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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文杰專欄】平溪天燈節:是民俗類文化資產還是促進觀光的活動?

【蕭文杰專欄】平溪天燈節:是民俗類文化資產還是促進觀光的活動?

【Column by Hsiao Wen-Chieh】Pingxi Sky Lantern Festival: A Folklore Cultural Heritage or Tourism Development Event?

2008年新北市政府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將天燈進行「民俗」登錄認定,「平溪天燈節」以「節慶」的類型公告為法定文化資產。但是「民俗節慶」往往有特定時間,有一定儀式,必須有在地居民高度參與,這些特質在「平溪天燈節」的表現似乎不明顯。到底平溪天燈節是民俗類文化資產?還是只是促進觀光發財的活動?

「孔明燈」近年被人稱為「天燈」,2008年新北市政府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將天燈進行「民俗」登錄認定,「平溪天燈節」以「節慶」的類型公告為法定文化資產。但是「民俗節慶」往往有特定時間,有一定儀式,必須有在地居民高度參與,這些特質在「平溪天燈節」的表現似乎不明顯,反倒是比較接近利用「天燈」來促進地方觀光。到底平溪天燈節是民俗類文化資產?還是只是促進觀光發財的活動?以下做簡單初探考證。

孔明燈歷史初探

「孔明燈」又被叫做「天燈」,是一種利用熱氣球原理的文化產物,西漢時期淮南王劉安編撰的《淮南子》一書中記載:「取雞子, 去其汁,燃艾火納卵中,疾風,因舉之飛。」

讓雞蛋殼可以飛,這一種「秘術」想必讓當時人嘆為觀止,至於這樣科技技術,是否經由諸葛亮改良後成為「孔明燈」,詳情不得而知,因為「孔明燈」是諸葛亮發明的只是傳說,也一直缺乏足夠史料。不過多數的民俗學者認為東漢時期造紙術已經流傳,不排除「孔明燈」在三國時期已經出現,且被當成傳遞軍情的工具。

「孔明燈」,隨著時代的演變,有的地區轉變成為祭祀的習俗。曾擔任北京故宮博物院學術委員、北京文物調查研究組主任等要職的歷史學家傅振倫,在其《七十年所見所聞》說:「孔明燈又稱颺燈,創自四川。」放孔明燈是四川舊風俗,喪家在亡者百日周年,於道場祈福的儀式活動。

古時民間施放的「孔明燈」是否在數百年前也被稱為「天燈」,現資料有限,難以考證。即便宋朝《四朝聞見錄》記載:「……東坡宿齋扉,夜有叩門者云:『放天燈人歸。』」我們仍難以判斷文獻描述的「天燈」,就是經由熱氣原理,會冉冉飄上天空的「孔明燈」。

筆者翻閱清代與日治時期的台灣文獻,都沒有提及「孔明燈」就是「天燈」的說法,當然這也可能是孤陋寡聞造成疏漏。但是根據《民俗亂彈》編輯室訪談李世偉、王見川兩位教授,提到:「封建社會皇帝統治天下時,老百姓是被禁止從事有關祭天、拜斗等與『天』相關的活動,放天燈也不例外。在這樣的情況下,清代台灣百姓是不可能放天燈祈福的!」

1878年出生的連橫曾經描寫過「孔明燈」,《雅堂文集》對「孔明燈」的描述是:「少時以竹縛球,糊以紙,而空其底,乃以綿心漬松膠,插於球內而點之,隨風而上,高入雲際,厥狀如星,名曰孔明燈。聞為諸葛行軍之用。是西洋未有輕氣球而中國已有此奇製矣。」不過連橫並沒有提及「孔明燈」施放儀式,也沒說何時間點施放,他對「孔明燈」的描述反而接近是當時府城年輕人的遊戲。

1928年9月1日,《台灣日日新報》出現了一篇西螺報導放「孔明燈」的新聞,強調的是:「危險殊甚,願當局嚴重取締之也。」把1928年9月1日換算成農曆,是戊辰年7月18日,這時間正巧是台灣民俗中包含中元節的鬼神之月,台灣人過去有沒有可能是在中元節前後放「孔明燈」?

1928年9月1日,《台灣日日新報》出現了一篇西螺報導放「孔明燈」的新聞,強調孔明燈是「危險殊甚,願當局嚴重取締之也」。(蕭文杰提供)

台灣在中元節前後放「孔明燈」目前缺乏足夠案例與考證,不過海南島至今仍保留中元節期間施「孔明燈」的習俗,根據媒體報導,用意大致是祭祖、施孤、超渡、祈福。「孔明燈」當然免不了造成火災,2014年還有一篇新聞,提到海南島居民施放「孔明燈」影響6班高鐵,不過從報導中可以發現,海南島也改稱「孔明燈」為「天燈」。

筆者認為,「孔明燈」隨著文化傳播,產生了若干的演變,有些地方仍保有「民俗儀式」的特質,有些已經成為鄉間娛樂。1959年9月17日《民聲日報》副刊有一篇余松所寫的「孔明燈」文章。文章表示,秋高氣爽的秋天是施放「孔明燈」的季節,他認為「孔明燈」是民間遊戲,除了粵省外,川、桂也十分普遍。1995年出版的《金門縣湖峰鄉土誌》記載「慈湖堤畔,施放天燈」,施放時間也是中秋。這篇文獻記載1994年舉辦的活動,「天燈」由主辦單位統一訂製,再由民間認購。這種脫離民間親自動手自製的活動,當然沒有工藝技術傳承,,似乎已經轉向娛樂性質,還能稱為「民俗」嗎?文中還表示,過去最遠飄至廈門同安,但現在已經無法飛的如此遙遠。這也讓筆者聯想,兩岸對峙時,金門氣球空飄,是不是另類「天燈」。

1959年9月17日《民聲日報》副刊〈孔明燈〉,作者余松指出孔明燈為遊戲。(蕭文杰提供)

「平溪天燈節」何時出現?

現在「平溪天燈節」宣稱「天燈」是元宵節施放。元宵節放孔明燈非平溪獨有,鄉土作家鄭清文(1932-2017)曾經居住在桃園,他在《天燈.母親》一書描寫早期台灣社會元宵節放「天燈」,提到:「土地公說,有些天燈是可以救鬼的。」顯然「天燈」在當時是保有某些宗教儀式的,例如超渡鬼魂。

平溪放天燈。(圖片來源:國家文化資產網)

至於「平溪天燈」與「平溪天燈節」何時出現,筆者藉由《台灣新聞智慧網》查詢舊報紙,發現1974年02月05日《聯合報》有一篇〈明天燈節 火燭小心〉的報導,這可能是「孔明燈」名稱被改為「天燈」及出現「平溪天燈節」的較早紀錄,「平溪天燈」可能出現在1970年代。再由相關新聞分析,1980年代平溪因為遭遇在地產業藍染與礦業蕭條,人口大量流失,因而鼓勵來平溪放「天燈」,一度成為挽救當地對外交通平溪線鐵路停駛的救命符。被形塑成「祈福」的天燈造成風靡,報社、電視台也搶著跟地方發展協會,合辦元宵節施放天燈的活動,當然也一併大肆報導。

2008年,新北市政府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將「平溪天燈節」進行民俗登錄認定,公告為法定文化資產。值得玩味的是,保存者竟然是登記具有官方色彩的平溪區公所。綜合上述,筆者由文化資產角度思考,以「平溪天燈節」這樣名稱登錄成為民俗類文化資產適合嗎?我認為是不夠嚴謹、不恰當的。

「平溪天燈節」是周錫瑋擔任縣長時期公告為文化資產。保存者是鄉公所,如今是區公所擔任。(蕭文杰提供)

「民俗」必須是「民間高度認同,並持續自主、自發參與」。現在除了販賣天燈的業者,在地居民有多少人在所謂的「平溪天燈節」進行儀式去施放「天燈」?又如果是民俗節慶,應該只在特定日期施放,平溪又為何幾乎每天都在施放天燈呢?難道天天都在過節慶嗎?「平溪天燈節」若是傳統節慶,那經歷長久歷史流傳的平溪元宵節呢?

各地過元宵節有許多不一樣的儀式,例如傳統上,元宵節台灣有鞭春牛習俗(註)。台南市政府將「土城仔迎春牛」列入民俗元宵節慶的儀式去登錄,名稱上是「土城仔迎春牛」,而不是自創一個「春牛節」。同樣的水林番薯寮媽元宵夜巡新港奉天宮天上聖母元宵遶境野柳神明淨港等,這些都是附屬在民俗元宵節慶中的儀式,更重要的是基於民間高度自主。這些附屬在元宵節儀式中的「民俗」,保存者當然是民間團體,不具官方色彩。所以平溪的「天燈」,若要登錄文化資產中的「民俗」,採用「元宵節平溪放天燈」或是「元宵節平溪放孔明燈」可能都比「平溪天燈節」來的名正言順。而「平溪天燈節」保存者是區公所,其實就面臨一個問題,區公所能充分了解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術及文化表現形式嗎?

歷史考證有諸多問題的平溪天燈

平溪天燈另一個問題是考證不清,根據政府機關的說法至少有三種,但是都充滿問題。

新北市公告於國家文化資產網的說法是:「據當地耆老口述,始自前清道光年間,大陸沿海民眾先後移居該地開墾,時有盜匪作亂,騷擾村民,村民因而時需避難山中,一旦危機解除,方由村中留守之壯丁以施放天燈為號,通知村人返家。其後時局漸定,施放天燈卻因此而成為平溪特有之傳統民俗。」《平溪鄉志》除了上述說法之外,提出了日軍在昭和3年(1928)進軍平溪番仔坑、十分寮,居民逃入山中避難,以天燈為安全信號,通知村人返家。第三種說法是來自與新北市無關的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台北旅遊網,竟然指出天燈是漢人為逃避平埔族入村屠殺,而躲藏到安全地方,待危險已過通報平安的一種工具。

根據《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民俗應具可追溯歷史脈絡,顯然上述3種都缺乏足夠的歷史事證,口述採訪外也沒其它資料判斷佐證。台灣早期固然盜匪充斥,但是有盜匪橫行,不代表曾經有施放天燈為號。而日軍之說更屬荒謬,1895年清朝就已經將臺灣割讓日本,在日本統治之下,還能把日軍當成盜匪嗎?

基於此,筆者認為新北市政府應該重新調查平溪天燈是否具有民俗保存的必要特性。思考平溪天燈是否還有民俗的儀式性,還是只是一個用文化包裝的觀光活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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