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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給問嗎?台南市長候選人對南美館亂象的回應評析

市長給問嗎?台南市長候選人對南美館亂象的回應評析

網路媒體「沃草(Watchout)給問擂台」設立「市長給問嗎?」專頁,今年6月有一則「台南美術館法人化產生諸多亂象,市長怎麼解決?」的提問,內容針對2018年台南市市長參選人提出一項有關台南市美術館(簡稱南美館)的管理與監督問題,要求六位已登記參選人答覆。這項提問在提議的最初階段需要進行網路連署,待提問通過網路連署門檻人數方得以成案,成為正式問題後進入要求參選人答覆的階段。
網路媒體「沃草(Watchout)給問擂台」設立「市長給問嗎?」專頁,今年6月有一則「台南美術館法人化產生諸多亂象,市長怎麼解決?」的提問,內容針對2018年台南市市長參選人提出一項有關台南市美術館(簡稱南美館)的管理與監督問題,要求六位已登記參選人答覆。這項提問在提議的最初階段需要進行網路連署,待提問通過網路連署門檻人數方得以成案,成為正式問題後進入要求參選人答覆的階段。
台南當代美術館模型圖。(文化局提供)
針對南美館的「市長給問嗎?」
候選人的答覆或可成為當選之後的施政承諾,即便落選,也是在野者對市政監督與建議的言論依據。筆者藉由三位參選人在「沃草給問擂台」的公開答覆內容為基礎,對各自的構想或說法進行評析。
而在展開與南美館有直接關係的評論之前,筆者需要事先做出明確的聲明:「市長給問嗎?」的提問中有直接牽涉筆者本人的內容,基於客觀中立的立場,筆者暫且擱置不論,留待日後從制度層面加以深入探討。

「市長給問嗎?」網路提出的問題內容:
台南美術館法人化產生諸多亂象,市長怎麼解決?
台南市美術館未開館就引起諸多爭議,首先是以前館長林保堯年齡超過65歲,美術館董事會以林前館長專業能力為由,特許聘任,事隔沒多久美術館監督單位文化局就又以年齡為理由,請林前館長於任內退休。二是前副館長胡懿勳為美術館經過正式徵選聘任的主管,但未開館前又無預警離開美術館,美術館也沒有對外說明。三是現任館長潘襎為原美術館董事,辭去董事後,馬上就任館長。
試問,這是一個每年會花費納稅人上億稅金的文化館舍,未開館人事即如此混亂,未來市長如何好好替市民管理或是監督已經法人化的美術館。
【連署103,門檻已過】
提問者:182artspace,2018.06.09
指定回答者:高思博、林義豐、許忠信、黃偉哲、蘇煥智
答覆者內容:依照回答時間先後排序

本文就答覆順序,分別羅列候選人在網路公開回答內容,其後對內容進行分析,表達個人的觀察意見。
台南市長候選人許忠信的答覆內容
許忠信:「依據文中所提南美館引起的諸多爭議中,忠信認為可以分成幾部分來看。一是前館長林保堯年齡超過65歲,美術館董事會及文化局對此事之態度不同調。二為前副館長胡懿勳為美術館經過正式徵選聘任的主管,但無預警離開美術館。三是現任館長潘襎為原美術館董事,辭去董事後,馬上就任館長。以上這三個問題,忠信認為最大的原因都出在『規範』及『著眼點』。 文化局與美術館董事會對於林保堯前館長年紀能帶給美術館貢獻的著眼點看法不一。前者認為林前館長已屆退休之時;後者則倚重林前館長的年資經驗及專業能力。若有一個明確的規範來解釋這些事情,就不至於造成美術館重要成員又去又留的奇怪狀況。 忠信認為,應該針對美術館法人化後遴選重要成員(如館長、副館長、主任等)的程序與內容,進行縝密的審視與檢核。如,曾任董事之成員能否擔任館長也應該納入討論範疇。唯有將相關規範經過事先溝通、達成共識後,將遴選設置辦法條條釐清,才不致滋生無謂的爭議,耽擱美術館業務的推動,也才不會辜負花費了巨額公帑,以及市民對美術館開拓台南這片土地文化美麗願景的期待。 謝謝。」(2018台南市長候選人許忠信,2018.09.17)
2018年台南市市長參選人許忠信。圖:http://bit.ly/2Cz5sVy
許忠信的答覆是根據提問的內容分為三點,歸納其原因出在「規範」及「著眼點」,其中林保堯館長的退休一事,許忠信認為是,南美館與台南市文化局(簡稱文化局)著眼點不同造成。許忠信輕描淡寫,不痛不癢的評論內容,可能是受到原提問內容的誤導。根據個人曾任職南美館期間所了解的情況來看,並非是文化局明示要求林館長70歲屆齡退休,文化局去函南美館的公文僅為表示:2017年12月21日林館長即將年滿70歲,函知南美館辦理法令規定的後續事宜。意即,如果南美館董事會決議林館長仍有留任必要,則回函監督機關台南市政府說明其理由即可。
然而,南美館對文化局來函公文的回覆,卻是由董事會決議請林保堯辦理退休。許忠信所言,針對遴選重要成員的程序進行縝密審視與檢核。在南美館成立之前已經有自治條例明文規範,但其中「……如,曾任董事之成員能否擔任館長也應該納入討論範疇。」則未有明定是否需要利益迴避。
2018年台南市市長參選人高思博。圖:http://bit.ly/2EH0qsT
台南市長候選人高思博的答覆內容
高思博:「美術館絕對是台南市民的美術館,不是淪為圖利特定人士營私之處。 行政法人化的目的是為了引進更專業化及彈性化(用人、財源運用)的經營,應該以提升藝術環境(包括傳統與新藝術)、供給藝術發展能量為最重要的核心目的。若台南市民對過去館長遴選有所疑慮,首先在法制面上必要做到釐清責任。補正過程,相關遴選辦法必須符合公開、公正的透明化原則,包含遴選委員、遴選機制以及相關被遴選人資格審查,都會有公開的公共參與的機制。擴大遴選範圍與資格,讓更多符合資格的國內、外專業人才都有被選任的機會。」(2018台南市長候選人高思博,2018.09.25)
高思博簡短的答覆了無新意,大概只有「相關遴選辦法必須符合公開、公正的透明化原則,……都會有公開的公共參與的機制。」這兩句話,猜中了提問者與連署者最為關切的話題。南美館屢有爭議的現象也多數集中在缺乏提供公共參與的誠意。在臉書設立的「南美館全民監督社群」專頁所發表的言論,也是針對南美館對人事制度、經營方向、典藏內容等不透明的抨擊與質疑。我們無法從高思博的回覆中看到該怎麼做「公開透明」的具體說明。
台南市長候選人黃偉哲的答覆內容
黃偉哲:「台南市政府做為南美館的監督機關,絕對嚴守對南美館的監督課責。南美館基於行政法人身分,增加創新彈性及經營效率的同時,其一,館長及團隊必須進入議會備詢;其二,每年一度的評鑑報告,也要交由議會審查並公開上網讓全民檢視。
目前南美館預計於10月試營運,相關佈展等規劃均蓄勢待發。南美館九成預算來自公部門,一成為自籌款,但藝文建設本非營利目的,光是一成的自籌款就是非常大的挑戰,特別對於甫剛成立的南美館來說。正因為如此,館長的角色更加重要,必須跳脫政治,以專業CEO的角色來達成一成自籌款的目標。
至於提問人最關心的監督部份。首先,台南市政府作為南美館的監督機關,南美館必須到議會備詢;此外,每年市府也會依法組成評鑑團隊,結合專家學者和社會公正人士,每年評鑑並完成分析報告後,送交議會且透明公開上網,讓南美館的營運接受市議員及社會各界的檢驗。
我可以保證,行政法人於增加創新彈性及效率的同時,最根本的監督機制還是要兼顧,絕不會讓公部門提供九成預算卻無相應課責的情況出現。」(2018台南市長候選人黃偉哲,2018.09.29)
2018年台南市市長參選人黃偉哲。圖:http://bit.ly/2D1l7Oh
關於經費來源,黃偉哲對南美館現行營運狀況有些誤解,南美館成立初期的營運經費是100%來自於市政府的撥款,而非「九成預算來自公部門,一成為自籌款」。此外,黃偉哲主張「台南市政府作為南美館的監督機關,南美館必須到議會備詢……。」據筆者任職期間與離職後觀察,兩任館長均有進議會備詢,並無衍生節外生枝的問題。然自治條例明訂「台南市政府為監督機關」條文,亦即,是由市長辦公室直接監督,但實際執行則是由文化局代勞;前述提示林館長屆齡公文由文化局具名發函即是實證。以台南市政府組織架構而論,文化局與南美館是平行單位,業務互無隸屬關係;就行政倫理而言,文化局具名去函南美館的公文僅有「表達意見」或「協調處理」的含意,並無法達於監督之目的。
黃偉哲最後提出堅定的宣示,「絕不會讓公部門提供九成預算卻無相應課責的情況出現。」這個宣示在全數取得公部門預算的現況中仍無法達到,其中問題關鍵出在公部門「監督機關」究竟到哪個層級才有實效?如果依舊是由文化局代勞便宜行事,南美館並不會受到有效的監督,也就無法「相應課責」。市府秘書長是南美館董事會成員,文化局長擔任監事,怎麼看他們都有機會對南美館業務充分掌握。他們應該更知道,只要不是市長、秘書長的直接指令,南美館並不理會文化局的公文、口頭等監督,而是以「聽取意見」的態度對待之。
興建中的台南市美術館。(本刊資料室)
合法的制度與社會的情理期待
從三位候選人的答覆內容分析,大致可以反應他們對行政法人的認識和南美館實際狀況的陌生。一則是行政法人議題在市長選舉方面,只有台南和高雄兩市有所牽涉,這類文化政策的政見和議論並不是兩市選舉的焦點話題,無法讓候選人當做重點政見向市民推銷。再則是行政法人本來就是個新的制度,從公到私都在探索階段,不熟悉也是情理之中。歸納三個要點,第一,對行政法人制度的誤解;第二,對監督機制的誤判;第三,對台南藝術生態的陌生。筆者針對前兩項進行評析,第三項雖與前兩項息息相關,然其中內容卻更加錯綜複雜,故暫且存而不論。
其一,答覆中有兩位候選人以南美館「法人化」稱之,實是對已經確立的行政法人制度的誤讀,也是提問者的問題引導有誤所造成的。「法人化」應指尚未形成制度之前的過程,但是,南美館是依據民國100年頒布《行政法人法》而設立的機構,所有的人事、預算規畫也依照公法人制度而成;既是已經有明確制度的公法人美術館,就不該有模糊空間讓社會大眾猜疑。因此,兩位候選人認為,相關規範要縝密檢討達成共識(許忠信),或法制面上必要做到釐清責任(高思博),顯然不清楚南美館已經具備法制面的規範,真正的問題是在執行面上衍生而來。
其二,就法制層面而言,三位候選人都認為,監督南美館是重要的事項,但三位候選人都誤判了現行南美館的監督機制實況,尤其是黃偉哲強調市議會的監督作用,幾乎是「遠水救不了近火」的主張。制度上對南美館的監督有主管機關和市議會兩個機構,更重要的社會輿論監督卻不見候選人提出回應的主張。事實上,從網路搜索相關訊息的過程,國內兩座公法人美術館,南美館的負面輿論遠超過於高雄市立美術館甚多,也表示南美館董事會決議的種種行事未讓在地藝術界、關心此事的公眾或者全國各地的民眾放心與認可。
然而,我們是否可以說南美館不守法呢?從過去種種爭議事件跡象看來,文化局代表市府監督機關,從法令規章上為南美館挺身相護,董事會和南美館也沒有受到糾舉,似乎都處於合法範圍之內。那我們可否追問,這些合法作為對於提問者以及關心事件的市民是否合情理,或者說,是否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呢?顯然,這些追問並不是只有「合法」可以解釋的清楚了。
編按 2018台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於2018.10.11回覆提問,作者未及針對此回覆做出評論,相關回覆請見:https://ask.watchout.tw/games/2018-tainan/answers/83
(本文由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補助)
胡懿勳( 2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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