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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文杰專欄】和平島聖薩爾瓦多城考古遺址 V.S. 潛艦產業園區興建的可行評估

【蕭文杰專欄】和平島聖薩爾瓦多城考古遺址 V.S. 潛艦產業園區興建的可行評估

真實的考古不是挖寶或探險,也不是將古物挖出後就收藏在博物館這樣簡單。是透過土地的角度書寫歷史,藉由挖掘土地內的物質文化遺留,重建、推研人類過去的生活與文化,幫助我們了解過去。
日前,傳出臺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臺造)計畫在基隆和平島興建潛艦園區,基隆市長林右昌及基隆選出的國防立委蔡適應聞訊皆表示將積極幫忙解決土地問題。不過若注意相關新聞,其實可以發現這項潛艦國防產業,其實在兩個月前,「潛艦產業發展園區」(簡稱潛艦園區)原本還是計畫設立在高雄,不知為何臺船突然改弦易轍,將位置更改至基隆和平島。(註1)
這個基隆和平島的潛艦園區,目前在文化界已經引起了關注,主要原因是臺灣造船公司在基隆擬開發的位置是位於文化部的「大基隆歷史場景再現整合計畫」考古遺址聖薩爾瓦多城修道院諸聖堂旁。
基隆和平島衛星圖。(© WikiMapia)
自基隆市火號山眺望臺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廠。(© Taiwankengo)
根據荷蘭時期的古地圖等歷史資料,位於和平島的臺船位置本身就是西班牙時期聖薩爾瓦多城的前身。聖薩爾瓦多城興建年代在1626年,論時間只比臺南安平古堡慢兩年,就文化資產的意義而言,北部的薩爾瓦多城遺跡若真的存在,其重要性跟臺南熱蘭遮城、普羅民遮城遺跡等國定古蹟一樣重要。若適當保留,可以呈現北基隆、南大員在西、荷對抗時期之歷史價值。
就現有文獻資料顯示,和平島臺船位處遺址的高敏感地帶,若要開發需要謹慎評估,過程不可不慎。因此本文筆者將談論什麼是考古遺址?和平島遺址的重要性,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簡稱《文資法》)中關於遺址保存的相關法規,藉此探討是否需要為了潛艦園區犧牲考古遺址?
和平島聖薩爾瓦多城模型,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斯土斯民:臺灣的故事」之古遺跡模型。 (取自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public domain)
什麼是考古遺址?
根據《文資法》第三條,「考古遺址」:指蘊藏過去人類生活遺物、遺跡,而具有歷史、美學、民族學或人類學價值之場域。(註2)
《文資法》中考古遺址所論的遺物又可以區分為文化遺物跟自然遺物。
● 文化遺物:指各類石器、陶器、骨器、貝器、木器或金屬器等過去人類製造、使用之器物。
● 自然遺物:指動物、植物、岩石、土壤或古生物化石等與過去人類所生存生態環境有關之遺物。
《文資法》第三條第一款第五目所稱遺跡,指過去人類各種活動所構築或產生之非移動性結構或痕跡。
一般民眾對於「考古遺址」經常有誤解,也比較難入門,主要是許多電影經常將「考古」工作拍攝成探險、挖寶活動。而真實的考古不是挖寶或探險,也不是將古物挖出後就收藏在博物館這樣簡單。是透過土地的角度書寫歷史,藉由挖掘土地內的物質文化遺留,重建、推研人類過去的生活與文化,幫助我們了解過去。
考古遺址比較難入門的原因是,至少必須有田野調查訓練與實驗室分析能力,不過對於參觀者、學習者而言,這是可以透過專業導覽解說彌補不足。筆者認為,臺灣的考古遺址的危機,不亞於有價值老建築的自燃及拆除,臺灣經常藉由所謂的「建設」開發,造成用「搶救」的方式來破壞考古遺址類文化資產。無論是過去的十三行遺址、漢本遺址,都被打著發展經濟的口號,要求在短短的時間內,盡速把考古文物取出,過程缺乏仔細地記錄、討論,以及反思。這也造成了臺灣對於相關文資與遺址保存中獨有的「搶救式破壞」,而這樣的事件是否將會發生在基隆和平島聖薩爾瓦多城,是值得我們密切注意的。
1626年,《Descripcion del puerto de los Espanoles en Ysla Herm》、《臺灣島西班牙人港口圖》,本彩圖原藏於西班牙塞維拉印度檔案館(Archiyo de Indias de Sevilla)。(© Tamsui Wiki)
和平島考古遺址的重要性
近年來民眾對於基隆考古的認識,大多來自媒體對和平島聖薩爾瓦多城旁修道院諸聖堂的考古挖掘報導。(註3)2011年,中華民國科技部(2014年升格為部,前身為1959年成立的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與國立清華大學臧振華教授及西班牙考古學者瑪麗亞.可魯斯.貝羅卡(Maria Cruz Berrocal)博士的團隊合作、共同考古。在多年努力下,陸續找出諸聖堂修道院的牆角遺址,並且發掘出多具歐洲人的人骨、原住民甕棺、十字架等。 
諸聖堂的考古發掘的成果其實並不限於西、荷時期,也有其它史前、清朝時期、日治時期的遺留物。基隆市長林右昌表示,這次考古工作也證明基隆和平島地區在大航海時代是非常重要的據點。此次更發現史前煉鐵、鐵渣和圓山時代文物,顯示3000多年前就有人居住在此生活。
基隆和平島聖薩爾瓦多城考古遺址諸聖堂(Todos los Santos)考古發掘坑。(© 寺人孟子)
小小的和平島諸聖堂的考古挖掘,其實不只藉此見證臺灣史而已,也是400年前的大航海歷史,與西方文化傳播息息相關。林右昌市長曾經展示西班牙人給荷蘭的第一封戰帖,而文化部也格外注重這個現場,鄭麗君部長則表示,「大基隆歷史場景再現整合計畫」是文化部「再造歷史現場」中最重要的旗艦計畫,是她與林市長針對如何恢復基隆古蹟歷史群討論出的政策構想,現在全國已有30個計畫在推動中,大基隆歷史場景則是其中的旗艦示範計畫。
不過和平島諸聖堂是聖薩爾瓦多城旁的遺跡,主體聖薩爾瓦多城位於今日和平島造船廠的位置。二次大戰後至今,臺船仍未允許考古團隊入內實際挖掘考古,即使廠區經過改建,遺址有可能遭到擾動破壞,不過根據之前相關的學者推測及透地雷達分析,認為應該還有考古遺址存在,但仍必須透過實際考古才能確認。
荷蘭人於1654年所繪製的大臺北古地圖,可以清楚看見聖薩爾瓦多城,原圖典藏於荷蘭海牙國家檔案館。(Public Domain)
鮑曉鷗教授提供詳細古建築位置,並委託王傑老師所繪之「聖薩爾瓦多城」。(王傑提供)
我們由有限的文獻資料得知,聖薩爾瓦多城是下寬上窄的石造堡壘。它的歷史大致如下:1626年,西班牙人佔領北臺灣開始興建,至1634年為止,西人陸續於該城增建四座稜堡,在荷蘭人的文獻當中這是一座下寬上窄的石造堡壘。
1642年8月21日至26日,荷蘭人發動雞籠之戰,用火炮攻擊西班牙駐守的聖薩爾多城。經砲擊後,聖薩爾多城的四座稜堡僅有西北稜堡殘存,爾後西班牙人戰敗退出和平島,荷蘭人基於防禦需求,重修城牆,並且命名為北荷蘭城(Fort Noord-Holland)。
1667年,北荷蘭城設計圖。(圖片取自《透地雷達技術應用於基隆和平島古堡舊城牆遺址之探測期末報告書》)
隨著海上強權的更迭,鄭成功勢力竄起。1661年,鄭軍攻佔現今位於臺南的普羅民遮城;1662年,攻佔臺南的熱蘭遮城,荷蘭人勢力因此暫時退出臺灣,但是1664年荷蘭又出兵「收復」雞籠,並且重新整修北荷蘭城。依據李德河、鮑曉鷗引用1667年的北荷蘭稜堡(Noord-Holland)設計圖的研究指出:該城為一變形之方形稜堡,每邊長約99公尺,有三個尖形稜堡(南邊缺少一稜形砲臺),其中西稜堡最大,東、北稜堡較小。
荷蘭雖然重新佔領北荷蘭城,卻不堪戍守北荷蘭城所造成的經濟上的虧損,及軍事運補困難。1668年,自毀北荷蘭城,並由基隆撤軍。鄭經隨後派人將此城毀壞,但又照舊址重建,清朝奪取臺灣後,此城任其荒廢,但當時仍可見遺跡。清康熙末黃叔璥對於基隆和平島所見的描述是:「港口有紅毛石城,非圓非方,圍五十餘丈,高二丈。」(臺海使槎錄:九)由此顯示基隆的紅毛大城,遠比現仍留存「高三丈,圍二十餘丈」的淡水紅毛城大了許多。
和平島的考古始於日本統治時期,日本政府引進西方的文化資產概念,1933年曾派村上直次郎(Murakami Naojiro)進行考古,並且依照《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保存法》指定成「史蹟」類文化資產,名稱為「北荷蘭城址」。但是因為二戰的爆發、港口擴建等因素,致使考古計畫中斷。戰後臺船公司進駐和平島,地表上的聖薩爾瓦多城已不復見,是否有殘基則必須藉由再次的實際考古才能知曉是否具備保存價值。
臺南成功大學的聖薩爾瓦多遺址推測圖。(圖片取自《透地雷達技術應用於基隆和平島古堡舊城牆遺址之探測與結果分析 》)
《文資法》關於遺址的相關法規
論及和平島潛艦園區的開發,有可能讓考古遺址類文化資產消失且難以回復。因此,筆者仍認為臺船片面、急就章地宣布在遺址高敏感區興建園區是不恰當的,主要也是基於《文資法》的相關認定。相關法規條文摘選如下:
《文資法》第44條:主管機關應建立考古遺址之調查、研究、發掘及修復之完整個案資料。
《文資法》第47條:具考古遺址價值者,經依第43條規定列冊追蹤後,於審查指定程序終結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負責監管,避免其遭受破壞。前項列冊考古遺址之監管保護,準用第48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
《文資法》第57條:發見疑似考古遺址,應即通知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採取必要維護措施。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進行中,發見疑似考古遺址時,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通知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除前項措施外,主管機關應即進行調查,並送審議會審議,以採取相關措施,完成審議程序前,開發單位不得復工。
又根據《考古遺址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以下一至四項是必須進行考古遺址指定之審查,這四項分別如下:
一、經由普查或接受個人、團體提報具考古遺址價值,並列冊追蹤者。
二、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進行中,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者。
三、政府機關策定重大營建工程計畫辦理調查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者。
四、主管機關認有必要者。
日治時代北荷蘭城殘蹟開挖調查。(圖片取自《透地雷達技術應用於基隆和平島古堡舊城牆遺址之探測期末報告書》)
而既然相關學者都認為聖薩爾瓦多城的遺構仍可能存在,林右昌市長過去也打算斥資6,000萬元將位於臺船停車場的諸聖堂遺址的這塊地買下來。無論是中央文化部,或是基隆文化局是不是更應該更謹慎小心、依法面對和平島這片位於臺船廠區內「疑似」考古遺址的區域呢? 筆者在此也建議行政院依照《文化基本法》第22條規定:「國家制定重大政策、法律及計畫有影響文化之虞時,各相關部會於行政院文化會報提出文化影響分析報告」,讓公民參與,召開文資會議後再決定。
《淡水廳八景》之〈雞嶼晴雪〉,城池為清代時期的聖薩爾瓦多城。(圖片取自《淡水廳誌》;臺北市: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頁28)
【延伸閱讀】
〈透地雷達技術應用於基隆和平島古堡舊城牆遺址〉
〈大基隆歷史場景再現整合計畫〉
〈透地雷達技術應用於基隆和平島古堡舊城牆遺址之探測與結果分析〉
● 陳怡杰,〈相距392年的重逢 鮑曉鷗與和平島荒城遺事〉,《上報》,2018.05.08。
● 影片:〈20190911關心市政作伙來35-文化局〉

註1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的說法是:基隆和平島閒置土地較多,若「潛艦產業發展園區」設立在高雄廠區,還要向交通部港務局等單位協調徵索土地。
註2 《文化資產保存法》部分文修正草案,目前已經將人類體質遺留列入考古遺址當中。
註3 位於和平島基隆職業訓練局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停車場。
 
蕭文杰( 78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