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閱讀
【黃心蓉專欄】博物館作為實驗室與孵化器:談法國文化實驗室

【黃心蓉專欄】博物館作為實驗室與孵化器:談法國文化實驗室

1860年日本遣美使節名村五八郎(Gohachiro Namura,1826-1876)在華盛頓特區首見收藏各…
1860年日本遣美使節名村五八郎(Gohachiro Namura,1826-1876)在華盛頓特區首見收藏各式物件以傳播知識之場所,並將其譯為「博物館」。福澤諭吉(Yukichi Fukuzawa)於《西洋事情》中介紹博物館為世界珍稀古物的集中處,至於展示最新器械發明的博覽會,則是各國「智力工夫」的交易之所。中文沿日文之故,亦稱museum為博物館,不過福澤諭吉始料未及的是,21世紀的博物館因為和科技及新創(start up)的結合,竟也成了智力工夫的交易之所。
跨域挑戰的實驗室
開啟當代博物館、美術館最大數位平台的序曲來自科技龍頭谷歌(Google)的「20%時間」(20% time)計畫:鼓勵員工利用20%的工作時間肆意發想,激盪和手邊工作無正相關的創意。當時的谷歌員工阿米德.蘇德(Amit Sood)建議谷歌與全球博物館和美術館建立夥伴關係,利用谷歌街景等高解析影像技術將館內實景及藏品數位化,讓世界各地的觀眾都能不受時空及預算限制、零距離的在網上瀏覽欣賞各館館藏品。由於提案符合谷歌「彙整全球資訊,供大眾使用,使人人受惠」(to organize the world’s information and make it universally accessible and useful)的宗旨,獲得公司的肯定,谷歌更為此在2011年於倫敦成立谷歌文化機構(Google Cultural Institute)以利谷歌藝術計畫(Google Art Project,現更名為谷歌藝術與文化,Google Arts and Culture)等項目的執行。2013年,谷歌文化機構跨海在巴黎第九區成立文化實驗室(Le Lab),邀請學生、藝術家、策展人、文化人與實驗室內的工程師共同塑造「想法、藝術與科技的匯流點」(crossroads of idea, art and technology),其中的駐村藝術家項目因是與策展人漢斯.烏爾里希.奧布里斯特(Hans-Ulrich Obrist)的89+(89plus)專案合作,入駐者皆為1989年後出生的年輕創意工作者,也讓文化實驗室對未來的脈動有更直接的掌握。
谷歌藝術與文化(Google Arts and Culture)項目,成立宗旨為「彙整全球資訊,供大眾使用,使人人受惠」。(來源:https://artsandculture.google.com/)
谷歌文化機構(Google Cultural Institute)中的駐村藝術家項目與策展人漢斯.烏爾里希.奧布里斯特(Hans-Ulrich Obrist)的89+專案合作。(來源:http://www.89plus.com/events/)
實驗室既然名為實驗室,除了支援谷歌文化機構的數位內容,主力工作還在原型(prototype)的研發,以回應、預測、帶動藝文與數位對話的下一階段。如創作者在穿戴後再搭配手持控制器,即可在虛擬空間繪製3D立體畫作的傾斜筆刷(Tilt Brush),及同屬頭戴式裝置,但與智慧型手機配合,只要在手機內下載相容應用程式,用戶甚至能自行以紙板手折製作,既簡便又經濟的谷哥紙板(Google Cardboard)虛擬實境觀看器,都是一公開就大受矚目的產品。同時,文化實驗室的匯聚力也表現在呈現最新趨勢的積極上。如實驗室在2017年推出了以流行時尚史為主題的「我們穿著文化」(We Wear Culture)線上展覽,巴黎時裝周時,致力開發材質的新創事業加速器時尚科技實驗室(Fashion Tech Lab),也和以環保聞名的服裝設計師史黛拉.麥卡尼(Stella McCartney)在文化實驗室攜手發表減少污染的新型織品材料。
在新創事業的相關語彙中,共同工作空間(co-working space)、孵化器(incubator)和加速器(accelerator)都與場域、服務、資源、人脈有關,但各有其特定屬性。共同工作空間指的是提供新創事業分攤租金、行政業務,且能串聯不同專業領域相互交流的友善共享空間;孵化器和加速器則是新創事業的培育中心。因為從草創時期走向具商業模式的型態需時較久,進駐孵化器的事業常以年為單位。相形之下,協助較成熟新創事業快速進入實戰、獲得投資的加速器,多半只以三至六個月的短期方式輔導。隨著新創事業的遍地開花,這些狀似毫不文青的字語,現在也堂堂進入了博物館殿堂,紐約的新美術館(New Museum)就是第一個投入打造孵化器的博物館。
紐約新美術館(New Museum)。(Photo by Alejandro)
紐約新美術館(New Museum)設有號稱博物館界首間新創事業孵化器的New INC,其中的專案「Tools for Show」。(來源:Product designer Lucia Tahan for Bika Rebek.)
扶植育成的孵化器
新美術館是紐約專注於當代藝術的美術館之一,成立於1977年,近年則以強調青年藝術家參展的三年展及妹島和世(Kazuyo Sejima)、西澤立衛(Ryue Nishizawa)簡潔的盒狀建物聞名。2014年,新美術館在參酌了眾多科技業孵化器、麻省理工學院的媒體實驗室(Media Lab)、紐約大學的互動電子媒體傳播課程(Interactive Telecommunication Program)和以藝術教育聞名的包浩斯(Bauhaus)及黑山學院(Black Mountain College)實例後,以200萬美金的資金,啟動號稱博物館界首間新創事業孵化器的New INC。館方將招募標準設定為創新成分與潛在影響,招募對象則為藝術、科技、設計跨領域的文化創業者(cultural entrepreneur)。每梯次為期12個月,入駐者稱為會員,共有40組正式會員及40組兼職會員。正式會員每月必須繳交650美金的會員費,除了可以24小時使用緊鄰美術館的8,000平方英呎共享空間、昂貴的儀器設備,也可參與美術館所規劃的財務、法律、管理、募款、行銷課程,以及大咖業界導師一對一的深度輔導。此外,進駐者還有一年兩次公開發表的機會,為尋找投資人作準備。
在新美術館看來,求新求突破、跨界嘗試本來就是立館的精神。雖然孵化器已如雨後春筍般出現,許多且有綜合大學的龐大師資為其後盾,但孵化器將來必會走向高度聚焦、產業垂直的發展,新美術館的介入正好可以借助自身的經驗及累績的數據進行系統性的培訓,解決藝術、文化新創事業諮詢無門、募資不易、缺乏市場概念等問題,降低成本與風險。更重要的是,在育成的過程中,新美術館也可以搶先接觸到最先端的發明,如入駐的永續建築、數位藝術裝置和遊戲開發廠商,日後都可能在博物館中有實質的應用。
紐西蘭的國立蒂帕帕博物館(Te Papa Museum)。(Photo by JShook)
繼新美術館的孵化器後,博物館界的第一個加速器也在2016年由紐西蘭的國立蒂帕帕博物館(Te Papa Museum)成立。進駐加速器的新創事業通常方向和目標都已非常清楚明確,蒂帕帕博物館的Mahuki(毛利語理解之意)加速器亦要求有意申請的事業其方向與目標,必須能對博物館及紐西蘭現在所面對的13項挑戰,如創造新的參觀經驗、反映身處的多元化社會、激發年輕一代學習科技等,提出建設性的應對之策。每年獲選入駐的十組事業可獲得各2萬紐西蘭幣的資金及全方位的創業服務,博物館則取得事業6%的股份。
澳洲動態影像中心(Australian Centre for the Moving Image)。(Photo by Bidgee)
不過,博物館、美術館真的適合擔任新創事業的推手嗎?服裝設計師薇薇安.魏斯伍德(Vivienne Westwood)曾說只要她欠缺靈感,她就騎上腳踏車去維多利亞與亞伯特博物館(Victoria and Albert Museum)尋求智性刺激,所以共同工作空間似乎是爭議最小的嘗試。畢竟,還有什麼比與靈感謬思一起從事創意工作更理所當然的事?這或許也說明了澳洲動態影像中心(Australian Centre for the Moving Image)、奧勒岡科學與產業博物館(Oregon Museum of Science and Industry)、紐奧爾良當代藝術中心(Contemporary Arts Center, New Orleans)等紛紛設立共享空間的原因。然而博物館在場地之外,是否也該投注人力和資源提攜後進,意見仍很分歧。反對者認為新創事業失敗率高達九成,即使將孵化器、加速器視為回饋社群的教育活動,仍是博物館難以負擔的奢侈開銷;贊成者則主張在觀眾參觀行為及藝術生態環境劇變的今天,博物館更應該前瞻性的布局,孵化器、加速器的存在讓館方可以主動出擊應變。只是在博物館普遍資金有限的情況下,大部分的館舍儘管同意隨時保持潮流觸角的必要性,暫時也只能對智力工夫交易之所的新身分採取觀望的態度。
由巴黎市經濟創新發展局(Paris & Co)所主導的貨櫃文創孵化器(Le Cargo)。(來源:官網首頁)
空總文化實驗室。(本刊資料室)
空總與天使投資人
就在美國空軍宣布與加速器科技之星(Tech Stars)攜手扶植航太國防新創事業時,台灣的文化部也如火如荼地展開前台灣空軍總部的硬體改造,而從官方的新聞稿及典藏簡秀枝社長在今年2月說明會之後所撰的文章〈許「空總文化實驗室」一個創意未來〉來看,孵化、育成、強化文化科技新媒體應用將是空總文化實驗室的主要任務。雖然在性質上,台灣的文化實驗室其實更接近前述博物館和美術館的孵化器或加速器,而非科技公司背景主導的文化實驗室,但空總的確被賦予如實驗室般強烈的包容性。而且在文化政策的支持下,空總對文化驅動的引領比起博物館與美術館還更名正言順、理直氣壯,應和巴黎市經濟創新發展局(Paris & Co)所主導的貨櫃文創孵化器(Le Cargo)不相上下,所以空總不但不是文創園區,也不會只是單純的展演場地。文創產和新創事業共通的特質在於創意,但也因為前景尚未具體化,在爭取認同或金援上的困難度較高。早期百老匯(Broadway)對注資使舞台劇得以順利演出的善心人士多以天使投資人(angel investor)稱之,現今新創事業對挹注臨門一腳資金、助其起飛的投資人亦稱為天使投資人。文化部或許也期待藉空總文化實驗室的開張,擔任此後台灣藝文產業士氣或財務上的天使投資人,引爆台灣下一波的創新動能。
黃心蓉(Patricia H. Huang)( 49篇 )
查看評論 (0)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