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0日是蔡英文政府第二任期兩週年,也是現任文化部部長李永得執掌全國文化最高主管機關兩週年。現階段的文化施政的成效如何?政策學界與藝文界選擇在520當天發表記者會,集結長期關注文化政策與藝文發展的民間團體包括:社團法人台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簡稱「TACPS」),社團法人台灣視覺藝術協會、大地小學堂、台灣藝文空間連線TASA協會、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媒體改造學社、社團法人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國際劇評人協會台灣分會、非視覺美學教育協會等,共同舉辦「總統就職兩年文化政策總體檢:文化餓O餓餓—誰的全國文化會議?」記者會,針對不同領域的文化政策進行檢驗:包括沒有民主審議的全國文化會議、逐漸失能的文化資產政策、頻傳死傷的藝文勞動工作者權益、失誤連連的公共媒體、推廣雙語的國家語言政策等等,都是深受台灣社會關注與針砭的議題。
記者會上午10點於立法院群賢樓801會議室召開。民進黨立法委員張廖萬堅開場時指出文化政策討論與監督的重要性,而他十多年來在地方與中央都遇到許多文化資產的陳情;尤其,身為「文化都市」的台中市開發案特別多,許多百年老屋卻都無法保留下來,期盼學者協助提供相關法律的修正建議,也希望學術界針對因為疫情而飽受摧殘的藝術產業,提出有用的策略。
現任TACPS會長吳介祥發言表示,對於文化治理在過去所達成的共識的後續執行狀態,文化界近兩年來是普遍失望的,希望藉著全國文化會議召開之前,將藝文界與學界的監督力量重新凝聚在一起。她強調今天其實更像是民間版的全國文化會議的暖身,因為文化界應該永遠都是反對黨,需要追求事實、平權、歷史價值、真相揭露,應該永遠都不是統治階層的宣傳工具。在文化治理環境惡化的現況下,她呼籲所有文化藝術界的工作者,保持道德和勇氣,聚焦各種政策的監督和各種力量的匯聚。
全國文化會議分區論壇至今,部長對外公開參與與民間互動的出席率為0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教授劉俊裕首先闡述,根據《文化基本法》第8條,人民享有參與文化政策及法規制(訂)定之權利。國家應確保文化政策形成之公正與公開透明,並建立人民參與之常設機制。涉及各族群文化及語言政策之訂定,則應有各該族群之代表參與;而根據第22條,文化部應每四年召開全國文化會議,廣納各界意見,並研議全國文化發展事務。
劉俊裕表示,關於即將召開的全國文化會議,當初就是有其必要性和理由,因為這是民間所爭取來的,參與文化會議是人民的基本權利。他提到過去TACPS協助承辦全國文化會議時,最困難的是如何讓議題的設定與決策的機制,有人民公共性的討論與參與,因為事前需要進行許多輿論調查,思考人民的協力治理,如何擾動到提案與決策機制。這些政府與人民共同針對議題的公共性,所展開的審議和辯論機制,卻在2021-2022年的全國文化會議與分區論壇裡是完全消失的。回顧2017年全國文化會議,時任文化部長鄭麗君幾乎出席一半以上的議程,並全程參與;現任文化部長李永得在今年全國文化會議分區論壇到預備會議的出席率則為0,全國文化會議分區論壇至今,部長對外公開參與與民間互動的出席率是零。文化部如此面對地方文化議題的態度,讓地方團體非常心寒。劉俊裕強調,全國文化會議中人民與政府的協力治理機制,是經過長期協商好不容易爭取的,並慢慢建立起來基準和原則。這兩年因為疫情,也未見文化部利用網路做更多公民參與的線上機制配套,2017年時有明確的公民智囊團這個網路公民提案機制,允許公開提案並線上投票連署,500人成案進入全國文化會議,500以下進諮詢委員會審議討論是否排入議程,而不是只是讓民眾在網路上參與發言,留言而已。在當時沒有疫情的情況下,仍有30多個正式成案的網路公民提案參與機制。相反地,現在的全國文化會議依照執政者個人偏好,挑傾向的議題討論,而迴避徵詢長期耕耘的藝文工作者。這樣捨棄民間協力的共識系統、共同審議和決策的機制,都顯示出文化政策與治理退化失能的現象。
曾幾何時,當部部都是「文化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系洪致文教授則提出疑問:上次全國文化會議,由於獲得文化部高層的重視,地方文化首長紛紛出席,各地文化資產團體因而得以到現場攔轎申冤,希望意見被體制聆聽,產生許多意見火花與溝通可能;但今年的文化會議,這些地方民眾的意見消失,究竟因為文化政策變得完美而不用討論了,還是全國文化會議這個平台失去了溝通的角色與管道?文資專家蕭文杰批判,在許多文資爭議上,文化部什麼都推給地方自治,什麼都不能做,彷彿現在是「部部都是文化不」,已經失能。他呼籲政府正視《文化資產保存法》與《文化基本法》,將不能用的法予以修正。
獨立書店經營者與詩人許赫也分享,書籍需要有一個特殊文化身分,不應被當作商品,受到市場裡大型連鎖商店的壓迫;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博物館所副教授黃貞燕則指出,近年來台灣博物館論述成熟,數量成長,但博物館的專業人力嚴重不足,原因在於很多專業工作外包給民間公司,成果雖然不錯,但博物館內部人員專業經驗沒有積累,多半執行行政工作。提供專業服務的「乙方」,受限於標案時程、預算編業、短期(最多一年)的勞動條件,無法提供長期穩定的工作,職場結構難以支持專業發展,人力流失,成為台灣博物館發展最大的隱憂;台南市社區大學台江分校吳茂成執行長,也以影片感性分享:沒有「地方」,何來「全國」?全國文化會議不應只是以幾場分區會議,或是社造會議做為基礎,至少應就四年前全國文化會議揭開的諸多議題事件脈絡,整理出因應興應革之策,重回地方,重回村廟文化共同體。
八大訴求與提問
會議中的亮點是劉俊裕提出「總統就職兩年文化政策總體檢:文化餓O餓餓—誰的全國文化會議?」八大原則與訴求:
一、全國文化會議是文化基本法賦予公民参與文化政策制定的常態性管道,也是人民爭取得來的基本文化權利。
二、國家核心文化價值、治理體制、法律政策應回歸文化專業系統性推動,不能依執政者好惡決定。全國文化會議議題應與文化政策白皮書、本法系統性連結。
三、民間團體、藝文工作者、學界、人民的意見需要被傾聽,納入政策程序參採修訂文化白皮書、文化基本法。
四、文化公共性的核心精神就在關照不同角色、立場、求差異平權,做策略與資源的槓桿調配。
五、全國文化會議正是四年一次政府向人民報告階段施政成果,梳理當前問題,匯聚各方共識,訂定下一個四年國家文化策略目標的嚴肅場合。
六、保障人民文化權利,公共參與、審議民主、協力治理、多樣平權,是全國文化會議及文化基本法的基本原則。
七、未提供常態性的公民參與管道:審議機制、政策參採制度、議題調查、網路公民提案、地方文化會議連結等,是參與式文化治理與台灣文化民主的倒退。八、文化政策白皮書、文化基本法的内容是國家對公民的政策承諾契約,其落實狀況、困難、成效、實質改變及影響定期系統性檢核並專業評估。
以及針對2022年全國文化會議召開前的八大提問:
一、為什麼2022全國文化會議捨棄2019文化基本法、2018文化政策白皮書及2017全國文化會議的民間協力治理共識及系統性策略方針?
二、為什麼2022全國文化會議沒有(部次長、跨司處工作小組、執行團隊及議題委員的)全案的共同決策、審議與執行機制?
三、為什麼2022全國文化會議面對疫情民眾難以出席,卻沒有公民網路提案的參與管道?
四、為什麼2022全國文化會議沒有明確的政策參採機制,檢討修訂文化政策白皮書及基本法?
五、為什麼2022全國文化會議沒有依據文化基本法設計,與地方文化會議制度性連結?
六、為什麼2022全國文化會議中的文化白皮書落實狀況,只有投入、產出,沒有系統性地成效及影響評估?
七、為什麼2022全國文化會議專家會議只探討跟文化內容產業跟數位科技議題?
八、為什麼2022全國文化會議分區論壇,文化部長的出席率是0%?
會議強調全國文化會議的設置,是為確保人民享有參與文化政策與法規制定的權利;持續賦予文化公民參政、文化公民權落實的機會。同時也確認之前所形成的政策建議,持續被相關部門執行的情形。TACPS與相關藝文團體擔憂:之前所設計的參與式文化治理,將淪為由上而下的流程,使得全國文化會議文化民主精神的形式倒退。在蔡英文總統新任期經過兩年後,學術界與藝文界實有對此提出檢討與反省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