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長鄭麗君上任前曾說:「文化屬於人民,不該為上位者與政治服務。」
但是在臺灣現實的社會,文化真的屬於人民嗎?我們的文化局、文資委員在指定、登錄文化資產的時候,真的能兼顧不同族群的文化價值,還是只專注在曾經是擁有政權的權貴所留下的痕跡?文化資產能否指定、登錄又能跟政治無關嗎?
筆者認為要做到「文化屬於人民」,至少臺灣社會要做到幾點:
第一是自由民主化。文化資產的定義不應該由威權者訂定,除了自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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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擔任兼任助理教授,研究專長為美術史、文化資產。思想受殷海光「是什麼,就說什麼」影響。搶救文資是主要日常,教書、寫文章是餬口。自認文章針砭時弊,一不小心就變成了各地政府頭痛的文化恐怖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