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閱讀
【蕭文杰專欄】由文化資產角度看台灣藝術保存的幸與不幸

【蕭文杰專欄】由文化資產角度看台灣藝術保存的幸與不幸

【Column by Hsiao Wen-Chieh】The Fortune and Misfortune of Art Conservation in Taiwan through the Perspective of Cultural Assets

由台灣文資保存看待台灣美術,有幾件急迫的事。《文資法》當中的古物登錄,是國家對藝術作品肯定的態度。現階段無論是黃土水的《甘露水》、《少女胸像》,顏水龍在台灣各地的諸多馬賽克壁畫,都沒有法定文化資產身分,這是政府需要努力的。

2021年是台灣美術史再興的年代,許多過去隱藏,無法被看見的作品都在2020到2021年之間陸續呈現。回顧這段歷史卻有幸與不幸,本文由文化資產保存角度書寫,從學院派黃土水作品《甘露水》再現,談至民間藝術的保存狀況,予以讀者參考。

不幸中的大幸《甘露水》等名作與不幸的《芭蕾雙姝》

黃土水是日治時期台灣藝術史上重要人物,是第一位入選帝展的台籍藝術家,具有重要雕塑藝術造詣。由於早逝與台灣遭遇政權更迭,使能留存的作品數量十分稀少,因而更顯珍貴。

過去研究台灣藝術史者若要親眼飽覽黃土水大部分的作品有一定難度,主要是除了《南國》(又名水牛群像)浮雕是常態性公開展出,藏於北美館的《釋迦出山》石膏原模作品可透過翻銅再製呈現之外,有些作品是藏於平常不公開展示的學校內,有的是屬於私人收藏,更有些作品已經不知去向。

黃土水《少女》,台北市太平國小藏。(© 北師美術館)

去年底北師美術館舉辦「不朽的青春」特展,特別情商存放在太平國小,鮮少曝光展出的黃土水作品《少女》胸像,已經造成轟動,今年台灣歷史博物館特展「樂為世界人─臺灣文化協會百年特展」又展出黃土水的《高木友枝像》(註1);如今又聞黃土水帝展名作,有台灣版維納斯之稱的《甘露水》終於有機會重見天日,還返國家典藏,這是台灣藝術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一件美事。

黃土水《高木友枝像》。(攝影/蕭文杰)

《甘露水》之所以長期無法讓國人親眼目睹,主要是時代悲劇。這件在1921年轟動藝壇的大作,在藝術家逝世後,他的夫人由日本帶回台灣,並在臺灣教育會館(今二二八國家紀念館)落成時入藏臺灣教育會館。接著《甘露水》又以臺灣教育會館館藏品身分在原臺灣總督府舊廳舍(註2)的「黃土水遺作展」中展出,這本是他的夫人與志保田校長、諸畫友的計畫,欲讓黃土水生命永留臺灣,而這當時也是藝術史上的大事。

但是1945年的政局更迭,國民政府接收了台灣,《甘露水》的命運開始多舛,改朝換代之後,原臺灣教育會館被交由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使用,隨後於1946年改由臺灣省參議會使用,存放在內的《甘露水》待遇遭到180度的轉變。

1958年省議會搬遷台中,位於中正區南海路54號的原臺灣教育會館建築再交接給美國新聞處使用,黃土水的《甘露水》竟然被省議會當成廢棄物丟棄於門外,雕像甚至被惡意破壞潑了黑墨水。

沉睡近半世紀的黃土水作品《甘露水》。(© 黃邦銓、林君昵,北師美術館提供)

省議會為何搬遷就將《甘露水》棄置?目前難以查詢原因,不過大部分的藝術史學家大多認為,可能跟戰後接收台灣的國府政權無法接受近代西方文化洗禮的美學觀,認為人體的表現有礙觀瞻,是有關係的。

就在《甘露水》背棄於門外之時,省議員徐灶生獲知消息後,派自家經營的卡車,將雕像運至台中車站附近女婿張鴻標經營的外科診所內,由張家保管看顧。也或許事涉敏感,1974年《甘露水》再度被移置其家族霧峰的工廠封藏,就此長達47年不見天日。

而台灣戰後的藝術史上,表現人體卻遭遇異樣眼光的事件其實層出不窮,展示作品遭到嚴重打壓,藝術缺乏自由的養分。例如1975年謝孝德油畫作品《禮品》原為諷刺色情,卻被指為色情作品。前輩畫家李石樵在1973年以象徵希臘神話所創作的《三美圖》,原本1976年被華南銀行選中印製火柴盒封面,無奈遭到檢舉有色情意味而遭禁。蒲添生在法國冬季沙龍入選的作品《陽光》,1982年原擬於全國美術展覽會在國父紀念館展出,引發「藝術與色情之爭」而遭到拒絕。

於國父紀念館「塑X溯:蒲添生110雕塑紀念展」中展出的蒲添生《三美神》。(本刊資料室)

藝術家作品無法展示還不只是因為美學觀念的差異,政治的因素更讓很多藝術作品不能享有展出的自由。例如二二八事件後,許多人不敢收藏陳澄波的畫作,怕惹禍上身,今日我們還能目睹陳澄波大作,許多是陳澄波的夫人張捷將這些作品藏在住家閣樓,避免情治單位搜查,在事過境遷的多年之後,才能光芒再現。而顏水龍於台中市自由路二段23號太陽堂餅店所製作的馬賽克壁畫,也因為威權統治,封存了25年。

顏水龍於台中自由路2段23號創作的壁畫遭到封閉25年,雖然重見天日,但是原屋主過世之後,不再開放。(攝影/蕭文杰)

由文化資產的古物保存角度來分析,上述作品固然都因時代因素不能展出、不被當權者接受,但是不幸中的大幸是,這些作品總算是倖存留下來,沒有被拆毀拋棄,其保存過程卻是一件辛苦沉重的事。

然而也不是每一件當時有爭議的藝術作品都能留存,王水河替台中公園製作的《芭蕾雙姝》,是台灣以早期以抽象手法表現的公共藝術,就是因為當時省主席周至柔的一句話,看不懂「兩座彎彎的裝飾品是什麼」,接著被認為「裸女」妨礙風化,慘遭敲掉拆除(註3)。

文化單位無心具古物價值的藝術作品被摧殘

1982年我國開始有了《文資法》之後,本來對於屬於台灣藝術的作品應該可以有更好的保護,因為無論是《文資法》所屬的「古蹟」或是「歷史建築」,甚至「古物」都可以因為藝術價值者,成為應該保存的項目。不過由近年來的文資事件,地方政府的無心,文資委員輕易的將大師名作判定不具文化資產價值,是台灣藝術史上的另一個傷害。

2018年,彰化縣文資審議會判定內部有郭新林彩繪的「二林穎川堂陳宅」不具文化資產價值。該建築曾收錄於1994年彰化縣政府出版,許雪姬教授主編的《彰化民居》一書,以及傅朝卿教授主持的《九十一年度彰化縣歷史建築清查計畫》當中,其兩本著作早已說明具文化價值。不過當時的審議必須2/3委員同意,才能成為法定文化資產,此案因少數委員的因素,價值被推翻,也導致文資會專業性將備受質疑。而事後縣府更以「古物」提報需要所有權人提出為由,沒協助保留派家屬保存,所幸文化人士聯繫台灣歷史博物館協助,勉強採取異地保留的方式。

郭新林於二林穎川堂所畫的《羲之愛鵝》。該建築以一票之差,被判定不具文資價值。(蕭文杰提供)

筆者對於擁有郭新林彩繪的建築遭到否定,甚感訝異,主因是文化部國家記憶庫等擁有郭新林許多資料。試問郭新林的彩繪筆下的建築若沒有價值,那豈不是也同時否定國定古蹟鹿港龍山寺、天后宮;縣定古蹟鹿港節孝祠、城隍廟、二林仁和宮?上述這些建築都因為擁有郭新林彩繪而列入古蹟。「二林穎川堂陳宅」遭到拆除之後,位於屏東里港蔡家古厝廂房的陳玉峰彩繪,更是因為屏東文化處文資審議只給正廳歷史建築身分,導致廂房壁畫被拆。之所以能勉強留下畫作,還是因為民間又再度請台灣歷史博物館的團隊協助。而2020年就登錄歷史建築的里港蔡家正廳,屏東縣政府延宕一年,至今依舊沒將資料放置於國家文化資產的網站,督導單位文化部似乎也沒有發現,當然更沒有行政指導。

新北市文資會將吳海桐匠派作品判定殘破不堪不具文資價值。(蕭文杰提供)

台灣藝術史上因官方不願保留,讓民間團體不服審議的尚有李應彬、陳天乞的作品遭遺珠之憾。新北市文化局只願意承認普安堂李應彬崖壁題字具歷史藝術價值,但對於其雕塑作品卻不願意給予文化價值認定。曾經施作多處古蹟的陳天乞、吳海桐,他們施作的民宅在新北市文資會眼中亦被判定不具文化資產價值。

筆者在此呼籲,2021年的今日,由台灣文資保存看待台灣美術,有幾件急迫的事。首先針對日治時期台灣受西方影響的藝術作品,必須更審慎對待,《文資法》當中的「古物」,有國寶、重要古物、一般古物可以登錄,這是國家對藝術作品肯定的態度。現階段無論是黃土水的《甘露水》、《少女胸像》,顏水龍在台灣各地的諸多馬賽克壁畫,都沒有法定文化資產身分,這是政府需要努力的。

目前全台灣的顏水龍馬賽克壁畫都沒有文資身分,圖為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田徑場馬賽克壁畫。(攝影/蕭文杰)

而台灣藝術史是多元的,不只是學院派而已,民間藝術的表現亦不遑多讓。在此,筆者認為施作在建築上藝術品應該用古蹟或歷史建築看待,任意將台灣民間藝術家的作品判定不具文資價值,是台灣藝術史的一大損失,更是大不幸。

註釋

註1 藏於彰化高中。

註2 中山堂前身。

註3 資料引用自台中文史復興組合 Taichu Renaissance Association

查看評論 (0)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