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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感教育專欄】談兒童的文化設計與權利的新興領域

【美感教育專欄】談兒童的文化設計與權利的新興領域

20世紀開始,人類學、心理學、社會學理論關於兒童的研究漸多,兒童的主體性、主動性及各種權力也更被重視,圍繞兒童研究的理論議題及發展的方向,都正朝向一個完備的新領域邁開步伐。
在疫情仍撲朔迷離的4月初,筆者剛完成了在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C-LAB)的第四場親子工作坊。此前不久,在南港以奇幻的故事裝置獻上了台北燈節的處女秀。零零總總的設計活動,核心理念都圍繞著兒童與他們的權利。在本質不變的前提下,各種形式的設計對筆者來說都是新的嘗試,卻樂此不疲。在這些以外,一份產品設計師的工作,才是筆者朝九晚五的一份正職。是什麼樣的契機又是什麼樣的內容,推著筆者持續有動力在工作之餘創作?
空總「大自然的加冕」親子工作坊,2019至2020年。(林宇儂提供)
兒童文化設計是專業的學門
2013年自瑞典哥德堡大學設計與工藝學院(HDK)兒童文化設計(Child Culture Design)畢業後,我回到台灣,帶著很多理想,卻也不疾不徐。每年給自己的功課,是至少參加一場與兒童文化設計相關的展覽或研討會。2018年春,機緣之下,受當初在瑞典留學時期的韓國朋友之邀,有機會與韓國高陽市的兒童博物館合作,將論文的主軸精神延伸,舉辦了一場親子工作坊。這個寶貴的經驗,可說是加速理想發展的契機,也是一些新挑戰的開始。
2018年作者受韓國高陽市兒童博物館之邀請舉辦「Crowned by Nature」工作坊。(林宇儂提供)
在近年各設計展會活動的場合,對許多受眾來說,第一次聽到兒童文化設計,多是覺得有趣,但也一知半解。我經常得到這樣的問題:為什麼會想做兒童的設計?專為兒童設計有什麼樣的可能?有做很多可愛的童書玩具嗎?這最後這一題,讓我回想到了第一次看到自己研究所系名─兒童文化設計,就算系所介紹寫得抱負滿滿,還是擔心內容是那樣的方向。還好,這一切擔憂在開學的不久後就一掃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好奇與驚喜。
2018年作者受韓國高陽市兒童博物館之邀請舉辦「Crowned by Nature」工作坊。(林宇儂提供)
在接下來的專欄裡,我將分享介紹與兒童文化、設計美學教育相關的專題、展覽及作品,其中穿插自身有趣且深刻的體驗,希望帶大家更完整的視野,近一步了解為兒童設計的設計動機、觀察研究與過程中的種種挑戰驚喜。
台北燈節《起司月球狂想》,2020。(林宇儂提供)
兒童做為設計對象與關鍵的「童年」
而為什麼會選擇 「兒童」當作設計的對象與議題的主軸,除了本身的成長背景外,可能還可以從「童年」這個複雜,特別,卻又不可避免的人生階段聊起。從我著迷的角度,一窺究竟。
童年,是每個人生命成長必經的過程,但又不只是每個成人的「過去」,而是形塑成人的養分,是持續存在的意識。這段時空的存在,是與「成人」形成先後與對比關係而得以建構。童年的概念複雜,且有絕對的特殊性,其概念在不同的文化、時代及階級之中有著多樣的內容及釋義。「童年」與「兒童」不同的是,童年是兒童生活於家庭社會中所形塑的文化,必須從各種研究的角度出發,跨足歷史學、社會學、心理及行為學、哲學、教育學等等研究交織,才得以對這抽象的概念看見一些模糊的形狀。其中,教育學更是與兒童或童年息息相關,許多幼兒教育的方法及系統,在20世紀如雨後春筍般開始發展,如歷史悠久的蒙特梭利(Montessori Education)、華德福教育(Waldorf Education),到瑞吉歐艾密利亞(Reggio Emilia Approach)。近年來也常見到在地的教育系統漸漸成型,兒童時期(學前及學校)的教育常被視為人格與潛能探索發展的重要階段。而隨著時代,文化觀念的發展與前進,各種教育方法也逐步且持續地整合歸納出符合現代多元且創新的需求。在往後的文章中,將陸續介紹我在各階段中所認識、理解及運用到的教育方法,以及設計與藝術在當代教育中的角色與可能。
兒童權利的過去與未來
與兒童/童年相關的探討,充滿了驚喜探索且持續前進,不斷變化,正是我對其著迷的原因之一。
在瑞典求學之初,在一個了解童年之建構(construction of childhood)的課堂上,有一段印象深刻的敘述:「20世紀以前的兒童,常被認為是human becoming(未成熟的/尚未合格的人類),而非human being(獨立個體) 。」Becoming與Being,兩個相似的字,卻簡單道出截然不同的概念,這或許是在歷史上可以想像的過去,但也驚嘆這樣的概念居然在不到一世紀前還是主流的思想。就算當今的社會思想已較過去包容與開放,還是感嘆社會文化、文明發展的複雜與耗時。從古典繪畫的考察中,時常可以看見穿得像大人般的孩子,以不自然的表情姿勢被記錄下來。兒童在當時是財產,是有缺陷的勞動力,是負擔。20世紀開始,人類學、心理學、社會學理論關於兒童的研究漸多,兒童的主體性、主動性及各種權力也更被重視,圍繞兒童研究的理論議題及發展的方向,都正朝向一個完備的新領域邁開步伐。
童年是兒童在社會時代下形塑的文化,兒童本身則應當是有主體性,有權利的獨立個體。兒童(在此泛指所有18歲以下的人)權利包含了與成人無異的基本人權(指人類與生俱來享有的基本權利,包括公民、文化、經濟、政治及社會權)。一旦失去這些基本權利,人就難以有尊嚴地生存及發展。基於兒童人權意識在20世紀的抬頭,總部設於美國紐約的聯合國兒童基金會(The United Nations Children's Fund/UNICEF),是隸屬聯合國的專門機構,也是最龐大的兒童國際組織,在1946年12月11日在聯合國大會上成立。其最主要的使命,就是在全球有兒童的各個角落,保護並推廣兒童的權利。然而他們需要比成年人有更多的照料和保護,方可保障他們應享的權利,因此在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以外,兒童需要有法律的保障。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世界兒童日」文宣。(© UNICEF)
最具實踐力及約束力的保障,就屬在1989年11月20日,聯合國大會一致通過專為兒童而設的公約《兒童權利公約》(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簡稱CRC)。這是首部具有法律約束力,並承認兒童權利的國際性公約。《兒童權利公約》詳細敘述了兒童4大基本權利: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及參與權,以及一些核心原則,包括不歧視、一切行動均以兒童的最大利益為首要考慮等。在這樣的基礎上,提供並督促世界各國在兒童的權利有了正式的國際保護,將更有效率實踐此理想。這樣的公約,也是我一開始進入研究所課程時,意想不到的嚴肅內容。
不斷被重新定義的兒童與童年
兒童與童年的議題研究,在各領域的發展都不算久,但從各領域的研究觀察,錯綜交織之中,其發展性及複雜程度可見一斑。20世紀隨著兒童的人權及需求被看見、重視而設計,這個在當時也是相對新興的範疇下,兒童相關的議題也在設計的領域中高高被提起。記得2012年秋天剛開學不久,我申請了研究獎助金前往紐約,朝聖當時紐約現代美術館(MoMA)正在展出的「Century of the Child: Growing by Design, 1900–2000」。展覽中匯集了20世紀以來,在設計領域中代表性不足且常被單獨討論的類別,包括了學校建築、兒童服裝、遊樂場、玩具、遊戲、兒童醫院急安全設施、家具以及書籍等等,是近代以兒童為對象的設計編年史與反思,可以清楚在設計的範疇中看見兒童/童年不斷地被重新定義。記得當時我們一行人急匆匆爬上了6樓展區,迎接我們的是一組巨型桌椅,比例大到足以讓每個成人回到嬰孩時期,以一種原始粗暴的方式讓參與者以小孩的角度出發,蹣跚地爬上去合影留念。而現場有秩序且不見盡頭的成人隊伍,則和這個童趣的畫面形成強烈對比,也為接下的展覽做了很好的暖身。其中一張經典的兒童椅,是挪威設計師Peter Opsvik在1972年設計的Tripp Trapp,受到當年塞不下兒童高凳也坐不了成人大椅的3歲兒子的啟發,設計了一款能讓各年齡層兒童調整高度持續使用的餐椅,是兒童設計在意義上的一個經典,至今也仍熱銷市場。這個里程碑般的展覽,也讓當時的我對研究的方向更加堅定。
“Century of the Child: Growing by Design”, 1900–2000。展場門口的暖身作品。(© MoMA)
藉由專業知識及兒童參與創造兒童文化的未來
我在瑞典攻讀的研究所,是瑞典哥德堡大學的設計學院的兒童文化設計碩士班(以下簡稱CCD),我僅僅是此研究所的第三屆學生。當時,這是全球唯一針對兒童議題的設計研究所,就算是在瑞典這樣重視兒童福利及政策的國度,也是一個里程碑。幾年內,德國與丹麥也相繼成立的相關的學系及研究型學位。CCD所專注的,是以設計的角度切入,探索兒童文化的領域,深入解決兒童相關的議題或兒童本身的困境與問題,也藉由專業知識及兒童的參與,創作或共同創造出兒童文化的未來,將藝術與人文的觀點浸透研究教育中。另外,瑞典在高等教育中也強調社會平等、性別平等、社會正義及道德與經濟發展上,投入社會實踐,進而創造永續的社會。CCD一屆約莫錄取12名學生,學生的設計專業各式各樣,例如我的同學中,有來自平面、工業產品、劇場、建築及室內設計等不同專業背景,課程中並不會因專業分組,而是一起進行相同的主題議題,在課程間的討論,不同專業的見解不時會迸出新的火花,跨專業的合作也常常是創作的養分。
林宇儂|Uno Lin( 10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