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您何時開始參與文化部的古物審議委員會工作?
A:我在退休之後開始擔任審議委員及召集人,審議委員會議中每個人都有投票權,採記名投票,「國寶」的審核需要全數或三分之二通過才成立。實地勘查完畢之後,在委員審議會議中會逐件討論,這時大家有發言的機會,如果同意的就會打勾,不同意也會講一下理由。除了同意與否,有時也會出現「暫不提報」的意見。像先前葉王交趾陶,就有暫不提報的狀況(編按:而後葉王交趾陶通過審查,於2015年由文化部公告為國寶)。
國寶大不同
自2005年《文資法》修訂以來,明確地將「古物」定義為藝術作品、生活及儀禮器物、圖書文獻,毋須限定在百年以上的歷史文物,凡是屬於各時代、各族群間具有文化意義、經人為加工的物品,即可劃歸至古物範疇。因此像是這次展出的北宋燕文貴〈奇峰萬木〉冊頁,在山石描繪上和李唐相近,具南宋初期特色,因其重要時代意義成為國寶。除了故宮國寶,在日治時期備受推崇、今譽為「臺灣交趾陶第一人」的名匠葉王是另一類國寶典範。有別於中國傳統文物的流傳年代及藝術標準,葉王為台南學甲慈濟宮捏塑窯燒的作品,代表台灣陶器歷史的重要發展,以及具備在地傳統美學價值,因此同列為文化部公告之國寶。
北宋燕文貴〈奇峰萬木〉,2011年公告為國寶,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圖∣國立故宮博物院
Q:早期故宮暫行分級時是如何挑選文物?而這些文物又如何形成今日的國寶?
A:很早的時候故宮文物就已經被稱為國寶啦!「國寶」本身沒有什麼形成的故事,歷代宮廷收藏的精品如今被視為國家寶貝,而不是私人的物品,因此到現在用「國寶」這個名詞,就是代表國家的珍貴財產。分級的制度,從清代《石渠寶笈》就開始分等次,到台北故宮出版《故宮書畫錄》用正、簡目來分級,至今形成「國寶」、「重要古物」及「一般古物」的觀念。對於一件古物的認識,應該是一個學術性的問題,不是只訂於某人所說。最近報的跟我那時候報的不一樣了,後來又有新的看法。
古物變國寶
由專家學者組成的專案小組會針對博物館提報的分級文物,討論及考核是否符合「重要古物」及「國寶」的資格,並確認文物的保存情況。有意思的是,故宮曾發生過提報是「重要古物」,但在專案小組討論下,建議故宮修改原本意見,轉提報為「國寶」的情況。根據王耀庭回憶,像是2008年原提報「重要古物」的元趙孟頫〈行書赤壁二賦〉,便依學者傅申意見及勘查委員的附議,改提報為「國寶」,原因不光是書作充分展現了趙孟頫在筆鋒運用的精到及線條的秀勁,而且前附趙孟頫繪製的白描蘇軾小像,亦是生動雅致。在專家學者的推薦下,〈行書赤壁二賦〉通過審查成為「國寶」。
元趙孟頫〈行書赤壁二賦〉中附的白描蘇軾小像,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圖∣國立故宮博物院
Q:1996年故宮赴美舉辦國寶展引起大眾爭議,不知您是否還有印象?
A:當時有人在故宮遊行抗議,希望為了保護國寶的安全,國寶不要出境,美國人還說是不是政府和民眾雙方唱黑白臉。抗議是中華民國國民的人權,只要在合法範圍,大家都可以抗議。當時我還認識在那邊抗議的人,甚至會打招呼。
不過,哪些國寶可以出境,故宮院方都有些默契。只要展覽過程保護措施做好,在哪裡展都一樣。海外展出沒有國寶的話,誰來看呢?當時政府資訊不是那麼公開,為了取信於民眾,因此就出現一個傳統:國寶出境展覽前後,都會安排一次公開展示。
大家信不信得過故宮任職的公務員?信得過就好了,這些故宮人員要偷,早在搬遷時就不曉得偷到哪裡去。但今天一件都沒有損失,那是因為各種保管制度已經建立,比如說有臨時清點、不定時的清點、然後定時的清點,所以就不需要再去折騰文物,在每次赴外展覽之後還要再展示。
1996年赴美展風波
最早在1934年,故宮收藏便有海外借展的紀錄。隨著國民政府播遷來台,故宮文物在台灣安頓之後,仍有文物借展海外的情形。然而,1996年故宮借展紐約大都會博物館的事件卻引起軒然大波,當時由大都會博物館亞洲藝術部顧問主席方聞策展挑件,其借展清單包含475件文物,其中有27件是保存不易的書畫限展品。這麼多珍貴文物的借展清單是史無前例,因而引起民眾的質疑及反彈,除擔心國家文物會在長途運輸中損害,更有懷疑論者認為故宮或政府會賤賣國寶。最後在立法院介入下,部分書畫限展品如范寬〈谿山行旅圖〉、郭熙〈早春圖〉等並未赴美,其餘政府所同意赴美的限展品,僅在大都會博物館展出四件,另19件珍貴書畫古物則分別於各巡迴的展館限展40天,才平息這段風波。
北宋范寬〈谿山行旅圖〉,206.3×103.3公分,國立故宮博物院藏。該畫於1996年原本會借展給紐約大都會博物館,但最後在台灣民眾反彈下,並未出國展覽。圖∣國立故宮博物院
Q:有歷代著錄中被視為次等的文物,今日成為大眾熟知的國寶之情況嗎?
A:故宮是歷代宮廷的典藏,這些是文物精華,所以一向被視為國寶──國家的重寶。書畫的鑑藏傳統比較久遠,從《宣和畫譜》一直到《石渠寶笈》,《石渠寶笈》編錄的作品都比《故宮書畫圖錄》多好幾倍了,不過歷代對古物的認識會改變。時代不同,看東西的角度不一樣。你去看《石渠寶笈》,會發現范寬〈谿山行旅圖〉在當時被視為次等,如今卻被視為國寶。因此當對一件文物有了深入的研究,就會產生文物品級的改變。但大體來說,書畫的國寶以宋代比較多是當然的,日本國寶也差不多是以宋元時代為主。
關於文物分級,相關法條林林總總加起來,實則多且繁雜,一般大眾更是如同霧裡看花,愈看愈茫。不過擔任召集人這麼久,王耀庭表示執行上並沒有大眾想像的困難,也很少出現專家學者意見分歧的狀況,他笑道:「故宮文物沒什麼好爭執,作品傳世這麼多年,哪張是名畫,哪張不是名畫,研究者大家都知道。」雖然被分成「國寶」、「重要古物」和「一般古物」不同等級,但每件畫作都是出自畫家巧思,也各擁有其精彩的流傳史。若想好好認識這些文物,王耀庭推薦大家有空來故宮走走,花一個下午的時間聽語音導覽,絕對收穫滿滿。
元衛九鼎〈洛神賦圖〉,90.8×31.8公分,國立故宮博物院藏。本次「國寶的形成」特展將展出,其為傳世孤本,另有同朝畫家倪瓚的題詩。畫家運用白描筆法表現出洛神的溫婉迷人,只見她細長的衣帶隨風飄揚,姿態端莊。圖∣國立故宮博物院
延伸閱讀:
莊薏華〈有多珍貴?古物類文化資產分級指定淺析〉,《檔案季刊》8卷1期,2009年,頁56~69。
鄭又嘉〈古物分級建言,召集人大聲說〉,《典藏古美術》272期,2015年5月,頁180~185。
林會承〈戰後臺灣文化資產保存法制與氛圍的形塑〉,《文資學報》8期,2014年,頁27~55。
文物分級行之有年,這次故宮10月初即將登場的「國寶的形成─書畫精華特展」更是以此為主軸,要讓民眾認識什麼是國寶,什麼是《文化資產保存法》(以下簡稱《文資法》)。古物分級工作,故宮指出起初是委由各典藏單位執行。民國九十四年(2005)底,故宮即已完成院內暫行分級,爾後從民國九十七年(2008)起,續由文化部古物審議委員配合故宮歷次的書畫展覽,進行實物勘驗及書面審議,援以訂定國寶和重要古物,並公告周知。然而制度的形成不可能一蹴可幾,背後有許多小故事。本期便邀請故宮前書畫處處長、也是文物審查的書畫召集人王耀庭,和我們談談他所參與的故宮文物分級及文化部審查經歷,還有關於「國寶」的軼事。
Q:1978年制定《文化資產保存法》以來,歷經多次修正討論,至今已有近40年的歷史,想請教《文資法》中的「文物分級」是否有借鏡對象?故宮在2008年起根據《文資法》進行文化資產審議前的暫行分級,又是如何執行?
A:據我所知,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制定的參考對象是日本和中國,相關規定可參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的《文化資產法規彙編》。故宮書畫處最早實施暫行分級,是在林柏亭和我擔任處長任內(1991~2008),與後來加入的何傳馨合力完成。此時的暫行分級屬於故宮院內作業,參考日本文物保存的標準,重要文物及國寶控制在一定的數量,印象中好像在400多件左右。
文資法
1978年《文資法》制定之前,台灣的文物保存法規主要來源有二:一是台灣日治期間,日本頒發的《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保存法》;二是1928年國民政府北伐之後制定的《古物保存法》。二者因為不符合時代需求,故在1968年先行推動《古物保存法》修正,1978年參考日本《文化財保護法》後方完成《文化資產保存法》規章。在《文資法》規範下的文物分級,分成「國寶」、「重要古物」、「一般古物」,恰好介於文物分成四級的中國和分成二級的日本之間。中國將境內文物分成「一級文物」、「二級文物」、「三級文物」及「一般文物」。日本則分成「國寶」及「重要文化財」。
Q:故宮在文物保存上,會因「國寶」或「重要古物」的等級而有不同作法嗎?
A:《文資法》形成以後,才明確出現了有等級別的國寶標準,但故宮院內是沒有特別對「國寶」這稱號有著差別待遇,因為每件文物的待遇平等,任何一件收藏環境都是恆溫恆濕。但顧及年代久遠的文物會因展開及光照折損,因此國寶級書畫文物三年才展一次,並有限提規範,不可隨意從庫房提出來拍照觀看。「限展限提」早在江兆申擔任副院長時就已執行,限展時間長短是當時書畫處的默契,沒有院內規章。
實物勘查
根據《文資法》第65、66條規定,「重要古物」及「國寶」是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審查,當中以「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最為重要。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由各文化領域專家組成,依提交的文物名單編組「專案小組」,另聘專家學者實物勘查。
然而,故宮早在2008年進行進行文化資產審議之前,部分書畫文物就有「限提限展」的規範,專家學者該怎麼「勘查」這些重量級的珍品?解決方式不難,只要趁著故宮舉辦書畫特展的期間,邀請專家學者們前來參觀,親眼瞧瞧「國寶候選人」即可!2014年10月故宮舉辦「明四大家展─仇英」展覽,藉明代仇英〈秋江待渡〉展出的機會,邀請專家學者到場「驗明正身」,此畫方於2015年5月由文化部核定公告成為國寶。
明仇英〈秋江待渡〉,155.4×133.4公分,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圖∣國立故宮博物院
張筠( 72篇 )追蹤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