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立法院法制局對立法院提出了「考古遺址應以現地保存為原則」的修法建議。法制局除了引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考古遺產保護與經營憲章1990》規定,也舉學者說法,認為考古遺址的移動困難度極高,又容易遭受外來破壞,原地保存可展現的歷史文化脈絡,使得考古遺址的現地展示有其必要性。但現行《文資法》雖然有考古專章,但不論該法或相關子法、函釋都沒有揭示「現地保存」原則。
法制局同時也引用《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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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擔任兼任助理教授,研究專長為美術史、文化資產。思想受殷海光「是什麼,就說什麼」影響。搶救文資是主要日常,教書、寫文章是餬口。自認文章針砭時弊,一不小心就變成了各地政府頭痛的文化恐怖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