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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文杰專欄】庶民歷史留還不留?柯市府荒腔走板的二戰戰俘墓文資現勘

【蕭文杰專欄】庶民歷史留還不留?柯市府荒腔走板的二戰戰俘墓文資現勘

台灣經歷過第二次世界大戰,躲避二戰的盟軍空襲幾乎是老一輩的台灣人的集體記憶。然而台灣目前關於二戰有直接關係的法定文化資產,可以說是非常稀少。即使有這樣建築留下,也是強調二戰結束,中華民國政府從日本手中拿回臺灣,所宣稱慶祝「台灣光復」地景,這樣的文資態度,幾乎是沒有庶民歷史視角,忽略二戰歷史多元角度。

2022年4月,台北市一位文史愛好者郭懷正,意外在台北市信義區福德街山坡地發現了三個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同盟國軍人戰俘墓碑。三個戰俘墓碑量體小,非專業者可能不會特別關注,但是在民間的文史圈卻引起了一陣騷動,認為戰俘墓遺跡非常重要。

民間的文史與文資團體之所以重視這三個戰俘墓碑碣,主要是這是二戰期間的歷史見證物,過去不曾注重,也沒有類似文化資產被保留。距離二戰結束已經77年,隨著台灣的都市開發,與長期以來官方對此類物件的不友善,二戰遺遺留的戰俘墓碑碣已經接近滅絕。戰俘墓碑碣這一類歷史性構築物能在台北市發現,可以說是彌足珍貴,有機會補充台灣文化資產當中的不足,讓二戰史料有更多元的呈現,無奈事多波折。

字跡可以辨認的水泥材質戰俘墓碑,過去不曾發現。此墓碑可以判讀身分是英軍戰俘 Clack, Eric Arthur。(攝影/蕭文杰)

戰俘墓碑碣經由媒體曝光後,在尚未進行任何文化資產評估與文資現勘的情況下,就遭到外籍人士以「保護」、「珍藏」之名,私下帶走。其後雖歸還,目前暫時存放派出所,但是之後市府草率進行文資現勘,顯然只想敷衍行事。外國人把這些文物視為歷史證據,想收藏,可是具土地管轄權的市府卻覺得沒什麼重要。

這一場市府所辦理的文資現勘,台北政府文化局雖然同意先行將戰俘墓碑碣「暫定古蹟」,但是北市府文化局四位現勘委員並沒有戰爭史專業,柯市府的文化局也沒有委外進行該地區的文資評估調查。在沒有任何研究之下,迅速做出了不具文化資產價值的決定,保留機會堪憂。

然而戰俘墓就如台北市文資現勘委員認定的沒有文資價值嗎?這一場文資處理程序,由發現到現勘,台北市政府有依法行政,認真去判讀文資嗎?本文將進行分析。

戰俘墓補充現有文資對台灣二戰歷史的整體認識

台灣經歷過第二次世界大戰,躲避二戰的盟軍空襲幾乎是老一輩的台灣人的集體記憶。然而台灣目前關於二戰有直接關係的法定文化資產,可以說是非常稀少。即使有這樣建築留下,也是強調二戰結束,中華民國政府從日本手中拿回臺灣,所宣稱慶祝「台灣光復」地景,這樣的文資態度,幾乎是沒有庶民歷史視角,忽略二戰歷史多元角度。

1945年日本政府在臺北市公會堂向二戰同盟國投降,中華民國政府將此處指定為國定古蹟。(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以現有的法定文化資產為例,過去官方所強調的是戰勝國的視角,例如強調台北公會堂(中山堂),因為這裡是受降典禮之場域,被列為國定古蹟。文化局官網強調大日本帝國所屬第十方面軍代表安藤利吉,向中國代表陳儀投降,顯示中華民國是勝利者。

可是對於台灣常民記憶而言,台灣人在二戰期間的角色是尷尬的。因為在日本殖民時期,日本是與同盟國敵對的,被殖民的台灣是受到殖民者支配的。有人成為了軍伕(註1),台灣也有因應戰爭的慰安所(註2)存在,還有十多個戰俘營,台灣人協助管理戰俘,當然也有客死異鄉、草草安葬的戰俘墓。這類歷史過去被視為污點,或是不值得一提,政府至今不敢以文化資產角色去面對,沒有機會以文化資產身分留下。這些歷史證據大量消失,是現階段的問題。

戰俘墓現跡台北訴說的歷史價值

戰俘墓與戰俘營息息相關,二戰期間,台灣有十多個戰俘營,關押著被俘虜的盟軍,如今大多被拆除,即便有殘跡留存,官方也不願意用文化資產身分來保留。

戰俘營衛生條件不好,有戰俘因為水土不服、食物短缺、醫療資源匱乏等因素命喪台灣,因此台灣有戰俘墓。大多數的在台戰俘死於異鄉,僅有簡陋的木製十字架墓碑,材質上本來就不易保留。另外,隨著戰爭結束,同盟國的成員多將戰俘墓內的遺骸帶回,另行安葬,因此近年來台灣幾乎未再曾發現這樣的潛力文化資產。

信義區福德街山丘發現的戰俘墓與過去歷史紀載的戰俘墓樣式不同,呈現獨特的歷史價值與罕見性。這裡的戰俘墓碑不是簡陋的木製十字架,而是採用水泥材質製成。關於這些水泥製戰俘墓碑,研究台灣戰爭史的專家張維斌博士,做了一些基礎調查,得知過去應有5名戰俘埋葬於此,但是筆者與張博士現場探勘後僅發現三座,推測另兩座可能毀壞消失,或是被掩蓋在荒煙蔓草之中,這一部分仍需要調查。

這三個戰俘墓碑有其中兩座因長時間風化,字跡難以辨認,而能清楚判別身分的是英軍戰俘 Clack, Eric Arthur(也有文件寫為 Clack, Erec Arthur),墓碑上銘刻的日期1945年8月25日與兵籍號碼2349752,墓碑上刻的十字架下方有 1759 這個數字,這是 Clack 在臺灣俘虜收容所的編號。根據上述有限資料,張博士推斷應該戰俘墓碑是日軍立的碑,畢竟英軍或美軍不太可能在他們軍人的墓碑刻下這個代表受辱的號碼。

「福德街137巷8弄至89巷道路興建工程」發現的戰俘墓有兩個墓碑字跡已經難以辨認。(攝影/蕭文杰)

水泥製的戰俘墓碑,正是此三座墓碑罕見歷史價值所在。二戰期間,水泥是國防戰略物資,修建指揮所、通訊中心、碉堡、坑道、防空洞都需要水泥。戰爭末期台灣遭到盟軍封鎖,物資取得更加困難,理論上不可能將珍貴水泥用在製作戰俘墓碑上。不過由死亡日期可以得知,這幾位戰俘是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國宣布向同盟國無條件投降之後才死亡,可是盟軍尚未接收。在這種獨特情況之下,這幾位死於台灣的英國軍人,角色由卑微的戰俘,轉變成戰勝國陣亡士兵。推測這可能是會有水泥墓碑的原因。

「福德街137巷8弄至89巷道路興建工程」發現的戰俘墓有兩個墓碑字跡已經難以辨認。(攝影/蕭文杰)

而市府文化局對二戰戰俘墓碑的態度,就如同台灣諺語所形容的「暗頭仔食西瓜,半瞑反症」。文化局賴郁雯科長先對媒體表示:「 若確認是二戰戰俘古墓,將會是台北市第一件這類的文化資產。」然市府文化局現勘委員卻做出了「不具文化資產」的決議,其中過程粗暴弔詭,讓人懷疑委員的專業。

市府違法在先,文資現勘顯示委員專業欠缺

「福德街137巷8弄至89巷道路興建工程」所發現的三個戰俘墓碑坐落在公有土地之上。在程序處理方面,台北市議員許家蓓發現,市府並未依照《文資法》15條,對公有土地上所定著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也就是就台北市政府違法在先。不過柯市長長期以來就縱容公務人員把潛力文化資產做掉,此次對於違反文資法15條的殯葬處,市府也並未進行任何處分,袒護跡象甚為明顯。

另台北市政府的文資現勘也出現行政程序不公的現象。根據四位現勘委員「不具文資價值」的綜合理由,是這三個戰俘墓皆已遷葬,沒有人骨遺骸,所以「不具文資價值」,且墓碑可以移動,不符合文資法中古蹟與歷史建築定義。

圖為市府文資會勘紀錄局部。按照市府理論,台北市文資現勘委員認為墓碑可以移動,不符合文資法中有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定義,此說法與《文資法施行細則》相違背。(蕭文杰提供)

可是《文資法》跟《文資法施行細則》從不曾這樣寫。《文資法》是行政程序,依照行政程序法:「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以台北市墳塚類文化資產為例,蔣渭水墓園(歷史建築)、北投陳江墓園(古蹟)、賴氏萬壽塔(歷史建築)、明石元二郎鳥居及鎌田正威鳥居(歷史建築)等法定文化資產,皆已經遷塚它處,或是另行撿骨,有幾處是指定、登錄時便知,甚至記載於官方網站。台北市政府難道要廢除蔣渭水墓園等處的文資身分嗎?若按照台北市現勘委員看法,是不是連同連其他縣市的陳中和墓、于右任墓、陳永華墓都要一併廢除文資身分?

現勘委員(註3)既然判定「不具文資價值」,卻又建議移送古物的文資委員會審議,也顯示這些委員連基本《文資法》都搞不懂。「古物」不就是法定文化資產的其中一個項目嗎?「不具文資價值」要如何移送「古物」的文資審議?而碑碣、牌坊、墓葬依照《文資法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屬於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類。白紙黑字的法條,豈容個別委員自行解釋?

因此市府是不是請現勘文資委員回家先研讀相關法規,或是先發包研究之後再來審查案子?同時也需要提醒,有形文化資產若經任意移動,是會減損文化價值的。文化部在霞喀羅古道事件中亦提到,沒有正當理由不要任意移動。(註4)台北市政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文資現勘委員建議移送「古物」文資審議委員會的正當理由是什麼?仍欠缺更清楚的說明。


註1 例如安平有十二軍伕墓,但是長年下來,政府仍未進行文資審議。

註2 例如花蓮仍有日治時期的慰安所。

註3 這裡指台北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的文資委員。

註4 筆者並非反對戰俘墓碑採用古物的審議方式,而是在評斷哪一類型審議時,必須是基於最佳保存方式為優先原則,市府目前的說法無法自圓其說。

蕭文杰( 77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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