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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何規範Midjourney、ChatGPT等AI生成的內容?行銷廣告的文案能直接使用嗎?

法律如何規範Midjourney、ChatGPT等AI生成的內容?行銷廣告的文案能直接使用嗎?

《當文創遇上法律:行銷創意的規劃》

在談論AI生成的內容著作權屬於何人前,首先要討論的是該內容有沒有著作權。一件作品如要受著作權保護必須是「人類精神作用的成果」、「具體地將創意表現出來」、「作品必須具有原創性,是著作人自己完成,並無抄襲他人」、「作品必須具有最低程度的創意,能表現出作者的個性」,以及「必須是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

AI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終於不再只存在於電影以及人們的想像中,AI生成的圖片已經能夠通過專業評審的檢視,拿下美術比賽的冠軍,而人們也在為「AI繪圖」是否等同「電腦繪圖」進行爭辯(作家吳淡如發布由Midjourney所生成圖片稱之為「電腦繪圖」引發軒然大波,相關新聞連結)、能夠用自然語言溝通的ChatGPT驚艷四座,一時間AI狂潮席捲全球,各行各業開始研究怎麼運用AI創造更多可能性。在此同時,也有很多人擔心自己的專業被取代,例如美國的編劇工會對於薪資不滿進行罷工外,也非常煩惱會不會被AI搶走飯碗,希望對於AI的使用進行限制;歌手孫燕姿對於AI能夠模仿其聲音語重心長地表示她的粉絲們都已經跳槽,要如何跟一個每幾分鐘就能推出一張新專輯的「人」比,也道出很多以「聲」為業的專業人員心聲。全球的配音員也正在動員,以「別偷走我們的聲音」為口號,希望能夠控管使用他們聲音的方式。AI的出現可以說是幾家歡樂、幾家愁。

人類已經有多次科技進步的經驗,從工業革命到電腦時代,現在則是要從電腦時代來到AI時代,每當有新科技出現,不免會影響產業,但新科技也終將會帶來新的氣象,無論是舊的產業被取代抑或是舊的產業發生轉變,讓舊產業進化。至於對於使用者而言,AI就像是哆啦A夢,找它就可以解決問題。然而,暫且先不論AI生成的內容正確與否,AI生成的內容能夠任意利用嗎? AI生成的內容有無著作權?如有,誰擁有著作權呢?能夠利用AI生成內容進行創作嗎?該怎麼利用AI生成的內容呢?

1、AI生成的內容有著作權嗎?著作權是誰的?

在談論AI生成的內容著作權屬於何人前,首先要討論的是該內容有沒有著作權。一件作品如要受著作權保護必須是「人類精神作用的成果」、「具體地將創意表現出來」、「作品必須具有原創性,是著作人自己完成,並無抄襲他人」、「作品必須具有最低程度的創意,能表現出作者的個性」,以及「必須是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

midjourney官網截圖

AI生成的內容是根據使用者的指令所產生,例如以Midjourney為例,直接以自然語言輸入指令,即會生成與該詞彙相關的圖片,圖片會根據不同的指令進行調整,在此過程中使用者不用再以電腦軟體另外進行「繪圖」。而使用者只有透過給予指令並未實際進行繪圖(無論是手繪還是以電腦繪圖軟體繪圖)的動作,不符合著作權的第一個要件「人類精神作用的成果」,因為使用者實際上也無法掌握所下的指令會生成什麼圖案。目前AI生成的圖片並不認為具有人類精神作用的投入,無法受到著作權的保護,當然也就沒有任何人能夠主張生成圖片的權利。

然而,前述情形是指只有單純下指令,使用者並無其他創意投入的情形。如果是一開始以已是受著作權保護的著作投入生成式AI,再由生成式AI進行調整,則最後所生成的內容即未必完全不受保護。

2、可以直接利用AI生成的內容嗎?應如何利用較好?

生成式AI的訓練必須使用大量既有資料,例如文稿、圖片、聲音等,透過深度學習的方式生成與原始資料類似的內容。在台灣,智慧財產局目前對於AI生成內容採取較為保守的立場,以ChatGPT為例,認為ChatGPT所儲存的資料如果具有原創性與創作性,則該些資料屬於受著作權保護的著作,ChatGPT依照使用者下達指令所生成的內容,是將該些儲存的內容加以重組、重現,ChatGPT的擁有者或經營者未經授權,將該等內容透過網路提供給公眾,涉及重製、公開傳輸他人的著作,應負相關民、刑事責任。而利用人明知所生成的內容涉及違反他人著作權,未取得權利人同意就再加以利用,仍可能侵害著作權。

ChatGPT官網截圖

生成式AI透過巨量資料,學習模擬出接近原始資料的表述,這部分可以在使用ChatGPT時發現,有時候詢問ChatGPT會出現乍看頭頭是道的回答,內容實際上是虛假的情形。生成式AI雖然會自己產生新的資料,但仍不能排除生成式AI在使用者刻意地詢問下,產出可能侵害他人權利之內容,例如要求AI以《哈利波特》的故事背景另外創作新的故事,或是要求AI產出具有人像的圖像,而該人像與某個真實世界的人物長得很相似,又或者在給予AI指令時即包含某特定人物,所以生成的圖片與該人物相像等。這些都有可能涉及到他人權利的侵害。

此外,在利用生成式AI時也必須了解相關工具提供者的使用者條款。以Midjourney為例,在網站上的使用者條款(Terms of Service,2023 年6 月8 日生效版本)明文表示不擔保服務的品質、穩定性、即時性及可信賴性。Midjourney對於因依賴該服務造成使用者或使用者的客戶的任何損害不負責任。生成式AI雖然非常的便利,提供快速且相對便宜內容,但是使用者仍然必須銘記,使用者自己要對使用生成式AI所生成的內容負責,因此在利用時要盡量避免使用可能產生侵權內容的指令。

生成式AI會產生新的資料,因此AI生成的內容很可能是非常創新且具有獨特性,很適合作為激發靈感的來源。若只是利用生成式AI提供的靈感再以自己的表達方式進行創作,那會是很好運用生成式AI的方式,一方面所創作出的作品能夠受到著作權保護,另一方面也不用擔憂作品是否會侵害第三人的權利。如以此方式利用生成式AI,生成式AI會是文創工作者的一項好工具。


「Arts Law 藝思有法」系列第𝟲冊

《當文創遇上法律:行銷創意的規劃》

一次解答關於創作權利歸屬、素材利用、商品與服務命名、銷售與行銷推廣策略所涉及的法律問題!


廖純誼( 2篇 )

律師。專長數位行銷、媒體廣告、品牌管理等相關法律、智財規劃與管理(含農業智財權)、企業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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