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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文杰專欄】當年沒人要現在大家搶,把文化資產任意遷移到底是什麼心態?

【蕭文杰專欄】當年沒人要現在大家搶,把文化資產任意遷移到底是什麼心態?

台灣隨著都市不當開發,許多具有文化價值的古建築不是被拆除,就是被迫「移築」他鄉。本文將列舉幾個文資移築案例,與讀者一起思考文化資產到底應不應該移築,以及文化資產回家的條件是什麼?
台灣是人口密度高的國家,隨著都市不當開發,許多具有文化價值的古建築不是被拆除,就是被迫「移築」他鄉,隨著時空變化,這幾年竟然也吹起了文資返鄉的口號,不過台灣的文資返鄉背後目的卻是各有不同,有時候只是打著「保存」的名義,而實際上台灣目前也幾乎找不出成功案例,在這種狀態下,文化資產並不宜未經評估就再次遷移。
近日引起新聞關注的是,位於台南國立成功大學(簡稱成大)校區的小西里城門,目前有小西里的里民主張要把當年因為闢建道路,被成大遷移到光復校區的小西門迎回故里,尤其現狀是小西門城門被移築後放在小東門城牆旁,對於不清楚歷史脈絡的觀光客、在地居民而言根本是混淆視聽。
1936年仍在原址的小西門。(圖片取自維基百科靖波門)
小西門城門因為移築,上方城樓方位被180度大旋轉,跟原來的方位相比,其實也是相反的,由文化資產保存角度來看,這亦容易造成誤導,是很不妥當的作法。
但是,現在主張要把小西門城門遷回小西里就很妥當嗎?遷到小西里就可以保有原來的場所精神嗎?小西門城門原址已經變成馬路,若只是放在小西里的區域內這樣算真的回家嗎?事實上文化資產拆遷是有耗損的,地方人士主張遷移小西門回小西門里,心態到底是基於文化資產場所精神保存,還是因為突然發現文化資產可能可以成為發財的工具,硬要這些老建築來幫店家加值打廣告,當招攬生意的看板呢?因此本文將列舉幾個文資移築案例,讓讀者分享文化資產到底應不應該移築,以及文化資產回家的條件是什麼?
位於台南成大校區的小西里局部。(蕭文杰提供)
位於成大的小西門,目前在台灣府城的城垣小東門段殘蹟間。(蕭文杰提供)
日本統治時代的文資遷移
文資保存的觀念是逐漸摸索及互相參考的,日本在統治台灣期間,即使已經受脫亞入歐的西方思想,有台灣史蹟名勝及天然紀念物法,也保存台灣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但是日本統治期間仍有急公好義坊(位於台北市)、黃氏節孝坊(位於台北市)、劍潭古寺(位於台北市)、欽差行台移築(位於台北市)、清台灣省儒學考棚(位於台中市)等被迫移築。
要說起劍潭古寺移築的原因,是因為要興建殖民產物的台灣神社,因此劍潭寺成為不在劍潭的劍潭寺,必須在大直才看得到,文學中「劍潭夜光」的景色,也就消失殆盡,就場所精神而言,當然是一大扣分。
劍潭寺原貌。(©維基百科)
至於清朝的欽差行台被拆遷是因為日本政府以紀念裕仁天皇登基為由,在此處興建台北公會堂。清朝的欽差行台只有留下很少的局部建物,部分被遷移到台北植物園內保存,另一部分則被放置在舊圓山動物園,還有許多在當時就已拆除。而存放在舊圓山動物園的殘跡,毀於日本統治時期的一場颱風,就此香消玉殞,如今少數保留下來、在植物園內的部分欽差行台殘存,成為台灣少見的清代衙門,目前也是市定古蹟。
急公好義坊、黃氏節孝坊、清台灣省儒學考棚都是因為都市開發而讓路,日本統治時代這種移築還被認為是一種文明的做法,就當時而言,至少有保留,不過這種移築對於場所感是易於造成錯亂的。舉例來說,表彰貢生洪騰雲急公好義的牌坊,竟然在牌坊下方,放置了板橋林家捐獻給台灣神社的石獅子(註1),這兩者本來是毫無關係,但是現在混在一起了,在無專業者解說下,是很容易造成混亂,這也是筆者認為不應該將文資輕易移築的原因。
但是也有人認為類似日本採用明治村的異地保留方式,至少能留下一些具有意義的老建築,建議目前整天想都更的台灣,也要有個類似明治村的場域,或是恢復當年收容老屋的台灣民俗村,避免文資屍骨無存。
筆者認為,異地保留或許暫時讓老屋免於全毀,但是若縣市首長無心於文化保存,一個收容移築的場地可能不到一年就爆滿了。別忘了前台北市長林洋港,他認為,如果輿論認為北門應該拆遷,將來可配合民俗村的設置,搬到民俗村去,幸好林洋港市長沒有拆成,否則現在柯市長怎麼可能在北門剪綵?筆者認為,台灣民俗村內的流浪文資更是都市殘暴、不加思索地開發主義的見證物。
國民政府時期的文資遷移
而國民政府時期最大的文資拆遷事件可以說是林安泰古厝移築案,但這之後又聞臨濟護國禪寺、新北投火車站、北斗奠安宮、嘉義廖氏診所、麻豆林氏古厝、台南小西門、台南重道崇文坊、宜蘭黃舉人纘緒宅、宜蘭二結王公廟、宜蘭鄭氏家廟、台南新化街役場、舊台大醫藥學院、高雄火車站、中山橋(明治橋)、宜蘭四結教會、花蓮福住橋等被迫移築,連所謂的國父史蹟館(梅敷屋)也一樣採取異地放置,這些數量之多,已經超過筆者記憶。而都市更新快速的台北,近年成為文化重災區,筆者印象當中被移築的與正在移築的就有台北工場、三井倉庫、陳茂通紅葉園、台大鍋爐房、台大機械館、台電中心倉庫-P庫廠房、艋舺王宅二進遺構、萬華堀仔頭古井等,不一而足。
被降級而移築的花蓮福住橋。(蕭文杰提供)
而移築的文化資產下場大多是淒慘,例如中山橋被大卸435塊後,如今無解,重組無望。三井倉庫成了斷頭者,山牆無法組裝。艋舺王宅二進遺構目前原址已經都更,遺構不知去向。也就是說,移築應該是文化資產遭遇到最不得以且不得不的最後手段,否則只要牽一髮就動全身,不可能毫髮無傷、全身而退。
中山橋拆解之後無法重組,如今與李再春雕像被棄置於橋下。(蕭文杰提供)
曲解文資保存精神,把特例當成任意移築的理由
不想原地保留的台灣官員,經常會尋找歪理,主張文化資產可以像玩具被任意放置,他們常常標榜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努比亞遺址(Nubian Monuments from Abu Simbel to Philae)為例子,表示移築還是可以成為世界遺產。
事實真相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因為埃及興建亞斯文水壩,這個大壩導致人工湖水位上升,使拉美西斯二世(Ramesses II,1279-1213)所建神殿即將滅頂。在埃及求助國際下,聯合國不得不發起移築努比亞(Nubia)的阿布辛貝勒神殿(Temple of Abu Simbel)及菲萊神殿(Temple of  Philae)等20 餘處文化資產搶救計畫,而這些遺跡在1972年也列入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世界遺產名冊當中。
不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努比亞遺址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主要還是強調國際共同合作,搶救瀕危的文化資產,而諸多國際公約也強調文化資產位置的真實重要性,並認為不應該任意移築。而即使聯合國動用了全世界最好的科學家與保存團隊,阿布辛貝勒神殿仍因為工程誤差,至使原本每年2月21日法老生日和10月21日登基日的曙光無法準確穿透60餘公尺長廊而射入內殿。這就是脫離原址環境所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這一點台灣主張任意移動文化資產的人士卻刻意隱瞞。
另一方面,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6條也規範古蹟不得遷移或拆除,而目前我國文資一旦指定成古蹟,就幾乎不曾聽聞因國防安全、重大公共安全或國家重大建設而由中央主管機關同意遷移。
 
當年沒人要,現在大家卻搶把文資移築當兒戲
把文化資產移築後,再高喊文資回家的案例有新北投車站、北斗奠安宮,而筆者在台灣民俗村破產遭遇文資危機時,曾主張讓流落在彰化花壇台灣民俗村的新北投車站回到原址,彰顯場所精神。無奈台北市政府目光如豆,商家只想要把新北投車站當成站在門口展示生意的工具,因此,最終移築到距離原址50公尺處,這個50公尺竟然成為最遙遠的距離。而施工品質拙劣,終於導致一個淡水線唯一僅存的終端式車站變成宛如「樣品屋」,文化資產價值也就因此減損,此方面論述可見拙作「見證文資錯亂作為的新北投車站」一文。
而彰化北斗奠安宮曾提出廢古蹟、蓋新廟的想法,而當時的主管機關竟然也同意廢古蹟要求,導致1988年原本舊奠安宮移築到彰化花壇台灣民俗村內,原址則重建了新廟。
不過,近年有人也主張要把舊廟遷到新廟前廣場。可是同樣在北斗,位於奠安宮大約200公尺左右,有個2015年才剛指定的古蹟北斗遠東戲院,北斗鎮公所及鎮代表會動員連署反對遠東戲院成為古蹟,部分人士還要遠東戲院趕快移築,好讓地方可以蓋商場或停車場,試問若地方沒有保存文化的概念,只把文化資產當成要發財的工具又怎麼能同意再次移築呢?
北斗鎮長楊麗香,反對北斗戲院成為指定古蹟,她公然將布條掛在古蹟建築體外遮蔽文化資產,此舉動是負面教育。(蕭文杰提供)
筆者認為文化資產一旦移築就很難回家,尤其是原址若已經不在,那就算遷移到附近也不是回家,對於這些被迫移築的文資,其實正好說明台灣曾為了開發,忽略歷史文化價值。如果我們真的有一絲絲反省,應該讓這些被移築的文資至少在現在的位置仍被好好照顧。
三井倉庫的山牆無法組裝上去,彷彿被斬首示眾。(蕭文杰提供)
註1  日本神社前的獅子通常稱為狛犬,但是筆者認為此石獅子可能是清末割讓台灣前就雕製,風格比較接近台灣石獅子造型,故稱獅子而非狛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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