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匯聚更多臺流出海、增加更多臺灣與國際的合作機會,文化內容策進院(文策院)19日公告推出「國際合作投資方案2.0」(Taiwan’s International Co-funding Program, TICP 2.0),未來申請的專案須具備臺灣元素、國際合資或合製、國際通路等3要素,並經過投資評估審議程序。不過此舉卻引發臺灣影視產業從業人員擔憂,新政策會產生國際信任危機,破壞臺灣影視產業在國際上的形象與信譽,並於今日連署聲明,提出三大訴求要求文策院回應。
國際合作投資方案1.0到2.0
原「國際合作投資計畫」於2020年下旬啟動,適用項目為電影長片、影集、紀錄片、紀錄片系列、動畫長片、動畫長片影集、動畫短片影集等類型,片長總時長應不低於60分鐘且不超過780分鐘。
迄今已投資37案,不僅在國際間建立起信譽,也陸續得到好成績,包括近日在臺上映的《阿爾及爾的末代王后》,為臺、法與阿爾及利亞合製片,獲紅海電影節最佳女主角獎、威尼斯影展女性青年導演特別關注獎,以及由宋芸樺、黃遠等參與的作品《為了國家》(For My Country),為臺、法合製片,入圍第 79 屆威尼斯國際影展競賽的「地平線」單元等兩片。
文策院指出2.0的方案升級重點,包含提高原30%的投資比例至最高49%,取消30萬美元的單一案件投資上限,相較原方案投資較多中小型非商業電影,未來可投資更多商業片、紀錄片等多元類型且具市場潛力的影視作品。
新方案優化升級有三大重點:
- 提高投資比例:為鼓勵更多具臺灣元素的案件,原投資比例上限僅30%,未來臺灣元素濃度更高的案件,投資比例最高可達49%。
- 取消投資金額上限:為促成國際指標投資案落地在臺灣,原單一案件投資上限為30萬美元,未來能有機會取得更多資金的支持,單一案件沒有投資金額之限制。
- 投資案件更多元:為增加臺灣作品的國際市場能見度,原方案投資較多屬中小型的非商業電影,未來可投資更多商業片、紀錄片等多元類型且具市場潛力的影視作品。
臺灣影視從業人員連署提三訴求,盼文策院出面溝通
不過,「國際合作投資方案2.0」卻讓臺灣影視產業從業人員憂心這將會對臺灣與國際合製的產業生態系帶來嚴重影響,甚至讓接下來合作的案子停擺,產生信任危機,更有可能傷害臺灣影視產業在國際上的形象與信譽,且文策院在政策上的不明確、不透明,也引起世界各國影視機構及國際媒體的關切。
外媒《DEADLINE》就曾在1月4日的報導中表示「臺灣政府暫停了臺灣國際共同資助計畫(TICP),這一舉措似乎表明政府將轉向更主流的項目方向。這個決定引起了臺灣製片社群的關切,因為這個基金一直被用來啟動各種國際合作製作項目,其中許多已經在柏林、威尼斯和康城等頂級國際電影節上獲得了位置。」
對此,連署的臺灣影視工作人員,包含知名影人如李康生、廖慶松、杜篤之、王琮、李耀華、姚經玉、黃茂昌、許肇任、樓一安、沈可尚、王禮霖、王誌成、嚴振欽等逾百名幕前、幕後影人共同具名連署發出聲明,盼文策院能出面溝通。
聲明中指出文策院在缺乏與產業充分的溝通討論,單方面發布「國際合作投資方案2.0」,卻沒有正式公告「國際合作投資專案計畫1.0」的終止、暫緩,亦或是所謂升級、加碼的相關細節,更沒有與業界溝通討論任何新舊方案的銜接配套措施。
聲明中有以下三點訴求:
- 立即與產業針對所謂「國際合作投資方案2.0」,以及其對於國際合製的適用性,進行公開的對話討論。
- 在尚未將「國際合作投資方案2.0」與業界公開說明之前,原先的「國際合作投資專案計畫」規章與申請機制應持續適用,且不得惡意對符合資格的案件不予受理、審核或通過。
- 未來任何政策轉變,皆須公開透明,與業界妥善溝通,以確保有足夠完善的配套措施,保護影視產業生態系的健康、穩定,以及與文策院的互信基礎。
文策院回應,將針對業界疑惑進行溝通
至此,文策院回應 「國際合作投資方案2.0」,是增加投資資源,提高最高投資比例至49%、取消金額上限,擴大投資範疇(包含藝術片、紀錄片、商業片等等),加入外部投資審議機制,不影響業界權益。
業者可根據自身需求或預算,選擇適合方案遞件。文策院亦持續收到業界的申請,也未停止審議,過程均合法合規。
為讓業界充分理解新方案,文策院也預計將於本週二(1/23)舉行說明會,目前正邀約業者中,針對業界疑惑進行溝通。
(責任編輯|陳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