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美術館時代專題】爭議下的存廢:台藝大有章藝術博物館建築
【Feature Report on The 2nd Museum Age】Controversy Over Abolishment or Preservation: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of Arts’ Yo-Chang Art Museum
建築拆除與否,都是環境教育的一環。我們需要更多的論述,找到擴建館舍最大化原先的意旨─匯聚更多資源與發展能量,拓展富當代性、開創性、未來性的大學博物館新視野。
感謝本文作者對台藝大有章藝術博物館建築的關注!關於校友、學生的聲音,其實很多人來跟我聯絡,希望我能來發起連署。我都跟他們說:我不想比拳頭,因為在這種強化對立的狀況下,對雙方面都不好,對未來學校的和諧傷害更大。我希望透過論述來爭取,經由大家的共同思考來尋找一個正確的方向。也有人告訴我,小蝦米鬥大鯨魚的結果並不樂觀。這些我當然都知道,但是我認為只要抱有一絲希望,都應該爭取。根據學校給我的執行過程的資料,我認為學校的行政程序並不完備,無法通過大學法第16條的檢驗。只是我還是希望透過論述來大家共同討論,不想直接訴諸法律來解決,因為那對學校的傷害會更大。
我是不小心觸動這個爭議的點火人,對整個事情發展的過程比較瞭解。扼要整理說明如下:
整個事件的發展,是從今年5月10日開始。當時我在網路上看到郭肇立的一篇有台藝第四任校長朱尊誼與兩位知名台灣戰後現代主義建築巨擘的合照,才因而知道他曾經擔任過成功大學建築系主任長達10多年。也回想到王前校長以前曾經告訴我,說我們現在的有章藝術博物館這棟建築物是朱尊誼校長設計。我當時還很驚訝地問說,朱校長也會設計建築物?王前校長就跟我說,他是留學德國學建築的,這棟建築物是屬於現代主義建築。現代主義建築跟包浩斯學校有很大的關係,而我們我們工藝系的教學設計及方法,強調藝術與技術的結合,跟當年德國包浩斯學校有點類似。王前校長就常說,我們是台灣的包浩斯。
因此我在5月11日寫了一篇臉書貼文《包浩斯精神在台藝大》,希望讓大家知道,我們學校也有一棟很重要的現代主義建築作品。並藉機會告訴大家,擔任過成功大學建築系主任的朱尊誼的唯一一棟設計作品是在台藝大。又因為當時對建築史了解並不夠深,只知道現代主義建築跟包浩斯的密切關係,所以特別強調了包浩斯。其實我以前聽到的朱尊誼校長,風評並不好,但是我覺得這是兩回事,因為我一直認為這棟建築物非常的精采,堪稱目前台藝大所有建築物當中最美的。不應該因人廢事,所以我就在臉書貼出這篇小文。在這同時,我也想辦法對朱尊誼多了解一點,結果發現他也有很多值得稱頌的事蹟,尤其是五顧茅廬聘請郭柏川到成大建築系任教的故事,很讓人感動。另外也發現他被流傳的「蠢事」,也有其可能的特殊背景因素。至少並不是我以前所認知的那麼壞!
結果有校友來貼文的下面留言,說:「這學校早期的建築好像最近要拆了」,我大吃一驚,為什麼我不知道它要被拆了。經過查證,才發現確有其事,而且新建的工程案已經在招標。這讓我非常難過,因為如果它真的被拆除的話,台藝大將失去一座非常重要的歷史象徵。深深覺得難以理解的,是在大家非常重視文化資產的當下,而且世界上的知名院校莫不以其歷史建築物為榮的時候,台灣藝術大學竟然反其道而行。我們的藝政所有相關的課程,我們的古蹟系也是以古蹟或歷史建築的維護為目標。怎麼台灣藝術大學會發生這種事呢?
貼出此文後,我開始請教一些專家以及研究一些資料,並同時發表一些持續的研究心得。沒想到,很多校友開始留言關心這棟建築物。同時也有校友把它們轉貼在「台藝人請進:D」,希望喚醒大家的注意,但同時也引起了不同意見的論戰。甚至也因此被媒體關注, 5月22日自由時報、5月24日中央社、5月26日鳴人堂、5月28日聯合報、6月1日典藏及關鍵評論、6月3日典藏,都有相關的新聞報導或評論。接下來, 6月4日典藏、6月23日關鍵評論,不同的意見也開始推出,終致鬧得沸沸揚揚,建築界也普遍關注。
另外,我在5月12日,也透過校內管道向學校傳達我不贊成拆除這棟建築物的意見,希望學校能夠重新檢討,尋找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校方在5月18日給了我回應,並用心整理出整個程序過程,強調一切合法,並且文資單位也審查後確定不予列管。然後說一切都已經進入到招標作業無法停止。我當天立即回信,希望能有挽回的餘地,畢竟一旦拆除就永遠不可能後悔。
雖然我萬般的不願意接受,但基於是學校成員的立場,也只好配合。而為了平息網路上校友的反對聲浪,我5月19日再寫信給校方相關人員,徵詢是否能夠轉貼學校的處理過程細節,並立即得到應允。另外,學校當局也在5月21日在官方臉書發出「針對排異打有長藝術博物館新建工程案之不實言論澄清稿」。
沒想到我和學校的臉書文貼出以後,反彈的聲浪更大,不僅對學校所謂的「不實言論」的用詞提出批判,同時也有兩位以前的學生會會長立即於5月22日耐心整理出其不合法之處,在「台藝人請進:D」發文,對學校過程的合法性提出質疑。但這所有的質疑,一直到現在都沒有看到學校提出證據來澄清。
比較有一些學術論證的反方意見是5月24日陳文樵先生的一篇貼文。他很用心的找出一些文獻及歷史資料,認為這一棟建築物沒有什麼價值,並有意導向朱尊誼校長的黨工色彩。並有意無意間若有所指的把朱尊誼與白色恐怖事件連結在一起。在同一天,我也逐條針對他的說法從學術探討的角度提出值得商榷的地方。
我仔細看了該兩位前學生會會長的關於行政過程的質疑,也逐一審視他們所提出的證據,發現所謂的合法過程確實有一些問題。而5月28日的聯合報報導中,校方對聯合報採訪的問題的回覆,我也發現真的是問題重重。當然我也懷疑是否記者的報導有需爭執處,所以第二天立即再寫信給學校相關人員,希望學校能夠提出更明確的澄清證據,並說明這才是讓整個事件安然落幕的關鍵。也建議能夠舉辦公聽會,大家攤在陽光下理性討論。
6月1日我接到學校的回信,得到學校真實的回應說明。但卻進一步發現,學校的行政程序真的是有問題。有章藝術博物館的舊館拆除及新館興建,是屬於校務發展的重大計劃,並且也牽涉到巨額預算問題。依照大學法規定,是屬於校務會議審議的事項。這部分在學校的組織規程及校務會議組織及運作要點裡面,也都有相同的文字規定。但是仔細檢視校方給我的說法,以及學校所有的校務會議紀錄,會發現關於有章藝術博物館的最後討論是在105年1月7日的「104學年度第一次校務會議」提案五。該提案的說明三內容為:「籌建有章藝術博物館地點調整案(基地由原學校大門口進門後右側範圍調整至本館東側)」。該案是由有章藝術博物館提案,也就是說新建案是在舊館的東側,並不包含舊館的基地範圍。這部分在學校於民國105年11月提出的「有章藝術博物館工程規劃構想書」中也表列並說明的非常清楚。在構想書中,包括校務會議、研究發展會有回憶、校園整體規劃會議當中都是寫「興建地點為本館正館東側場域」,絲毫沒有任何的模糊空間。但是在規劃書當中,主要的提案都是拆除舊館並且編列拆除預算。很顯然,學校當局的作法已經逾越了校務會議的決議範圍。
包含拆除舊館的會議說法,根據學校提供的資料,是在「105學年度第一次校務會議」的總務處書面報告。以及「107學年度第二次校務會議」總務處業務報告。總務處業務報告並沒有經過討論及決議的程序,把它當作學校已經有合法程序的說法是說不過去的。依照大學法的規定,它是要經過校務會議的「審議」,沒有討論當然就沒有所謂的審查和決議了。更何況參加過校務會議的人都知道,台藝大所謂的各處室報告,都是請與會人員自行參閱,連正式的口頭說明都沒有。因此,學校一直到目前的有章藝術博物館新建案的程序並不合法。依照「行政程序法」111條第六款:「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無效。而且應該法第114條規定,這違反第111條規定的根本無法補正。
學校對校友的質疑不予回應,而且從學校給我的回文當中的說辭閃爍,都可以判斷學校是知道這個問題的。但是,一直到現在仍執意進行有章舊館的拆除及新館的新建工程。
校長針對這個事件,一直希望能夠跟我見面談話。原本我已經答應,但是發現學校在民國110年6月10日的校務會議當中,校長對於某些於我相關的事件的說法顛倒因果,所以我以雙方互信程度不足而通知學校取消見面。因為我很害怕會面以後,傳出來的說法又是與事實不符。後來在校方一再的要求,我提出三個條件,其中之一就是「過程全程錄影,錄影檔案由學校及我個人各留存一份。如果不是將來有誤會需要解釋,保證影片絕不外流。」在校長答應以後,我們於7月6日下午兩點在學校第一會議室會面。但到場後,學校告知說校長因為間接與確診人員接觸而遭到隔離,因此由副校長主持。會議過程很融洽,大家充分發表意見。只是會議完成以後,學校目前沒有給我任何的後續說法。
我不想把事情擴大,所以並沒有透過法律程序來處理學校的過程不合法問題。但是為了挽救學校的歷史建築物,我只好把它提報到新北市文化局,以行政程序法規定的新事證請求文資審議會議重新討論,將這棟建築物列為歷史建築。我覺得,這種方法或許可以為學校目前的難題解套,而且列為「歷史建築」的建物在面對最新的建築法、消防法的規定時,可以有較寬鬆的標準,對學校來說也是非常好的處理管道。甚至也可以因此而爭取到以後的相關補助。除了我之外,另外也先後有其他兩位提報人或提報單位。
關於新事證的研商會議,於民國110年8月12日下午召開。由於疫情關係,採用雲端視訊會議。依照會議程序,在業務單位說明後,首先由台灣藝術大學說明建物現況。但是,校方代表將報告範圍延伸得很多,尤其對於我在網路或媒體發表的一些說法,宣稱本校某位藝術史「專家」覺得錯誤很多,讓校方感到慚愧,交代他要幫學校洗刷罪名。雖然沒有直接指出我的名字,但相關的說明很明顯就是在指控我。這對我來講,覺得非常不堪。學術討論難免有不同的說法,可以用自己的觀點來分析陳述。至於是否認同,那就由大家來共同討論。以學校的身份在專家面前直接下結論,說我的論點「錯誤」,是非常不得體的。我的第一專長是工藝史,對設計史也有相當的涉獵,也算是藝術史的研究者,能夠承受校方代表這樣的嚴厲指控嗎?
另外,就是校方代表直接指名,說主張一定要拆除的前校長黃光男。類似的說法,我在最近的其它會議也聽說過。但是從黃前校長當時的處理方式,以及他發表過的相關文章,都可以判斷這是有問題的。
這拆除有章博物館舊館,如果在將來被覺得後悔,可能就會像現在的台中一中重建紅樓事件一樣,主導者將被揪出來指責。校方居然將這種與事實不符的說法,提到校外專家面前。將來萬一發生事情,黃前校長不就莫名的遭殃了嗎?實在是看不下去,只好將事實公諸臉書,為我及黃校長洗刷不名譽的事情。此外,在其它會議被提及說認同拆除的,還有有章藝術博物館第一任館長及被賦予規劃專責的羅振賢老師。我親自致電詢問事實真相,羅老師完全否認這項指控,並說在爭議事件發生後校長曾經致電給他,爭取他的支持。他當時是明確表達反對的意見,並親自寫信給校長再次強調他的堅決反對立場。很令人遺憾,我們在許多會議上聽到的官方說法居然都不是事實。
我的「請學校不要再說有章藝術博物館是黃前校長決定要拆的,這對他不公平」一文,經輾轉為黃前校長知悉,並取得聯絡。黃前校長告訴我相關的一些過程。也親自撰寫簡短的聲明稿,全文為:「我是黃光男!有關新的有章藝術博物館!我尊重現任校長的決定!但我從未主張拆除現有的舊館舍!」
我這樣對於校方的公開聲明及指責,難免有損校譽。但是學校當前在校內行政上呈現的諸多狀況,如果讓它延續下去,我相信台灣藝術大學的損傷會更加嚴重。只有民主的校園,才會有更正面的發展。一時的校譽損傷,如果能夠挽救台藝大的永續正向成長,我覺得並不需要避諱。台灣大學的校內意見討論,應該是全國最多的。但是也因為如此,台灣大學被視為真正的民主校園,反而是正面的評價。
比較激烈的臉書文貼出以後,有校友在我的臉書貼文下留言,希望我將來龍去脈說清楚,否則一般人根本不了解,甚至會產生對我的很多負面看法。因此,才針對此文提出說明,也藉此澄清一些事實。並且也建議校方能夠舉辦公聽會,出面與校友、師生,以及關心這個事件的其他人士一起討論。是所至盼!
要如何解決有章藝術博物館的拆除事件爭議?
我認為哈伯馬斯(Jürgen Habermas)的「溝通行動理論」或許可以解決這個爭端。也就是透過以理解做為機制,對於不同行為者之行動計劃進行協調的一種互動方式。
他在《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一書回溯歷史中「公共領域」的誕生與衰落,認為在公共領域之中,實際上人已經實踐了自由、平等與團結等價值。這裡所謂的公共領域,指源自十七世紀英國,並在十八、九世紀傳到法國與德國等地的一種討論場域。他是獨立於國家與政府之外的俱樂部、咖啡廳、文化沙龍與文學期刊等場所。在這樣的公共領域之中,人們可以不分彼此的社會、政治與經濟地位(包括性別、階級),平等地互相就所有人都關注的議題進行討論,當中不涉及任何利益的考慮。
在考察過歷史之後,哈伯馬斯當然清楚現實的公共領域並非如此純粹:大部分貧苦的人、沒受過教育的人與(幾乎所有的)女性都被排除在公共領域之外。也就是在歷史與物質條件之下,公共領域無可避免是資產階級所享有的。然而,哈伯馬斯指在公共領域之中人們在原則上是平等的,若要指責這是個烏托邦,這可是個仍然值得我們追求的烏托邦。
公共領域衰落的過程,是報紙與雜誌等傳播媒介出現,打開了新的公共領域,但卻被資本主義企業宰制與操控,從而奪取了公共意見的主導權,原來的平等公共領域亦隨此而衰落。同時,當人們變成順從、欠缺批判性的消費者,國家、經濟與政治建制就愈發容易以大眾傳播的方式贏取公眾的信任與支持,因此亦得到了管治與宰制的合法性。
我目前所處的狀況,正是在學校機器的宰制與操控下,無法透過內部的機制來平等地參與討論。我提出希望學校能重新思考,以及召開公聽會的建議,都沒有得到回應。因此,目前我採取的方法,是透過國家的機制,例如提報新事證重新審議「歷史建築」。希望以文資審議會議為中介,取得與學校平等對話的權利。其次,以社會公眾的共同思考為基礎,在社群媒體用論述的方式來與學校進行公平的對話,並讓更多人也能夠有參與意見的機會。所謂的真理愈辯愈明,期待能夠因此而得到問題的最終解決。但很可惜,校方似乎不願意參與這樣的公眾對話,從而讓支持我的聲音越來越多。或與這是因為他們沒有看到校方所提出的正當性說法所致。
在文資新事證審議會議上,有委員建議我們如果要呈現關於校友情感的這方面論述,可以像以往的一些文資爭議那樣用連署手段發聲。其實以前就有很多人來跟我聯絡,希望我能來發起連署。我都跟他們說:我不想比拳頭,因為這會造成不同意見的對立,甚至造成劍拔駑張的對抗局面,這樣不但對雙方都不好,也對未來學校的和諧造成更大的傷害。台灣政治的藍、綠對抗,不但至今仍然沒有共識,更衍生出失去客觀思考的意識形態對立。因此,我希望透過論述來爭取,經由大家的共同思考來尋找一個正確的方向。也有人告訴我,小蝦米鬥大鯨魚的結果並不樂觀。這些我當然都知道,但是我認為只要抱有一絲希望,都應該爭取。
2008台藝大將有章博物館改建,當時負責的楊啟鉉建築師,根本就是無牌建築師,本來就有法律程序上的疑義,尤居然可以把整個建築大幅拆建。更特別的是,從那時起,台藝大相關網站媒體都宣傳楊啟鉉建築師的貢獻,這樣無牌建築師,可以被當時校方操作到麼神奇,甚至誤傳至今,但到底合不合法律規範? 學校作為教育單位,可以鼓勵這樣不按法規便宜行事,找無牌建築師的風氣嗎?
王增榮(台灣知名建築評論學者)評論:
就建築論建築,我個人的意見是,該舊建築沒有值得保留之處。這房子,有太多當時東海一期校園建築(紅磚+水泥粉刷柱樑)的俗套,或一些些王秋華在中研院美國研究所立面的感覺。放在它的年代,這根本是不具代表性的案子。
關於朱尊誼的評價,依我在成大的理解,此人在建築圈不具任何意義,雖然從德國留學回來,但坦白講,像今天從國外名校回來的留學生,真的都有與名校相符的能力嗎?我們不能因為他留德就「假設」朱很懂包浩斯。如果他很懂,台灣的現代建築就不會只提王大閎、陳其寬了!朱能離開成大建築系去當這裡的校長,我猜應該是過去「留學生」上流社會的社交關係使然。
2008台藝大將有章博物館改建,當時負責的楊啟鉉建築師,根本就是無牌建築師,本來就有法律程序上的疑義,尤其居然可以把整個建築大幅拆建。作為無牌建築師,楊啟鉉有何資格可以如同羅振賢老師所說「悉心設計改造,補強結構」? 這些難道不是違背法規程序? 如果這樣,建築師還何必辛苦取得證照?
台藝大這麼多學生(從過去幾百到現在8千多),為何要被過去無牌建築師框住,還要聽虛假神話洗腦,甚麼「兩代大師級跨時代合作」,其實根本是兩代無牌建築師跨時代(不按法規)聯合。難道台藝大學生,不值得讓合法有資格、有設計實力的真正建築師,來為他們未來生涯發展,建設藝術大學適合的真正藝術博物館? 還是,永遠要聽過去那些無牌建築師製造衍生的臆測想像和虛構神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