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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北美館作品的爭議事件看藝術的審查與自由

由北美館作品的爭議事件看藝術的審查與自由

正因為藝術創作之中的倫理問題越來越需要被檢視,藝術自身的獨立領域也不再被那麼堅定的維護。所以在這樣一個轉變的時刻,每一個案例都應該特殊性的去考慮。
「放在幾十年前,同一主題的展覽『會更注重形式創新』。而現在,所有內容都必須放到『一種更微妙的語境』中去看。」
—「高更肖像」聯合策展人克里斯托弗.里奧佩爾(Christopher Riopelle)
日前臺北市議員質疑臺北市立美術館「秘密南方:典藏作品中的冷戰視角及全球南方」所展出的梅丁衍作品《哀敦砥悌》,新聞一出,同溫層都一片罵聲,許多人大聲疾呼捍衛藝術的獨立性。可是我想起之前在文學、電影與脫口秀發生一些具有道德爭議的事件時,大家卻多批評藝術歸藝術是一個過時的看法。我還記得之前聽到一個很年輕的政治人物說「返校」是「富有教育意義的國片」(一時之間我覺得好像回到了愛國片的年代),當時大家也沒有覺得有什麼問題。最讓我困惑的是,之前高更展的爭議,有些人主張我們觀看藝術當然會審視道德問題。這不禁讓我有一個疑慮,難道我們只是基於道德來衡量藝術,當我們覺得符合自己的道德認知,就宣稱藝術是自由獨立的,當我們覺得不符合,就說藝術離不開政治,或是直接說這不是藝術(譬如之前有人對於大港音樂的批評)?為了讓我們的立場是有一致性的,我想討論一些跟藝術審查有關的概念問題。
日前剛結束的臺北市立美術館展覽「秘密南方」展。(臺北市立美術館提供)
藝術離不開道德
確實藝術作為一種社會行為,它的道德邊界並非藝術所能決定,因為這時候「藝術」是被當成社會行為來看待,它受各種政治社會與文化因素所影響。所謂藝術離不開政治或道德,是在這個層次上成立。以色情主題為例,不論創作者怎麼樣後設的處理這個問題,只要這個作品在社會上會產生影響,譬如引起性慾(哪怕是誤解),它就無法免於社會的道德評判。
但是藝術作為一種與道德不同的範疇是另一回事。簡言之,藝術處理道德,但不負責道德評價或是道德影響。我們說藝術歸藝術、政治歸政治是指這個層次。同樣以色情主題的創作為例,不論這個作品對於社會帶來什麼負面影響,藝術家是在「處理」色情而不是「主張」色情這件事是完全不同的。我們可以在社會行為的層次上討論作品的道德性,但是我們不能在藝術的層次上審查作品的道德問題。
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在《反詮釋》( Against Interpretation)當中對此有所討論,她舉例《安娜卡列尼娜》難道是一個關於偷情婦人的調查、柏格曼(Ingmar Bergman)的《沉默》(Tystnaden)中的坦克難道是隱喻巨大的陽具?這些比喻雖然有挑釁之意,但是仔細想想這不正是我們在當代藝術書寫之中常常看到的形容,藝術作為一種媒介、橋樑、連結、管道,而不是關於藝術自身。
對於桑塔格而言,當藝術作為譬喻或是反應內容的說法崩潰之後,藝術就只能是關於藝術,只能是一種藝術形式風格的體驗,也就是一個自存的事物。然而她也指出,沒有任何藝術作品可以有單純的審美經驗。這一點其實任何人在觀看小說電影的時候大概都能理解,我們總是把七情六慾甚至道德的考慮也放進了藝術的欣賞之中。但是桑塔格強調藝術中的道德內容,它引發的並不是現實世界中的道德反應,而是一種智性的滿足。
梅丁衍《哀敦砥悌》, 1996、2020更新版本。(臺北市立美術館提供)
藝術必須放在脈絡下考察
但是這個說法並不能完全解決藝術審查的爭議,因為許多人宣稱即便藝術不是直接宣揚道德,可是藝術仍必須放在政治、社會的脈絡去衡量,因為作品本身就是立足在脈絡之中。對此當代藝術的立場就有點尷尬。因為沒有什麼時代比起當代藝術家更熱衷於涉入各種議題與脈絡之中,當代藝術其實就是一種「語境」的藝術。但是當人們以特定的社會、政治脈絡來解讀作品,藝術家又覺得這是外圍的、沒有關注作品本身的觀點,甚至淪為一種作者論。
這裡有兩件事要區隔開來。藝術家運用社會、政治脈絡創作是一回事。以社會政治脈絡來評價藝術是另一回事。這兩者的差異就在於作品的邊界。前者將一部分的政治、社會內容納入了作品之中,而後者則是將作品邊界打開,置放於政治、社會的脈絡裡。但是這個邊界並不是僅僅由創作者自我單方面認定的,或是僅僅由作品的物理屬性來決定。更多時候,當代藝術邀請觀眾也參與這個決定作品邊界的過程。
表面上看這又會導致任何作品都可以放在外圍的脈絡中解釋,但實際上,當創作者與觀看者決定將某某脈絡加以考慮時,他思考的是這些脈絡如何與某一個比較具體的材料,結合成一個作品。所以並不是作品放在脈絡中解釋,而是脈絡作為作品抽象的部份,與實體的作品合起來是一個作品。這與作品被放在一個跟創作無關的脈絡之中考慮是不同的。舉例來講,你可以單純看高更的繪畫(純形式的觀點),也可以將高更的繪畫放在權力脈絡下解釋(社會政治的觀點),或是將權力脈絡跟畫畫整體看成一個作品(當代策展常採取的觀點)。這三者應該是不同層次的問題,甚至說的是三個不同的作品。
梅丁衍《哀敦砥悌》, 1996、2020更新版本。(臺北市立美術館提供)
藝術可不可以是道德的例外
關於藝術與道德的問題,我們其實也可以把它限縮在藝術有沒有例外的問題,也就是一件事情在一般情況下被認為有道德疑慮,但是在藝術上我們卻不確定。舉例來講,暴力通常是不道德的,但是暴力的藝術卻不一定,而要了解暴力藝術是否可以是一個道德律的例外,我們就必須去理解暴力藝術是什麼,也就是從暴力到暴力藝術中間有什麼樣的運作過程,使得暴力藝術不等於暴力。
過去的藝術對於藝術的運作過程有一些說法。譬如現代主義攝影家當他們拍攝殘疾人士的時候,他們認為他們並非在拍那一個人,而是拍一種抽象的狀態。換句話說,現代主義把藝術行為與一般行為區分開來,藝術於是成為了一個獨立的王國,在這王國之中,藝術家不必受道德的制約。(但是另一方面藝術家必須面對有一個更大的律法,也就是藝術自身的律法。)所以當過去人們質疑一個藝術是否道德時,現代主義的回應方式是:「這是為了藝術。」直到今天我們還是偶而聽到這樣的說法。
但是現代主義終究過去了,在「藝術自治」幾近於髒話之後,我們失去了一個說法去解釋藝術與社會行為在什麼樣的過程當中發生了轉化,創作者不敢大聲的說自己做的是藝術,或著說即使是藝術,但是也不敢說與一般的行為有什麼本質上的差異,那聽起來太像現代主義者了。於是「這是藝術」這樣一個面對道德問題的說法在當代藝術中失效,它不好的影響就是,因為道德問題沒有大寫藝術的庇護而變得尖銳,所以藝術家開始去做比較沒有道德爭議的主題。也就是在根本上取消藝術被道德、政治審查的疑慮。
臺北市議員游淑慧在網路上批評臺北市立美術館「秘密南方」展覽中梅丁衍的作品引起爭議。(取自游淑慧臉書)
重新審視藝術操作過程
可是我們仍然覺得藝術是不同的,即便不宣稱藝術自治的前提之下,藝術家仍然努力去描述那一個藝術的運作過程,然後藉此暗示藝術是「另一件事」。以暴力藝術來講,藝術家可能試圖去說明創作之中的暴力行為有多少材質、形式、姿態的考慮,然後又如何地轉化、譬喻,如何與創作者的內在交互作用,也就是藝術家讓藝術的過程盡量的擴大與複雜,然後觀眾或許可以得到一個隱微的暗示:這個作品是在藝術之中處理政治或道德,而不能直接放在政治與道德脈絡中考慮。但是說到底這個操作過程複雜性的描述,太仰賴專業而且也太隱晦,當我們面對那些粗暴抑或不粗暴地批評藝術會帶來社會不良影響的聲音時,藝術的辯解仍然顯得很蒼白無力。
 
結語
我想起以前一位拉脫維亞的導演萊拉(Laila Pakalniņa),她的片非常有現實意識,你也可以很明顯的感覺她是有價值判斷的。但是她説她很討厭電影要教育觀眾。她認為不論電影如何處理政治、歷史與道德,它都是以一種特殊的,不同於宣傳與教育的方式來進行。所以與其說「教育」與「傳達」,不如説「處理」與「刺激」。在這個意義上,那些讚揚「返校」具有教育意義,或是批評返校醜化白色恐怖歷史的人(雖然我不知道這句話是什麼意思),與那些批評梅丁衍作品傷害邦交國的人是一種觀點,而萊拉是另一種觀點。前者把藝術當成一種傳遞價值的工具。即使意識形態上有不同,但是藝術觀上並無差異。而後者相信無論藝術介入多少現實,藝術始終是在做別的事情。
我並不是主張藝術有一個神聖不可侵犯的疆域,相反的,正因為藝術創作之中的倫理問題越來越需要被檢視,藝術自身的獨立領域也不再被那麼堅定的維護。所以在這樣一個轉變的時刻,每一個案例都應該特殊性的去考慮。這意味著我們必須就作品的內在邏輯,去衡量作品的外圍爭議的關係。因為這關係到我們如何決定作品的邊界,然後我們才能談論什麼討論作品,什麼是審查作品無關的東西。
汪正翔( 29篇 )

台北人,台灣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波士頓美術館藝術學校(School of The Museum of Fine Art, Boston)藝術創作碩士(肄業)。目前往返碧潭與台北之間,接案維生,也從事攝影評論與創作 。看得見,會按快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