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閱讀
藝術節與公共藝術:藝術性政策經費初探

藝術節與公共藝術:藝術性政策經費初探

藝術節在全台各地遍地開花,無疑成為近期中央與地方政府的一種新興政策美化工具。藝術節以「藝術」之名,迎合民眾對休閒、消費、教育的需求,其極富節慶或祭典感的調性,也成為地方政府促進觀光、活化地方的另一種策略,並成為藝術家獲得實質經濟收益的來源之一。
藝術節在全台各地遍地開花,無疑成為近期中央與地方政府的一種新興政策美化工具。藝術節以「藝術」之名,迎合民眾對休閒、消費、教育的需求,其極富節慶或祭典感的調性,也成為地方政府促進觀光、活化地方的另一種策略,並成為藝術家獲得實質經濟收益的來源之一。
法制化藝術預算的優勢
近年來台灣數個廣為人知的大型藝術節,如「南方以南」、「漁光島藝術節」、「浪漫台三線藝術節」等,其多為中央或地方政府所編列預算的公開招標案,或是由策劃團隊申請政府補助、企業贊助而成。但值得注意的是,「南方以南」南迴藝術計畫之經費是出自於南迴改造工程的公共藝術經費。由此可見,「藝術節」之預算來源可概略分為二者,其一為來自中央或地方政府的預算編列或補助;另一則為依《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九條所訂之1%公共藝術經費,是經立法程序而訂定,稱之為「法定預算」。
「浪漫台三線藝術節」開幕活動,其為由前瞻基礎建設補助客委會執行之藝術計畫。
台灣公共藝術法制化源自於美國「百分比公共藝術」(the percent-for-art),於1992年通過《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其第九條規定:「公有建築物所有人,應設置藝術品,美化建築物與環境,且其價值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但立法初期公共藝術並未被大量執行,礙於各公有建築物之主管機關對於公共藝術的陌生,直至2000年後,依法提撥的公共藝術預算才開始被認真執行。
台灣公共藝術推展至今已有20餘年,因應當代對於藝術的需求轉變,公共藝術也已逐漸從空間計畫的附屬性作品,轉而成為能加深社會關懷的軟性媒介。當然,公共藝術在形式上不再侷限於傳統想像,能有更加多元的表現,其中,公共藝術更搭著社區總體營造政策的推動,走入非都市地區,成為介入地方的一種工具。
公共藝術因具備法定預算「穩定」的特性,自1992年迄今,能持續以各種形式扮演在公共空間,與人、事、物發生關係、相互配合的重要角色,我們也就不難理解,近年來如「南方以南」藝術計畫、台電2019高雄公共藝術節「奧拉之城」等案,能以「藝術節」形式成為公共藝術。
從中央或地方政府編列的藝術計畫預算,需經國會或議會審查通過才能推動,易因政治角力而有所增減。反之,因著《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而生的公共藝術則藉由立法成為強制執行的文化藝術政策,不易受政治因素而影響經費規模。
「南方以南」南迴藝術計畫作品:謝聖華(Cudjuy Maljugau)《Ina的記憶花園》。
國家大型建設背後可觀的公共藝術經費
目前中央部會中設有公共藝術審議委員會的單位,分別有文化部、交通部、科技部,皆為國家執行大型建設的三個重要部會。(註1)以文化部為例,2018年公共藝術設置案計畫經費共計6億7,785萬餘元。因此,有志投入藝術節策劃之藝術家或團體,理應多加理解國家大型建設的方向,追蹤公共藝術預算的執行與標案。
舉例來說,綜觀當前國家重大建設,社會住宅政策作為當前執政團隊的重點政策之一,正以八年20萬戶的目標進行中,而「社會住宅」正是符合《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所稱之政府投資興建公有建築物,故須受「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公共藝術之規範。下一階段(2019~2022年)社會住宅將持續推動,可以預期的是,八年20萬戶社會住宅政策目標下的公共藝術預算將是一個可觀的數字。(註2)
以台北市為例,每一社會住宅基地皆具一定工程規模,絕多數公共藝術經費逾千萬,甚至有若干個案預算近億元,例如:信義區廣慈社會住宅、南港區南港機廠社會住宅等。若以市政府發布之社會住宅完工年度推估,2020年至2021年將有十餘處社會住宅新建完工,勢必將有不少公共藝術案釋出。粗估而言,台北市現階段興建、規劃中之社會住宅高達30餘案,其總工程經費總額高達600億以上,若以1%的建築物造價作為公共藝術經費,至少有6億預算。
藝術政策應具延續性和穩定性
當今台灣藝術節除了少數仰賴民間自籌或企業贊助外,多數仍靠著中央或地方政府的預算編列或補助而生,並非是一種具穩定性的文化治理政策。越趨氾濫的藝術節,當面臨風潮已過、或是出現另一種新興的政治宣傳手段時,藝術節的預算或標案將可能因此銳減。反之,因《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而生的公共藝術預算為依法編列,國家的大型建設並不會停止,每一年都會有新的公共藝術預算需要執行,才是真正具備延續性和穩定性的藝術政策。
註1        公共藝術審議委員會功能在於審理公共藝術執行主管機關提送之計畫書,最初之權責分配為文化部審理中央部會之公共藝術,屬地方權限之公共藝術則回歸地方政府文化局所設之審議委員會。近年來因交通部、科技部大型計畫較多,需審理之公共藝術案量提升,才另設公共藝術審理委員會。
註2 現今已執行或執行中之公共藝術的社會住宅為:台中市豐原安康社會住宅、台北市興隆社會住宅一、二期、松山健康社會住宅、萬華青年社會住宅、以及即將落成的南港東明社會住宅。
查看評論 (0)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