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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赫迪厄「藝術社會學」經典著作《藝術的法則》導讀

布赫迪厄「藝術社會學」經典著作《藝術的法則》導讀

《藝術的法則:文學場域的生成與結構》

布赫迪厄試著解釋感性認識的特定邏輯,並描述整個社會機制是如何逐漸浮現出來的,以致於藝術家這個角色,有可能成為藝術品這種崇拜的生產者;藝術場域是如何構成的,才成為不斷生產與再生產這種信仰的場所。
法國當代重要的思想家皮耶‧布赫迪厄(Pierre-Félix Bourdieu, 1930-2002),是當代社會學最出色的代表性人物之一。這位法蘭西學院社會學講座教授,以系統的方式研究我們日常生活中一些習以為常的內容,翻轉其概念。基本上,他認為只有將概念納入一個系統中,這些概念才可能被界定,易言之,概念的定義,只能在它所構成的理論系統中,而不是孤立地給予界定。因為概念的意義來自於關係的脈絡,只有在關係系統中,這些概念的意義才會產生。
布赫迪厄於1992年出版的《藝術的法則》(Les Règles de l’art),即企圖在場域系統中把社會結構與複雜的情感心理連結起來,並以福樓拜(Gustav Flaubert,1821 – 1880)的《情感教育》做為一個寫實主義文本裡的社會生活寫照摹本,深入發揮他的場域理論。全書分為〈前言〉、〈序曲〉和三個部份,作者分別在〈前言〉指出問題所在,並提出解決之道;〈序曲〉主要是對《情感教育》的分析;〈第一部〉,以法國十九世紀中葉以後的文學與藝術場現象,討論了文化生產場域中的自主性問題;〈第二部〉,為「藝術作品的科學」設立了基本原理;〈第三部〉,則是對純美學的分析。整體而言,〈前言〉和〈序曲〉為正文三個部分的細密分析預先提出了一些關鍵性的思考。〈前言〉雖短,卻直指當代學術研究的問題所在,他質疑說:為什麼那麼多人宣稱藝術作品的體驗是不可言喻?為什麼人們會表現出對藝術分析的抗拒?他在第二、三部份就度針對這兩個與方法論和去歷史化相關的問題,進行了資料豐富而脈絡清處的分析。就如布赫迪厄所說:《情感教育》「這部作品本身,就提供了以社會學方式分析這部作品的所有必須工具」,而三個部分則從各個層面論述了一個文藝社會學的方法與理論架構。
《藝術的法則》導讀
在〈序曲〉中,布赫迪厄將《情感教育》的作品結構,轉化成一個社會空間結構:就是由商業世界(「安登徑」(chaussée d’Antin),唐布羅斯家的寓所)、藝術與成名藝術家的世界(「蒙馬特外城」,《產業藝術》雜誌的社址以及羅莎妮陸續的住所)、以及學生圈(「拉丁區」,腓德烈與馬蒂儂一開始的住處)所構成的三個社會世界。透過腓德烈在社會空間之中的位置及所扮演的角色,呈現了一種對稱與對反的安排,尤其是在人生軌跡的交錯,從權力場域的這一端轉移到另一端,隨之出現的則是各種感情上的食言,以及相對應的政治上的變節。其特點就在於強調一種雙重拒斥的關係,既拒絕了不同社會空間中的對立立場,也拒絕了與這些立場相對應之位置的佔有。有這種雙重拒斥為基礎,才可能發展出與社會世界維持一種客觀化距離的關係。凡此都預示了有關場域(champ)、慣習(habitus)、資本(capital)等複雜關係的交錯變化。
所謂場域,如書中所示,是一個社會空間的概念,是一個社會狀態與地位的系統,在其中界定了這些人與那些人之間的關係和影響。「拉丁區」是波希米亞式藝術家的地盤;聖日耳曼外城,屬於貴族式禁慾的殿堂;「安登徑」,則是支配階級之新興領導派系成員所在。「新資產階級」不僅與「蒙馬特外城」的半名流對立,更與「聖日耳曼外城」的舊式貴族對立。而腓德烈的生命,就像小說裡的整個世界一樣,繞著阿爾努家與唐布羅斯家這兩個端點而行:一邊是「藝術與政治」,另一邊則是「政治與商業」。在這些互相對立的社會場域之間,許多引力與斥力,就在權力場中互相流竄,對所有進入場域的對象發揮作用。
布赫迪厄將這個權力場域視為一種遊戲,一場充滿爭競的遊戲,這可以從個人所繼承的遺產或個人的優勢,以及從繼承人的秉性,從其追求成功與卓越的意志的觀點來看。其中包括了優雅、自在甚至是美貌等等,以及以各種形式呈現的所謂經濟資本、社會資本、文化資本和象徵資本等。它們既是場域活動競爭的目標,也是用以競爭的手段。進入權力場域的遊戲中,競逐的關鍵不外乎獲取或保存權勢。而擁有最豐富的經濟、文化與社會資本的人,通常就是優先選擇新位置的人。但是,只有當這些資本與場域聯繫在一起時,這遊戲才發揮其功能。
由於各種經濟與政治條件可以影響甚至左右藝術觀念,所以布赫迪厄對文學場域與權力場域之間關聯的分析,強調了各種開放或隱含的形式、直接或反向的依賴效應,並顧及這些因素在文學場域之所以產生重大效應的方式。也可以說,這些場域似乎壁壘分明,卻無確切的界線。然而,人在其中,譬如一個藝術工作者,不管是以任何形式向政權、市場或媒體屈服,以追逐某種特權與榮譽,自然就喪失了自主性,這就是福樓拜稱為《情感教育》的整個社會的衰老過程。
在布赫迪厄的分析中,只有在一個達到高度自主的文學藝術場域裡,人才會自覺地展現他們相對於外部各種政治或經濟力量的獨立性。也唯有此時,對於權力以及榮譽的淡漠,那怕只是形式上的殊榮,譬如法蘭西學院院士,甚至是諾貝爾獎等等,以及與強權者及其價值觀保持距離,他才會被人理解、尊敬。
二十世紀的學術思想在語言系統和意識型態之間總是存在著某種對立,在文學的意識形態和藝術、語言系統和社會材料之間的爭論總是剪不斷理還亂。布赫迪厄在書中旁徵博引地討論了分屬語言與意識型態各學派的論點,試圖在這樣的氛圍中提出一個合理而可行的理論依據。其中,與場域息息相關的是慣習的概念。布赫迪厄重拾亞里斯多德所說的習性(hexis),用以說明結構主義及其他學說那種非此即彼的不足。所謂慣習,是人從他所在的群體或社會所耳濡目染而潛移默化的結果,並依此而不自覺地在言行,乃至於價值判斷中流露出來。就如布赫迪厄從字義上的界說,慣習「是一種獲得,也是一種擁有,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當作某種資本來運作」。因為這種時間經驗,常常是一個社會組織原則的所有預期與前提。我們總是透過這種慣習來建構世界意義,引領未來的走向。包括一些研究者或評論家慣常以某某主義、某家自稱,似乎除此之外,別無真理。而那些包括社會學家在內,從小受訓練,意欲完成文化尊崇之聖禮儀式的那些人,雖然他們基於對文化的尊崇,為文學、藝術、哲學場域提供了保護,但也可能因此,對某些經典作家抱持著宗教性的忠誠或信仰,以致傾向於行禮如儀的重複。如此將為學術的客觀化設下極大的主客觀障礙。
所以,布赫迪厄對那些來自康德思想的許多哲學家、語言學家、符號學家、藝術史家進行了反思,認為「藝術的功能就是沒有功能」、「藝術的凝視是種超然的關注」、「觀看作品是種特定的藝術品體驗」這類的觀點,明顯地造成了雙重的去歷史化。這反映了〈前言〉開頭所引:「文學經驗與愛情經驗並列人類能達到的最高境界,這可是我們生命的意義啊,難道我們就放任社會科學把它化約成對於休閒活動的問卷調查嗎?」之類的反分析問題。人們常將這種內外途徑的對立描述成一種不可克服的矛盾,但布赫迪厄深信他的社會學方法正可以超越這種困境。尤其是眾多藝術家與作家的許多作法與意念,都要參考權力場域才可以解釋。這權力場域,乃是在眾多施為者或機構之間施展力量的關係空間,它們的共通點就在於擁有必備的資本,以便在不同場域(尤其是文化場域)之中居支配地位。而文學場域在這個權力場域的內部所居的,其實就是一個受支配的立場。然而,學者們常常忘記,當他們自己在探問現代意義的藝術家是何時出現的時候,並未完全跳脫「本質思考」的陷阱,他們不去質疑像是在整個十九世紀裡逐漸成形的、永在的「創作者」的專業意識形態,只是駐足於藝術家(或是作家、哲學家、學者)身上,而不知如何建構、分析這個生產場域,包括若要構成這樣的一個藝術場域,需要的又是哪些經濟與社會條件。
布赫迪厄試著解釋感性認識的特定邏輯,並描述整個社會機制是如何逐漸浮現出來的,以致於藝術家這個角色,有可能成為藝術品這種崇拜的生產者;藝術場域是如何構成的,才成為不斷生產與再生產這種信仰的場所。如此,不只是要列出藝術家自主性的指標,也要列出場域自主性的指標,例如,展覽場所(畫廊、博物館等等)、認證機構(協會、畫展等等)、再生產出生產者的機構(美術院校等等)、專門化的行為者(貿易商、批評家、藝術史家、收藏家等等),這些行為者不但具備了場域在客觀上所要求的秉性,也具備了用以感知與評價的特殊分類範疇。憑這些範疇就可以規定衡量藝術家及其產品之價值的特殊標準,而這些範疇也不致被化約成日常生活中通用的範疇。總之,關於藝術品意義與價值的問題,一如審美判斷之特點的問題,都只有在場域的社會史當中才能找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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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的法則:文學場域的生成與結構》

布赫迪厄討論文化生產最重要的作品,為其藝術社會學理論集大成之作!


林盛彬( 1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