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題由明維基金會贊助
在策展實務中,真正令人消耗的,往往並不來自作品或論述本身,而是那些不斷出現、卻難以被明確命名的行政與協作壓力。透過問卷可以得知,從無效溝通、合作關係的失衡,到身兼策展人、專案經理甚至機構窗口的多重角色,策展人經常必須在創作理想與現實條件之間反覆調整。當決策無法單純以策展為優先時,妥協與摩擦便成為日常,而其中最具壓力的部分,往往來自專業判斷與個人角色未被理解或尊重的瞬間。
在本次問卷中,關於非創造性行政事務(如報帳、運輸聯繫、合約審閱)所佔時間比例,呈現出明顯的兩極化:有近三分之一的策展人認為其佔比高達九成以上,同時亦有相同比例的受訪者表示行政工作低於四成。這樣的差異,不僅反映出不同工作結構與合作模式的差異,也揭示了策展實務中「行政負擔分配」的高度不穩定性。
相較於追求理想的時間比例,多數受訪者更傾向從「如何使行政運作有效」來重新理解問題。無論是透過合約建立明確的合作關係、在前期進行預期管理,或是透過分工與外包降低個人負荷,這些方法所指向的,並非單純的效率提升,而是試圖讓策展人從過度消耗的工作狀態中抽離,重新回到對展覽本身的判斷與思考。
另一方面,策展工作的收入結構亦呈現高度分散。在「策展收入佔整體收入比例」的題項中,受訪者的分布橫跨10%至90%以上區間,包含10–20%、20–30%、50–60%、60–70%、70–80%與80–90%等不同層級,且各區間皆有人選擇,未出現明顯集中。這意味著,對多數策展人而言,策展並非單一經濟來源,而是一種需與其他工作並行的實踐形式。當收入無法支撐專業投入時,行政勞務的比重與壓力便不再只是時間配置的問題,而是直接牽動策展工作的勞動條件與專業價值。
在這樣的條件下,行政不再只是附屬於創作的支援性工作,而逐漸成為影響策展能否成立的關鍵結構。如何在有限資源與高度變動的現場中,建立可持續的工作節奏與合作關係,也成為當代策展人必須面對的另一項核心能力。

在您的策展工作中,非創造性的行政事務(如報帳、運輸聯繫、合約審閱)佔據了一定的時間,在理想過程中,您認為應該如何分配時間更好?
李佳霖:在策展工作中,行政事務確實佔據了不少時間,但對我而言,真正重要的其實不是「比例」,而是如何讓行政流程變得有效率。我後來慢慢意識到,其中最關鍵的一件事其實是「建立正式關係」,特別是簽署合約。
早期做獨立策展時,因為合作的藝術家多半是朋友或熟識的人,我曾經覺得彼此信任就好,所以沒有特別簽約。雖然至今沒有發生任何問題,但回頭看,我其實覺得那是不夠成熟的做法。對我來說,簽合約並不是為了防範對方「會不會消失」,而是一種對合作關係尊重的方式,也是一種讓事情變得清楚的方式。當所有條件都被寫下來之後,彼此就不需要再花時間猜測對方在想什麼。
在實際工作裡,我也很重視一開始的「預期管理」。與其在後期反覆協商或處理衝突,我通常會在初期就坦白說明預算的限制與條件,讓藝術家知道整體的資源範圍。這樣的溝通其實可以省去很多來回談判的時間。同樣地,我也習慣把會議內容留下紀錄,避免事情只是「聊過了」卻沒有被確認。當決策被清楚地記錄下來,後續的執行就會順暢很多。
如果說理想的時間分配,我並不會用一個固定的比例來理解。對我來說比較重要的是一個底線:「不要讓行政或預算條件變成壓榨他人的理由」。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人事費其實是我最不會輕易削減的部分;至於設備或場地等條件,反而可以透過合作或交換資源來調整。如果整體條件真的做不到,那也許就代表這個案子不應該被勉強完成。

林承緯:策展時感覺自己像PM(專案經理)的時刻異常的多,但大部分也是享受其中。與其說要分配時間,更重要的是必須去區辨哪些事情會對最終的展覽以及觀眾的觀看體驗產生明確的影響。如果會,無論它多麼繁瑣噁心煩人,無論它看起來多麼不像策展人該做的事,你都必須投入時間把它處理好,因為照料圍繞著展覽的人事物如照顧生命,就是策展人的職責。但如果是與展覽不直接相關或過度外圍的業務,我倒是覺得不妨直接花錢外包,或建立系統化工具來提高效率。
呂瑋倫:我過去的策展工作,比較多是別人找我,不是我自己寫計畫執行,所以不一定會處理到這些事。這種事能不自己做就不自己做。
林郁晉:真的很難,我很P,所以到現在都還在學。理想過程是找到一個J人一起完成。

張祖維:由於有與專案經理合作的經驗,我認為最完整的狀態是組織一個分工完善的團隊,大約三至五人,包含專案經理、策展人、會計、助理、窗口等,讓各項事務都有專人處理。我會覺得既然是在非典型空間策展,策展人應被放在能全力面對空間的位置,以我傾向不讓策展人處理文書,而由專人負責。就例如上一次展覽中有與PM合作,對方負責處理外部事務,我們再定期開會交換資訊,形成PM主外、策展人主內的分工。
若以最精簡的狀況來看,實際上,精神壓力多來自臨時採買、突發狀況等「動態工作」出現時,合約審閱、檔案化、溝通等「靜態工作」被打亂。此時若有可靠的助理,便能處理大部分突發狀況。若為單人策展,我認為應儘量壓低行政成本。既然是獨立策展,就不一定需要配合公部門或美術館的建檔需求。所以如果是獨立策展人,我反而認為如何降低行政負擔與成本,會是獨立策展人很重要的技能,讓自己能更少包袱地工作。
回顧這幾次非典型策展經驗,哪一項技能(如:募款、法律合約、跨部門政治協商、土木水電協調)是您認為最關鍵,但在學院教育中被嚴重忽視的?
張祖維:我認為在非典型策展中,由於常有突發事件與多樣工作,協作能力是不可或缺的。如何「放心將事情交給他人」並有效溝通,若有健全的文件與執行架構,能讓工作更順暢。以「蛇的盤繞」為例,當時受邀即透過空間專案經理引介,後續展覽也與這位PM共同協作,許多專業的時間規劃方法與工作節奏,讓我能全心處理展場內的事務。在學院中,協作能力多以結果論呈現。但經過幾次策展協作後,我認為,協作能力的目的在於降低合作者的精神成本,讓工作者擁有更健全的工作過程與環境,才能持續保持創作狀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