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作品最初仍歸屬於整個傳統關係,這點即表現在崇拜的儀式中。我們曉得最早的藝術作品是為了崇拜儀式而生產的,起先是用於魔法儀式,後來用於宗教儀式。─Walter Benjamin Essais《迎向靈光消逝的年代》
隱藏的黑暗力量的鑰匙啊,在我面前顯示你真正的力量!與你締結契約的小櫻現在命令你,封印解除!─《庫洛魔法使》
先說結論,當然是成為庫洛魔法使呀!但是,有這種機會嗎?肯定沒有,既然沒有機會成為庫洛魔法使,就有機會成為策展人嗎?庫洛魔法使跟策展人怎能相提並論?本文把提問作為標題,正是因為在邏輯的謬誤中,才能道出本文的矛盾的心情,是一位來自年過35,至今仍喜歡庫洛魔法使,喜歡到就算恥度破錶,也要把庫洛牌寫進個人的介紹裡的生理男。《庫洛魔法使》是一部於1996年,在日本少女漫畫月刊《なかよし(NAKAYOSHI)》正式開始連載的漫畫,為CLAMP漫畫工作室的作品,工作室成員皆由女性組成。而我則是在1999年國中時期,在衛視中文臺首播的時候,與《庫洛魔法使》初次見面。
封印解除
得知「夢色.花開.庫洛魔法使特展」(以下簡稱庫洛展)在新光三越臺北南西店展出,開幕第一天同時也是臺北市立美術館「塩田千春:顫動的靈魂」的開幕記者會,同樣要面對擁擠的觀眾,與無止境的網紅式合影,並烙印著緋色的光影,我給自己一個能沉浸在櫻花花瓣翩然落下的午後(腦粉模式開啟!)
開幕第一天,不免還是有些混亂,但卻沒有任何一絲不耐煩,除了一些緊張興奮的氣氛,還有一些庫洛粉聚集在一起,才可以「聽」到的靜謐,這些靜謐要怎麼聽呢?現場所有的詢問,關於入場的、購票的、動線的,乃至於雀躍到想跟大型主視覺合影的排隊,開口的發語詞,彷彿都自動補上了すみません,展覽現場,腦海中自動浮現出Catch You Catch You Catch Me Catch Meまって(尾音很嗲之外,還有一點噘嘴的那種)的主題曲,而我的步伐,則忍不住,隨著腦補的歌曲,用單隻腳的腳尖,輕碰掀起漣漪的櫻花花瓣那般,輕盈、雀躍且青春。展場分成「一切開始的書房」、「特別放映廳」以及以庫洛牌命名的展區「THE FLOWER」、「THE SIEGE」、「THE MAZE」、「THE RECORD」、「THE BIG」以及最後「卡片的房間」等不同區域。
在「THE FLOWER」區,每個進場的觀眾都獲得一個花瓣型貼紙,可自由地張貼在宛如被花庫洛牌圍繞的空間,在「THE SIEGE」展區可以看見知世在動漫中製作的服飾,以手工裁縫的方式被實體化,而在「THE MAZE」複製原畫區,可以重新回顧桃矢與雪兔、小櫻與小狼、小櫻與知世等角色之間,在哪些劇情中,產生的Touch Heart的萌點。身為粉絲的心被滿足了,但身為策展人的專業,又不時的成為魔鬼中的天使,提醒各種脈絡、文本與主體性的重要性。
刺點?萌點?腐點?
所謂的「粉絲」就是可以靠「腦補」就可以生產「文本愉悅」的一種「文化消費者」,刺點被萌點或者腐點所取代,庫洛展讓粉絲們,再次複習早就「已知」,但卻沒有機會再次想起的「劇情」。然而,身為一個曾經讀過藝術學院的學生,怎能看著大量的出版品、複製品乃至於複製原畫,在「愉悅」的過程中,直接在展場裡見證並加速靈光消逝的年代?又或者遺忘了霍克海默及阿多諾的警醒,遺忘了《文化工業:作為大眾欺騙的啟蒙》留下的異化防線?還是直接地,成為布希亞預言中的見證者,在擬像中離散自己的想像與真實?即使如此,我仍然無法抹滅自己在展覽現場裡,眼神仍然有光的事實,粉絲的心之於策展專業的自詡,可以不衝突嗎?
次文化或大眾文化與藝術之間的關係,自普普藝術以降,是樂此不疲的老命題,關於這個命題,藝術家總是跑得比較快的,而動漫的圖像或題材,成為當代藝術題材或進入美術館,更不是新鮮事,羅伊.李奇登斯坦(Roy Lichtenstein)1960年代,即開始把DC漫畫公司的出版品圖像帶入自己的「畫作」中。1996年村上隆發表《超扁平宣言》或許可以視為當代動漫藝術(或稱卡漫藝術)的濫觴,臺灣策展人陸蓉之在2004年於臺北當代藝術館策劃「虛擬的愛─當代新異術」後,透過策展帶起了一波動漫藝術的熱潮,另外,臺北市立美術館2007年「欲望與消費-海洋堂與御宅族文化」或2014年「皮克斯動畫20年」亦在當時引發不少動漫進入美術館的討論,長期關注數位科技與動漫美學,身兼藝術家和策展人的羅禾淋,以策展實踐,陸續在2015年府中15新北市動畫故事館「GAME‧NOT OVER‧YET電玩藝術特展」、2016年高雄駁二倉庫「當漫畫介入社會」、2020年國立臺灣美術館「滲透次元壁─臺日漫畫美學當代藝術特展」等展覽中,相較上一世代的策展和創作,不只是承認動漫圖像作為藝術聖像,更是試圖從產業、社會現象等面向來思考藝術扮演的角色。上述展覽案例,幾乎都發生在「藝術場館」或是「白盒子」空間,離開白盒子的限制或者說保護,一樣的評論工具仍然是適用的嗎?似乎只有在白盒子的限定下,才有素人與否的區別?然而不管有沒有意識到,如何面對文化的流動性,並思考文化主體的再現策略,始終是展覽機構、策展人與藝術家的挑戰,也始終撩撥的評論者的心;觀眾「需要」被上述「無解」的問題困擾嗎?另外,觀眾的位置呢?當代藝術都不用考慮TA的嗎?
當我們去看展:「展」怎麼來的?
一個展覽的成形,往往都需要經過研究、典藏、展覽和教育等專業的分配,在藝術史研究的脈絡下,從典藏品出發,然後根據主題,挑選典藏作品展出,這是傳統博物館學四大功能下的專業分工與合作。而展場的室內設計、開幕活動、公關行銷、紀念商品等相關延伸業務,以臺灣多數現行的美術館體制來說,往往都是給委外的廠商來處理與規劃。上述是傳統的博物館學與當前體制下的「合法」做法。而新博物館學、生態博物館或公共博物館學,甚至是「獨立策展」的出現,都是相對於此地,百花齊放,模糊更多邊界與既定認知。那庫洛展呢?商業展作為一份工作,是否另成一種專業?在避免僅以傳統博物館或美術館的策展角度,來評價當前所有的商業展之後,能看到什麼眉角?
庫洛展乃由臺灣的曼迪傳播有限公司所引進,最一開始於日本東京六本木、大阪等商展空間展出過,關於一檔IP授權型的展覽,以一般行銷公司的展覽活動,或以曼迪傳播這次的「庫洛魔法使特展」來說,授權型展覽的IP挑選,根據曼迪行銷部表示,大概不離兩部份,首先是策略型的執行,以推廣為目標,目的為增加IP知名度,也可能為配合該IP的聯合企劃之一,另外就是以IP知名度來挑選,由於該IP已有足夠族群可支撐整檔活動,同時達到滿足大部份觀展者需求。
隔行如隔山?
曼迪傳播作為深耕臺灣多年的動畫代理商,而此次在臺舉辦的「庫洛展」,主要仍在於庫洛魔法使動畫原本就是曼迪所代理的作品,考量對IP的熟悉度夠,且與動畫連結度高,因此作此選擇。該展在日本展出時,悉以展品本身進行展覽規劃,由於日本動畫和漫畫為不同版權單位,故需另外與漫畫版權出版社「講談社」進行申請,進行展覽前置的所有討論,需要動用各方面的規劃和調整,所謂的「原汁原味」、「不用出國也能看到」的背後,也需要與日方不斷往返溝通,如同主辦方表示,直至順利在臺灣開展,也需要花費一年左右的前置時間。由於是IP授權展,展覽所有的宣傳、臺灣製作的展品、展場佈置,或是活動規劃,等各種環節,也需要經日方嚴格監修後方得舉行。毫無疑問的,這都考驗著授權展與申請方的專業性。
另外,臺灣限定的庫洛魔法使特展視覺圖,是由曼迪傳播提供包含花磚等各種臺灣要素建議後,再由CLAMP繪製而成,雖然不是深度的在臺駐村創作,也絕對有商業上的考量,但對一個「純」的商業展來說,這樣與CLAMP的往返與互動,都顯得「不純」且充滿「溫度」,足以讓臺灣的粉絲,感到臺灣展場的差異性。
為此,當所謂的「文化人」批判商業展的操作太商業的時候,是在批判什麼?不賺錢的商業展難道就能夠保證其藝術性了?而藝術展太藝術或太商業是可以被批判的嗎?難道藝術僅僅是商業的對立面嗎?面對許多空運來臺的藝術大展,甚至也只是所謂的原作複製,滿足到的「心」,難道不屬於「粉絲」的嗎?不同類型的展覽,本來就有不同的專業、屬性與不同文化場域和商業運作邏輯,但即使不能用同一套標準來評論,但實踐的方式,尤其是IP的實際應用與推廣效益,或許就是一個值得探討的策略。畢竟除了批判美術館對於公共性的盲目追求,並控訴不合理的KPI政策的同時,還有許多推廣的策略,可以借鏡與反思。
如果我可以成為庫洛展的策展人?
《大臺北畫派宣言》第3條:「介入每一行業,替他們做改革計畫。」作為獨立策展人,如果有機會從庫洛魔法使出發,會想規劃什麼呢?在作者論跟風格分析的基礎上,CLAMP作為一個漫畫工作室,從早期到現在的成員,是如何分工與組織?而清一色的女性成員之於作品的編劇風格,有著怎樣的影響?在諸多CLAMP出版的畫冊中,不難看見19世紀「新藝術」(Art Nouveau)風格對CLAMP作品的影響。相對於繪畫性的筆觸,CLAMP作品中的線性表現,絕對有機會與慕夏(Alphonse Mucha)一起比較和討論。當中最有趣的,莫過於受到日本浮世繪啟發的新藝術,如何在今日成為CLAMP當前作品的養分,形成另一種混雜卻獨立的風格,是一個可以進一步探討的問題。海報作為一種傳播媒介,平面設計也逐漸興起,慕夏設計的原版海報,在今日絕對被視為有典藏價值的「藝術品」,海報的平面性之於動漫業的出版,兩者又將如何影響作品的生成與表現?其中所謂的裝飾性與平面性,透過動畫呈現時,又有怎樣的挑戰?畢竟慕夏創作時,不用煩惱如何成為動畫,相對於此,CLAMP的作品如何兼具平面與動畫,足以成為窺見動漫產業的縮影與標的。另外,次文化之於當代藝術創作的關係,就可以挖掘,有哪些臺灣當代藝術家受到CLAMP風格的啟發,在畫風(風格)之外,劇情的營造又影響著哪些文化生產者?這絕非「卡漫藝術」或「動漫藝術」一詞的提出,可以簡單化約的現象與熱潮。
極致的商業展本身,是杜象(Henri Duchamp)小便斗、安迪沃荷(Andy Warhol)Brillo(肥皂盒)的究極進化,前衛或現成物的極致,不是有參照對象的「一模一樣」或是「這個也可以是作品」的宣稱,而是「沉浸」作為「沉浸」自身,「腦補」作為「文本」自身,再也沒有比IP授權展,更結合上述二者的「當代藝術」實踐了。這麼說並不是為了要合理化商業展的藝術性,而是白盒子作為當代藝術的再現基底材時,虛構的框架如何作為現實的基礎,應當成為永遠的「當代」挑戰。引用自己寫過的文章名稱〈「我」有可能在不知道任何「故事」的前提下「看懂」這個展覽嗎?〉,只要是一個「展」,「展」的排他性、特定性與局限性,皆為事實的一部份,這是我在庫洛展裡的驀然回首。
後記:感謝
人在庫洛展現場,仍不免俗的(其實是超雀躍的)想跟這個限定版的主視覺合影,在輪流持手機跟跟擺動作的時候,一同在場的觀眾,主動前來問我(們):
「你們需要合影嗎?」
「好呀,謝謝~~」
「你們是一對嗎?」
「恩恩。」(兩人面面相覷後,點頭微笑)
我可以非常確定,這段對話在庫洛展,絕對沒有鄙視,但仍小心翼翼地保持好奇、興奮與會心,當中一定有屬於庫洛迷才懂的魔法,或許再也沒有一檔宣稱與性別議題相關的展覽現場,可以如此的實踐性別友善。庫洛魔法使的劇情,或許比不上所謂的經典名著,然而與當時成長過程中,共同形塑的生命經驗,才是劇情作為一種文本,最具創造性、私密性與公共性的所在。離開展場,收到透明的小櫻感謝卡,看著卡片,我也忍不住想回應我的感謝。原來,在我自己過去6年內,成為庫洛魔法使的機會,一直是在和朋友共同策劃,以性別為主題的相關展覽裡。粉絲的心之於策展專業的自詡,可以不衝突嗎?我覺得可以。
熱愛第一代神奇寶貝,熟悉庫洛牌使用方法。專長當代影像評論、書畫研究,關注農業環境與性別議題。現為獨立策展與藝術創作。文章發表於典藏、Art Plus、藝術家雜誌、等平台。曾策展於香港牛棚藝術村、臺灣國立美術館數位方舟、臺北數位藝術中心、臺北國際藝術村、台南總爺藝文中心等。影像作品曾獲「臺北美術獎」優選、「台北國際攝影藝術獎」Grand Prix大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