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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就是故宮,政府須回應保護文物與專業人才之承諾

故宮就是故宮,政府須回應保護文物與專業人才之承諾

時代在變,社會在變,國立故宮博物院作為一個「國立博物館」的使命和價值不會變,也不應該變。不過,故宮博物院目前的「行政地位」是最適合國際性博物館的組織型態嗎?當英、美、法、日等重要國家級博物館紛紛走向獨立法人潮流時,故宮博物院的組織編制有沒有更好的選擇?

時代在變,社會在變,國立故宮博物院作為一個「國立博物館」的使命和價值不會變,也不應該變。

不過,故宮博物院目前的「行政地位」是最適合國際性博物館的組織型態嗎?當英、美、法、日等重要國家級博物館紛紛走向獨立法人(註1)潮流時,故宮博物院的組織編制有沒有更好的選擇?

我想不必重複講述故宮文物如何顛沛流離、輾轉在臺灣落地生根的故事,我也無法否認過去的執政者曾經加諸在她身上的政治任務,以及跟隨政治任務而來的資源與標籤:那些資源讓故宮文物得以妥善照護,而那些標籤也拉開了國人與故宮文物的距離。但是時代變了,社會變了,故宮的展覽也已經不再局限於滿足國際觀光客的說書式展出,故宮人努力策出一檔又一檔貼近在地、符合時代議題的特展,卸下政治標籤,故宮想扮演的是當代臺灣與古代東方文物溝通的橋樑,我們期待也相信這樣的努力能讓國人認同:故宮是臺灣的一部分。在這樣的目標與方向中,我們必須再問一次:故宮博物院目前的「行政院二級機關」是最合適的組織型態嗎?是臺灣發展博物館事業、培育博物館營運人才的最佳編制嗎?

政府的組織改造理應是為建立更有效率的團隊、創造更美好的未來而努力,這次故宮若被納入組織改造的範圍,強烈建議一併回應博物館界長久以來的專業人員進用問題,及對於國家級文物維護研究經費不縮減的承諾。

故宮就是故宮,文物不會變,但人才是問題。故宮文物有其人類文明的地位,但還是要依賴人的研究詮釋、需要人用專業照顧修復、用當代語彙策展、用創意思維轉譯行銷、而這些專業都不是公務人員考試的項目。反之,我們又何忍一方面要求公務人員積極結合民間資源開創商機、同時又要他們隨時承擔圖利的違法風險?

故宮隸屬在什麼機關不是唯一重點,更迫切的重點是在未來組織的用人條件、工作環境,能不能網羅要讓故宮繼續躋身於世界頂尖博物館所需要的人才?留不留得住培養多年的專業人才?未來的經費是否足以支持一個國家級博物館,妥善照護這些珍貴的國家資產?

要爭的,是政府保護文物的責任,是專業人才的水位和待遇、是臺灣博物館未來發展的契機。

註釋:
註1 不同國家的法人形態略有不同:英國是具信託性質的董事會,法國有八座國家博物館轉型成國家級公共機構,在定位上為獨立自主的法人機構,法律上不再是中央政府一部分,屬於公共行政機構(EPA);美國採聯邦政府與信託結合,由管理委員會(Board of Regents)治理,定期向國會及總統報告其計劃與政策;日本則是獨立行政法人組織,依屬性分別成立「獨立行政法人國立博物館」、「獨立行政法人國立美術館」、「獨立行政法人文化財研究所」等組織,2007年「獨立行政法人國立博物館」與「獨立行政法人文化財研究所」整併為「獨立行政法人國立文化財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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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靜慧( 1篇 )

前國立故宮博物院政務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