營的道路上,理應轉化為對企業經營的專注與追求。而公司,是一個歷經了數百年演變,累積無數成功與失敗經驗終臻於成熟的商業組織型態。現代商業法律、會計、智財權保護制度乃至於經營管理知識,無不適用於公司組織,對於企業經營的專注、追求乃至轉型、提升並擴大格局,透過公司組織方得實現。因此,從匠人到企業,公司無疑是文創工作者創業時的首選。
臺灣廟宇眾多,它不僅是宗教信仰的基地,也是文化傳承的場所。非物質的生活藝術,以表演為戲目或曲目的種類如南管、北管、歌仔戲、民俗戲曲等等,傳遞中華文化的精神與文化內涵,教忠教孝的人生哲理;即便是非物質相襯的文化遺產,包括廟宇建造與雕刻,都是歷代留存的格式,如宋代風格的道觀或寺廟、明清兩代的廟場中,又有雕刻或嘉趾陶(交趾陶)的塑造裝飾,其內容也來自中華無化中的封神榜、七俠五義、水滸傳、三國演義或隋唐演義的故事內容,它不僅是藝術的表現、更是文化傳承的憑藉。在生活中得到知識、在生命中受到喜悅。
自從有「形式」來演示、來完善或來顛覆一個論述,就有藝術存在。那是什麼時候開始有生態藝術存在?自從有「形式」來演示、完善或顛覆提出環境命題的意識狀態,就有生態藝術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