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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文杰專欄】文化資產,修一個壞一個?臺灣有形文資修復的爭議

【蕭文杰專欄】文化資產,修一個壞一個?臺灣有形文資修復的爭議

【Column by Hsiao Wen-Chieh】Cultural Assets, Break'n Fix? Controversy Over Restoration of Taiwan's 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民間戲稱:「文化資產,修一個壞一個」,有時候甚至出現專業者也互相批評,但是某些主持修復的象牙塔專家及官員們卻把有意見的民眾視為妨礙修復的鬧事者,彼此形成了對抗與對立。民間對文資修復有意見的人士真的是恐怖分子或鬧事者嗎?還是官方、特定學者棒打出頭鳥,無能或是不想解決問題,只想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在臺灣有文化價值的老建築保存不易,為了躲過人為拆除或是自然界的損害,經提報或是申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或是登錄後,成為法定的文化資產,成為民間保存文化的手段之一。民間文化人士多數認為,取得法定文化資產身分,就不至於被任意拆除,修復就必須受《文資法》24條規範,這樣應該是可以永續保存,但是「文資修復」的爭議也屢屢出現。

民間戲稱:「文化資產,修一個壞一個」,有時候甚至出現專業者也互相批評,但是某些主持修復的象牙塔專家及官員們卻把有意見的民眾視為妨礙修復的鬧事者,彼此形成了對抗與對立。民間對文資修復有意見的人士真的是恐怖分子或鬧事者嗎?還是官方、特定學者棒打出頭鳥,無能或是不想解決問題,只想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監察院剝皮寮歷史街區修復工程調查就直接指出:「承辦人員專業不足,無法督導建築師,事後也沒有向建築師求償,必須檢討改進。」古蹟陳悅記修復與容積移轉案,其後代子孫陳應宗譴責施工期間包含聖旨龕等超過七件清代古物疑被盜光,古蹟修復走樣。監察委員田秋堇、蔡崇義等也認證: 「市府未經妥善修復及管理維護、未善盡文化資產保存職責致涉及古蹟滅失」。另外獲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03亞太文化資產保存獎的國定古蹟保安宮也在官網公開指出: 「保安宮古蹟修復第一期工程原委託徐裕健建築師事務所辦理,但因徐建築師疏失不斷,難辭其咎,八月與徐建築師終止並解除合作契約。」

左圖:陳悅記古蹟修復期間,公媽廳聖旨龕(如上圖),與對聯〈員半千開宏文館,歐陸壹記醉瓮亭〉、〈祭祀先誠而後禮,子孫日後亦先靈〉失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拒絕家屬陳應宗報警。(圖片來源:陳應宗提供)右圖:2021年國定古蹟陳悅記相關工程可見到工具任意放在舉人桿上,石頭製的旗杆座在沒有任何保護下施工。(攝影/蕭文杰)
國定古蹟保安宮過去也曾遭遇修復爭議,保安宮譴責建築師疏失不斷,難辭其咎。(攝影/蕭文杰)

由上述所舉的三個案例可知,「文化資產一個修一個壞一個」或許並非全然是事實,但也非危言聳聽。我們的文資修復為何有這麼多爭議呢?

毀於文資專業者與管理機關怠惰的文資修復:臺南火車站

國定古蹟臺南火車站修復案是近年來,文化部文資局少數願意承認修壞的案例。這個修復案始於2017年,工程不斷延宕,2021年因有媒體獨家報導「古蹟被修壞」,才讓離譜事蹟爆發出來。

臺南火車站外觀。(圖片源自:中央通訊社)

而媒體獨家報導「古蹟被修壞」官方就承認嗎?由以往經驗分析是困難重重,2022年文化部文資局之所以願意認定國定古蹟臺南火車站因修復工程中造成難以挽回的遺憾是因為,在民意代表的監督之下,發現:「部分工項承包商未經變更審議通過就逕予施作,所以被勒令停工」。

這個事件凸顯現有文資修復制度的不足,例如2021年8月3日管理機關臺鐵,就成立綜合規劃處文資科,卻無法制止遺憾的發生文化部宣稱:「重罰臺鐵60萬元創紀錄」,也於事無補,沒有嚇阻效用,因為處罰臺鐵的罰金是來自納稅人,臺鐵相關承辦人員可以說毫無痛癢。

 臺南火車站整修爭議事件爆發,可以看出許多問題,首先承包臺南火車站整修設計監造的是知名建築師陳太農,過去也承包臺南多處古蹟修復工程,他不僅有經驗,還曾任教於成大建築系。但是他高齡且身體不適,所以臺南火車站工程是交由兒子處理,然而我們的社會在古蹟修復方面經常是封閉式的,平常關心的人有限,即使臺南的數所大學,擁有古蹟修復相關科系,這些師生可能經常出入臺南火車站,但是卻無法立即發現問題。另外國定古蹟的主管機關文資局,遠在臺中,可能因為人力有限,缺乏監督,遲遲等到2022年發現重大缺失才解約,但是造成的傷害已經難以挽回,試問為何不適度公開文化資產修復現場資訊

臺南火車站整修爭議,是因為有媒體報導,才有機會導正,而相似的案例是人來人往的臺大醫院,目前其細部修復後,筆者認為像是貼「狗皮藥膏」,雖然符合國際上修復的「新作和原作要有區別」,但是非常突兀,顯然與古蹟原貌有落差,不知為何臺北市文化局沒有認為不妥呢?

同樣是古蹟的磁磚,臺大醫院的修復非常突兀,文化局不聞不問。(照片文資人士提供)

因修復爭議走向解約的國定古蹟鹿港龍山寺

國定古蹟鹿港龍山寺修復並非第一次爆發修復爭議,2022年,鹿港龍山寺獲得文化部經費5600萬經費,進行彩繪修復,修復團隊由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及傳統彩繪陳敦仁藝師團隊合作執行。這樣的修復團隊可以說是結合了學界與業界,豈料竟然爆發先施工「示範」,卻未依照文資法24條第5項:「古蹟辦理整體性修復及再利用過程中,應分階段舉辦說明會、公聽會,相關資訊應公開,並應通知當地居民參與。」2024年文資局解約的理由是:「後續請承包單位提出修正,但歷經4次審查,委員認為都未能針對民眾的疑慮做出具體回應,因此將與團隊解約」。

直接在古蹟重要區位「示範」顯然是不當的,尤其夔龍窗位於重要的五門殿,此為「示範」後樣貌。(圖片鹿港團體提供)

延伸閱讀|複雜的真相:國定古蹟鹿港龍山寺彩繪修護事件

我個人認為,未依法召開公聽會與直接在龍山寺重要木構件的「夔龍窗」進行試做,是整個古蹟修復工程最大的爭議。文化資產修復是介入程度越少越好,技術上應具「可逆性」,文化資產是公共事務,當然要公民參與,這樣才符合文化基本法的精神。

左圖:尚未被上彩的鹿港龍山寺五門殿龍邊外步口夔龍窗呈現古樸樣貌。(攝影/蕭文杰,2021年)。右圖:五門殿虎邊外步口夔龍窗「示範」後樣貌。直接在古蹟重要區位「示範」顯然是不當的,尤其夔龍窗位於重要的五門殿。(圖/鹿港公民團體構社提供,2022年)。

延伸閱讀|由國定古蹟鹿港龍山寺修復談文資法條的漏洞與現有的罰則

要尊重原貌還是考慮再利用的歷史建築修復難題

文化資產的再利用有時候會面臨功能的需求進行調整,其目的是為了健全軟硬體功能,讓建築得以符合現代需求。但是建築物之新建、增建、改建、修繕、遷移、拆除或其他外型及內部變更,應經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後始得辦理。可是臺中歷史建築大屯郡役所與臺北的國立歷史博物館(以下簡稱史博館)在修繕工程中,明明都經過文資審議,但都仍遭遇爭議。

大屯郡役所被批評修復赫見「類鐵皮加蓋二樓」,臺中文資處長李智富的說法是:「原本大屯郡役所只有一樓,但因眷村使用時曾拆除原屋頂加蓋,雖可修復回日治時期屋頂樣貌,考量文資活化再利用可能性,基於增加空間,加上尊重郡役所曾『被加蓋』的歷史痕跡」。而我認為必需去思考我們是否認可大屯郡役所「類鐵皮加蓋二樓」是眷村時期的原貌?還是這些增建只是為了增加可以用運用的空間呢?

國立歷史博物館外觀。(本刊編輯室)

今年新春重新開館的史博館評價也呈現兩極,反對目前修復樣貌的人認為左右側新增玻璃盒擋住了原本紅牆,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史博館也增加服務空間,讓原本厚重的建築看起來較為輕巧,這該如何取捨?

國立歷史博物館外觀,左右側新增玻璃牆。(本刊編輯室)

至於歷史博物館前方的龍溪園景觀也遭遇改變爭議,我認為這一點非常遺憾,因為無論是史博館,或是臺北市文化局都不曾經主張龍溪園景觀應該列入「歷史建築」的保存範圍,公民也不曾提報。在有限資料下修復楊英風園林必需有更多時間考證與討論,無奈離開館期時間限制,無法恢復。不過亭與碑的元素都在,未來龍溪園是否要復原或如何復原公民依舊可以討論。

由修復爭議中學習

面對新時代的再利用,文化資產的修復經常是有不同意見,一個文化資產涉及了過去的集體記憶,也面臨新時代的議題,例如基於文化平權,增設相關設施,或是基於新的需求增加必要設施。這也就是為何我們必要去檢視各方論點。 百年來文化資產風貌都在那邊靜靜等候了,先做好相關調查,先做好公民溝通,比較重要,如果為了『工作效率』忽略,反而容易引起後續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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