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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華網詐欺案落幕,劉國松棄個人債權換回藝術界自由,獲頒一等文化獎章

全華網詐欺案落幕,劉國松棄個人債權換回藝術界自由,獲頒一等文化獎章

纏訟十年的「全華網」詐欺案終於畫下句點。主嫌林株楠利用文化部補助名義,誘騙全臺逾800位藝術家簽署形同賣身契的合約。雖檢方成功起訴,卻因主嫌驟逝導致法院依法無法沒收合約。關鍵時刻,水墨大師劉國松展現無私風骨,毅然放棄個人勝訴獲賠的500多萬債權,向林家繼承人「交換」放棄所有受害者的同意書。文化部今(1/16)宣告全案終章,並頒發一等文化獎章予劉國松。此事件也顯示藝術界應以此為鑑,建立正確著作權觀念。

警界流傳著這麼一句話:「你還沒被詐騙過,不是因為你聰明,而是你還沒遇到適合你的『劇本』。」這句話,在台灣藝術界長達十年的「全球華人藝術網」(全華網)詐欺案中殘酷應驗。文化部今(16)日正式宣告全案邁入「終章」,這場浩劫始於一張看不見的合約,困住了數百位藝術家,最終在法律無法抵達的死角,依靠水墨大師劉國松放棄個人鉅額債權的無私交換,才為台灣藝術界換回了遲來的正義。

文化部長李遠(左)頒贈「一等文化獎章」給藝術家劉國松(中),以文化部最高榮譽,感謝其在全華網事件中,以自身權益促成相關權利及文件返還。圖右為劉國松長女劉令徽。(圖片提供:文化部)

緣起:一場官司,揭開數百位藝術家的噩夢

這起驚天詐騙案的曝光,始於2014年的一場個人官司。當時,水墨大師劉國松發現全華網未經授權便非法上傳其517件作品,進而委託律師蒐證提告。

北辰著作權事務所胡中瑋律師指出,全華網負責人林株楠(已故)當時向檢察官出示一份同意書,聲稱劉國松已將一生著作權全數轉讓,卻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讓劉國松過目,導致檢察官初期採信其說詞。

直到劉國松不放棄,轉而提起確認同意書無效的民事訴訟,透過法院調閱文件,這張「賣身契」才首度曝光。「我父親第一句話是:『我再笨也不會簽這個!』」劉國松的女兒劉令徽回憶,父親看到合約內容竟是將過去、現在、未來的著作權甚至作品所有權全數轉讓給一個素未謀面的人,感到不可置信。隨著案件深入調查,才驚覺這並非個案,而是林株楠等人自2011年起,利用文化部與文建會補助名義,系統性誘騙全臺逾800多位橫跨不同世代藝術家簽署不當合約。

北辰著作權事務所律師胡中瑋說明全華網案情,以及調查過程各項關鍵的發現與進展。(圖片提供:文化部)

救援:文化部築起防線,法界分進合擊

隨著受害規模擴大,文化部於2017年接獲消息後,隨即組成「專案處理小組」並成立受害人追蹤通報窗口,主動將全案依法移送檢調偵辦。在偵辦過程中,文化部與法務部協調,成功將案件移轉至臺北地檢署偵辦,成為突破地方勢力干擾的關鍵一步。

同時,法律界的力量也全面集結。北辰著作權事務所蕭雄淋、胡中瑋律師不僅長期協助劉國松處理著作權訴訟,更協同旗下律師義務協助多位無助的新銳藝術家進行辯護。另外,長期關注此案的律師林信和在記者會上透露,國寶級畫家歐豪年曾率領大批藝術家登門求助。為了對抗這個龐大的詐欺結構,林信和發起並號召成立「義務律師團」,集結十數位律師投入刑事告訴。

在文化部、檢調單位與律師團的通力合作下,檢方於2018年2月14日發動搜索扣押,並於同年8月16日正式對林株楠及業務員提起公訴,指控其涉嫌詐欺。

全華網事件義務律師團召集人林信和哽咽地表示,當年受害藝術家描述自身遭遇、害怕求助的情形,讓他堅定地組成律師團隊提供協助。(圖片提供:文化部)

手法:量身打造的「劇本」,利用成名的渴望

為何這麼多資深與新銳藝術家會誤入陷阱?蕭雄淋律師分析,詐騙集團擁有一套精準的「劇本」,他們看準了藝術家對「成名」的渴望與對政府的信任。

對於資深藝術家,業務員謊稱這是「百大藝術家」的撰寫計劃,利用「如果不簽就無法入選、好像自己很差勁」的心理壓力;對於年輕新銳,則謊稱是政府補助幫忙出書、推廣,「年輕人覺得被國家選中很光榮」,便不疑有他。簽約地點常選在星巴克等吵雜環境,業務員會刻意營造「輕鬆」且「趕時間」的氛圍,並以「不要後面還有人排隊等著簽」、「老師都簽了」等話術催促,甚至遮擋文件內容,誘使藝術家在未看清條款下,簽下了形同賣身的合約。

北辰著作權事務所長蕭雄淋表示,全華網受害藝術家超過800人,其中有參與訴訟的共516位,由北辰著作權事務所處理案件的訴訟過程就歷經30多個審級,書寫超過100萬字的訴訟書。(圖片提供:文化部)

終局:法律無法沒收的,用無私換回

歷經漫長的五年審理,臺北地方法院終於在2024年12月一審宣判詐欺罪成立。然而,主嫌林株楠卻在宣判前兩個月過世,法院依法對其做出「不受理」判決。這導致檢方扣押的同意書被視為被告遺物,無法在刑事判決中宣告沒收,隨時可能回到林株楠繼承人手中。

在法律走入死胡同之際,擁有對林株楠約517萬元勝訴債權的劉國松,成為了解套的關鍵。在律師建議下,劉國松毅然同意用這筆鉅額債權,向林株楠繼承人「交換」放棄所有受害藝術家的同意書。劉令徽轉述父親當時只問了一句:「是可以救所有的人嗎?那當然一定要做。」

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錦江堂文教基金會已故負責人林株楠當年利用文化部補助案名義,騙取藝術家簽署各類形同「賣身契」的同意書。(圖片提供:文化部)

痛定思痛:藝術家的法律必修課

全華網事件雖然落幕,但也為臺灣藝術界上了代價高昂的一課。長期陪伴受害藝術家的臺藝大教授羅正賢在致詞時感嘆,藝術家過去心思單純,看到政府公文就相信,經過這次慘痛教訓,「大家終於知道藝術家有時候要稍微謹慎一點。」

劉令徽也在會中特別呼籲,藝術家必須建立正確的法律與著作權觀念。她強調,著作權不僅關乎生計,更延續至藝術家過世後50年的權益;若權利旁落,家屬與後代連印製畫冊、進行學術研究的資格都會喪失,「如果不重視,連自己的作品都無法保護。」

文化部長李遠今日特別頒發「一等文化獎章」予劉國松,表彰其義舉,為該獎章設立以來第2位獲此殊榮者。隨著這批同意書正式移交文化部,這場歷時十年的藝術界浩劫終於畫下句點。(註)

全華網事件的受害藝術家走過漫長歷程,終於領回當初被不當方式取得的各類同意書。(圖片提供:文化部)

註:劉國松今日將此批同意書移交文化部,由文化部於現場發還給出席藝術家;其餘未出席說明會但有意願領回同意書者,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31日,亦可聯繫文化部委託的北辰著作權事務所辦理領回作業,諮詢專線02-2358-7576;逾期未領回者,文化部將統一銷毀,確保該批文件不再流通。

朱貽安(Yian Chu)( 167篇 )

大學學習西班牙文,後修讀中國藝術史,有感於前生應流有鬥牛士的血液,遂復研習拉丁美洲現代藝術。誤打誤撞進入藝術市場,從事當代藝術編輯工作。曾任《典藏投資》編輯、《典藏.今藝術&投資》企劃主編,現為典藏雜誌社(《典藏.今藝術&投資》、典藏ARTouch)副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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