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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文杰專欄】不義遺址辛酸路―原臺中「和平日報」舊址能否順利保存?

【蕭文杰專欄】不義遺址辛酸路―原臺中「和平日報」舊址能否順利保存?

當臺灣老建築潛力文化資產遭遇危機,我們可能大部分人毫無所知,難以引發國人的關注。這讓我想起楊翠說的:「我們在別人的故事裡,流下真情的眼淚,在自己的歷史裡,冷漠轉身離去。」臺灣人不清楚臺灣史似乎是一個普遍現象,即將遭遇都更危機的原臺中「和平日報」舊址就是一例,它是一個大部分國人還來不及認識的重要歷史地點。

國人愛好旅遊,喜歡出國探訪他國的文化資產景點,藉由書籍、媒體傳播,很多人對國外老建築的歷史背景了如指掌,如數家珍,當世界遺產首里城、巴黎聖母院遭遇祝融災害,不少人也同時黯然傷心,甚至我們國人也認為必須協助它重建。

但是當臺灣老建築潛力文化資產遭遇危機,我們可能大部分人毫無所知,難以引發國人的關注。這讓我想起楊翠說的:「我們在別人的故事裡,流下真情的眼淚,在自己的歷史裡,冷漠轉身離去。」臺灣人不清楚臺灣史似乎是一個普遍現象,即將遭遇都更危機的原臺中「和平日報」舊址就是一例,它是一個大部分國人還來不及認識的重要歷史地點。

我們之所以不熟悉臺灣本地文史,是因為我們從小讀的歷史及所認識的文化資產是長期被課本「餵養」、「填鴨」的。若缺乏史學的思考,及自我學習能力,我們會以為課本上教的就是一切,我們也會誤信專家學者霸權的價值判斷。但是臺灣的特殊性在於,某段時間的歷史是被刻意湮沒的,甚至誤導,我們必須意識該如何由真正的歷史來補充自己的史觀,應該由自己建構詮釋歷史。我認為「和平日報」舊址這一棟已經被臺中文化局文資委員認定不予列冊追蹤的老建築就是這樣的例子。

和平日報舊址前身是日治時期的時尚名店「末廣菓子店」

位於臺中市榮町的末廣菓子成立於1904年7月,創辦者為日本人佐賀利七。「菓子」是零嘴(食)、點心類的食品。

昭和11年《臺灣公論》雜誌中畫家描繪臺中市,圖中描繪「末廣菓子店」,其外觀筆者認為與現狀差異不大。(蕭文杰提供)

「菓子」與「果子」音相似,文字的意思並不相同,「菓子」是指加工過的。這項飲食文化由日本傳播而來。日本統治時期的臺灣的「菓子店」,乍看似是非常日本味覺文化,但是我認為不盡然,因為要在臺灣立足的菓子食品,在當時是走「精緻化」與「嗜好化」的路線,有新穎先進的烘烤設備,用臺灣特色材料,融入西方與日本的飲食。

林獻堂的夫人楊水心就曾經提及「末廣菓子」是臺中菓子店的代表,她曾經去喝紅豆湯。這個空間就像是臺北的歷史建築波麗路,嘉義的古蹟津本喫茶部食堂,過去是屬於臺灣仕紳階級的餐飲消費象徵地。

「末廣菓子店」戰後成為和平日報臺中辦公室

1946年5月這棟建築成為和平日報在臺灣的總部,臺中文化界人士林獻堂、黃朝清、葉榮鐘、張文環、謝雪紅等也曾在此聚會。(攝影/蕭文杰)

1945年8月15日,日本昭和天皇宣布投降,第二次大戰戰爭結束,日人也引揚歸國,原「末廣菓子店」店址遭到接收,接著1946年5月5日,臺中「和平日報」創設於此。「和平日報」在中國大陸原為國民革命軍報刊,最初名為「掃蕩三日刊」;1932年更名為「掃蕩日報」,1935年更名「掃蕩報」(註1),1945年孫文誕辰紀念日改名為「和平日報」。

1946年,和平日報在臺中設址,國家人權館不義遺址資料庫將「原臺中和平日報」列為潛力的「不義遺址」,理由如下:

……和平日報社長李上根為黃埔軍校出身,為臺中駐軍「掃蕩簡報班」負責人,副社長張煦本,總編輯陳洗(陳正坤),主任秘書韋佩弦等,皆為軍方人士。該報雖屬軍方報紙,並沒有獲得南京總社與臺灣官方認同,故經營相當艱困,且該報也曾因得罪陳儀政府,使得記者遭驅逐出境。其來臺記者或編輯,如王思翔(主筆)、周夢江(編輯)、樓憲(編輯)等屬於左翼人士,同時聘用楊逵(記者)、楊克煌(編輯)、林西陸(副經理)、蔡鐵城(編輯)等人,也是臺中地區左翼知識分子,故創刊初期言論即常揭露陳儀政府的弊政,對時局亂象也有深刻的評論,非全然是官方傳聲筒,因而頗獲民眾好評。(註2)

二二八事件發生,逾20家報刊遭到停業、停刊,「和平日報」跟現在建築物已經是古蹟的「人民導報」也在其中。其他尚包括「臺灣日報」、「自由報」、「大公報」、「興臺日報」、「民報」、「中外日報」、「重建日報」、「全民日報」、「臺灣經濟日報」、「工商日報」、「自強日報」、「大明報」……,臺灣媒體人在此次事件與之後的白色恐怖案,也有近百人受難。而和平日報社既然是文化部所列的「潛力不義遺址」,也是促轉條例第5條當中所謂的:「威權統治時期,統治者大規模侵害人權事件之發生地」為何臺中市政府認為不具文資價值解除列冊呢?

若對比昭和11年《臺灣公論》雜誌中畫家描繪臺中市,圖像中也畫了末廣菓子店,可以得知和平日報立面四個圓窗、轉角圓弧、水平窗臺……等建築外觀幾乎是維持原貌,這樣難道沒有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嗎?

昭和11年《臺灣公論》雜誌中畫家描繪臺中市,圖像中有描繪末廣菓子店。(蕭文杰提供)
和平日報舊址建築細節。(攝影/蕭文杰)

促轉與文資法條缺陷亟待民間自力搶救

我個人認為,臺中市政府面對文資是錯誤作為,但是此刻要指望中央政府文化部亦是悲觀。因為2022年立法院通過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其實僅是宣示性質,文化部目前固然能將已經是潛力不義遺址的和平日報送審,審議後可以成為所謂的審定不義遺址,但是審定的不義遺址缺乏相關法條配套,欠缺任何保護性,活生生的建築還是可能會遭遇都更拆除。至於《文化資產保護法》110條,要仰賴文化部介入地方所謂錯誤作為亦是難上加難,因為過去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曾經撤銷了文化部對天外天劇場的處分。也就是原臺中和平日報舊址若要繼續的存在,似乎只能靠民間自力買下。

民間對於搶救「和平日報」並沒有放棄,目前作家劉克襄,東海大學建築系蘇睿弼教授,文資團體中城再生文化協會、中區寫作……正在呼籲民間集資,藝術家蔣勳也表態願意支持。要保護文化資產,若不依靠政府,是不是大家可以一起來響應集資。

附註:集資相關方式尚待蘇睿弼教授說明。


註1 「掃蕩報」是取名掃除匪蕩之意,供剿共部隊宣傳員及官兵閱讀,是軍方報系。
註2 資料來源國家人權館不義遺址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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