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九月將迎來四年一次的全國文化會議,從預備會議發言來看:「加速推動圖書折扣秩序(原稱固定書價)立法」及「推動產業數據透明化之立法或行政機制」,都在本次會議討論項下。
儘管兩者均與補助無關,卻是相關產業長年關注的議題。論者主張文化承載一個社會的認同、記憶與主體性,非等閒商品。雖說市場一般由看不見的手所指引,但若價格競爭或資訊不流通等因素已嚴重左右文化內容的生存與曝光,政府便難以袖手旁觀。不過政府介入是否有過度保護之虞,又是否真能對症下藥?始終是爭點所在。

目前歐洲、亞洲、美洲等地約有20個國家採行圖書折扣秩序,其中有由書商自主發起,亦有由國家訂定規範者,旨在維繫書籍零售時以原價,或於特定折扣幅度內販售的秩序。如德國原由書店與出版社聯合簽署君子協定,後正式立法,原則上除學校及學術型圖書館進書等例外,新書上市18個月內不得打折;涵蓋範圍包括紙本、電子書、樂譜及地圖等,是德國境內少數對商品折扣適用條件設有硬性規定的法令。
圖書折扣秩序背後邏輯在於保護本國書業免受削價競爭之苦,確保小蝦米與大鯨魚並存的多樣生產與閱讀選擇。尤其連鎖書店或網路平台因為進貨量大,可以和出版社談到比較好的價格,有時掛出66折優惠也不至於虧本;但小書店沒有規模經濟,缺乏籌碼,不太能夠壓低進價,頂多只能給到85折,消費者就算心中支持小書店選書品味獨特,或為社區留一盞讀書燈的想法,也許掂掂荷包後,還是會選擇別處下單。
短期來說,消費者只要負責比價就好,不太受到影響。不過獨立書店生意清淡,日子久了陸續關門,街頭只剩下均質性高的連鎖書店,它們不想進的冷門書,現在沒有小書店支持,更難被看見,甚至更難問世,消費者和創作者的權益都會連帶受到波及,有所損失。如果市場逐漸集中到幾家連鎖書店或網路平台,出版社與其議價的能力亦會大幅降低,例如中國電商巨頭京東2024年的618大促,標榜書籍二至三折,實際上對配合參加的出版社而言,已經打到骨折,幾近賣一本賠一本。在最糟的情況下,小書店、消費者、創作者、出版社全員皆輸。

即使如此,對政策抱疑者亦所在多有,畢竟政府不宜輕易出手干預市場,小書店轉型為複合式場域不也吸引了一眾忠實粉絲?且百物騰貴,一旦實施書價折扣秩序,沒有便宜好撿的消費者會不會索性放棄買書?比較麻煩的是,自21世紀開始,紙本書的表現大體上一路走弱;短影音盛行的手機平板年代,新的閱聽習慣更讓出版雪上加霜。因為環境結構性的改變,政策能否有效救市,已經無法單獨抽離出來評估,如果「多元」和「增長」是關鍵的衡量指標,國際案例並沒有給出清楚的答案:過去幾年,實施折扣秩序的韓國獨立書店的確越開越多;法國出版新書種數卻呈現明顯負成長。反倒是放棄折扣秩序的英國,近來也有連鎖書店水石(Waterstones)去中央化,賦予分店店長在選書和陳列上高度自主性,各自成景、大獲好評的另類例子,讓人對產業的自我調節多了幾分信心。
由於各方來回拉扯巨大,書價折扣秩序這帖老藥,在臺灣書市不斷出現新添症狀之際,已被反覆辯論十數年。從該不該立法,到具體條文怎麼擬定,論述層次也逐漸深入。不過「水無常形」,一朝叩關立院成功,有機發展的市場一定會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回應。與其期待參酌各國法令,一次達標訂出一套完美設計,更重要的或許是預留檢討程序,讓政策也能與時俱進,在瞬息萬變的市場中發揮作用。

舉例來說,法國和韓國都自許是捍衛內容產業的尖兵,也各在書價政策上有「堵而抑之,則旁流;禁而止之,則曲生」的實戰經歷。在法國的故事中,單槍匹馬來戰95折約束的是以極致便利、不吝折扣聞名的美商亞馬遜(Amazon)。亞馬遜歐洲總部雖在盧森堡,但既然要做法國生意,就得按主場遊戲規則,不能亂砍書價,所以非常客氣地只祭出95折滿折再免運,試圖擴大客群。法國書店聯盟當然無法坐視亞馬遜的擦邊球行為,憤而提告,然而敗訴後的亞馬遜霸氣表示寧願每天繳納1,000歐元的怠金,也不肯收取運費。政府一方面必須趕快著手制定電子書的折扣秩序,以免電子書成為破口;另一方面又要研究歐盟單一市場及自由貿易精神下的調整空間。
2014年,法國立法禁止網路書店免運,違法罰款按次計算,每筆可達數千歐元,亞馬遜隨即「從善如流」,隨單徵收0.01歐元的運費。筋疲力竭的國會不得不於2021年再度修法(通常稱為Darcos法),明定運費需有最低門檻,又經過2年協商,終於拍板35歐元以下的購書訂單最低運費3歐元。政策訂到如此細緻,其實已經有些狼狽,亞馬遜卻轉頭一狀告上法院,堅持政府此舉違反服務自由,雙方攻防在2026年5月以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亞馬遜訴求,暫時告一段落。不過屢屢批評法國「對閱讀課稅」的亞馬遜,看準許多量販店也兼售暢銷書籍,屬於Darcos法中的實體書籍販售通路,店面取貨不受運費門檻規範;又因為供應書目有限,和亞馬遜不算對手,早已靜悄悄在各地數千間超市賣場部署免運自取據點,從「宅配到家門口」轉為「送貨到巷口店」,新一輪的防堵角力似乎蓄勢待發。

亞馬遜在亞洲沒有已經搭建好的物流網絡,難以複製歐美同套公式,然則韓國政府在「立法不是終點」一事上,也有一番深刻體悟。2003年,韓國開始限制新書打折,已有市佔優勢的大型連鎖通路,順勢推出各種點數折抵、會員加碼等等好康,爭取消費者黏著度。2014年,為防期滿不受拘束的書籍遭書店跳樓促銷,政府進場限縮灰色地帶,從此無論新舊圖書,直接折扣最高均為10%,而且間接折扣如會員點數、贈禮兌換等也必須受到管制,兩種折扣合計不能超出書價的15%。出版社雖有權對上市已滿18個月的「舊書」重新訂價或降價,但也得先從書店收回書籍改價再送回市場,工序變多。
韓國每3年檢視法律一次。不少獨立書店沒有資源能夠提供如連鎖書店般的5%實質福利,常常希望對此修正,但2020年優先處理的是將書本重新訂價期限從18個月改回12個月,其他部分則沒有太大變動。意外的是,同年一位網路創作者提出違憲聲請,要求解釋將折扣秩序套用在電子書上的合憲性。原來韓國折扣限制適用於取得國際標準書號(ISBN)的電子或紙本出版品,反對者認為制度沒有充分考量數位內容的特殊性質,如條漫(webtoon)和網路小說連載時為了刺激讀者追看,本可以技術性提供限時免費,一味強加秩序框架,反而犧牲營運彈性。雖然韓國法院在2023年判決合憲,外界預期條漫的即時行銷與動態定價需求仍將是未來修法或爭訟的焦點。
相較於書價折扣秩序爭辯的風風火火,產業數據透明化,特別是票房數據揭露,其歧見之大亦不遑多讓。完整的統計數字是判讀趨勢的第一步,但同樣地,資訊透明程度也涉及市場機制與文化保護之間的取捨。而在類似的體制中,韓國又一次成為指標範例。

韓國電影振興委員會(Korean Film Council)自2004年起啟動韓國電影票房系統網(KOBIS),由電影院連線提供售票資訊。直觀來說,準確的銷售數字首先有助於打擊逃漏稅,健全生態,尤其當年《實尾島風雲》與《太極旗──生死兄弟》大熱,雙雙超越單片觀影人數1,000萬人的里程碑,產值不可小覷。此外,韓國的CJ、樂天等財團都同時涉足製片及院線業務,屬於高度垂直整合的大資本。沒有公正訊息作為排片依據,財團利用一條龍的優勢,很容易讓自家影城多放自家電影或商業大片,擠壓中小型片商或製片公司的作品上映機會,再以「史上最佳」、「席捲全國」等浮誇宣傳吸引觀眾入場;賣座好的電影,接下來電視版權費也能拿得多,終至大者恆大,更加不可動搖。如果要打破惡性循環,一定得從基礎建設做起。
起初系統網的申報並不具強制性。縱然振興委員會釋出加入系統網可獲國片放映配額天數減免作為誘因,電影院對公開核心商業機密仍極為抗拒。2010年,韓國以《電影及錄像產品振興法》的第39條將加入系統網一事法制化。不可否認地,成績總有被操縱的可能,但廳數、座位、票房的「全都露」確實較能讓異常現形,所以當警方在2023年宣布破獲韓國三大連鎖影城以大量幽靈場次灌水製造觀影人次神話時,韓國影界思考的也僅是量化指標新的閱讀方式,讓數據說話的想法則沒有受到太大挑戰。
依循此一脈絡,繼《電影法》後,韓國再接再厲以《演出法》要求表演藝術場館及售票平台提供售票資料予韓國表演藝術票房系統網(KOPIS),由官方彙整如舞台劇、演唱會、西方古典音樂、韓國傳統音樂等分類月、季區間售票總計及排行。考慮到表演藝術無法同一時間多廳演出,累積銷售不見得會很漂亮,KOPIS對公佈單場票房及人次一直十分猶豫,但潛在投資者又期望可以獲得更多科學數據細節佐證,鞏固投入意願,如何收斂多元回饋、內部對齊也是韓國正在努力的工作。政府沒有魔法可以永久化解文化和產業間的張力,不過只要我們還是在乎閱讀,我們還是在乎音樂和戲劇,或許就能在感性與理性的持續對話間,一次次尋找出當下的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