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楊梅道東堂。圖/「搶救楊梅道東堂」臉書
桃園市長鄭文燦於上月10日的市政會議中指出,桃市府積極推動古蹟修復活化,卻常因政策不足而遭遇困難,呼籲文化部建立「非都市計畫內土地古蹟」的容積移轉規定及協議價購的鑑價機制,市府方面也將制定《桃園市老屋再生活化自治條例》,針對老宅編列預算、獎勵機制、輔導規畫等方式,協助修復、營運及活化,賦予老宅古蹟新的生命與功能。鄭文燦指出目前桃園楊梅道東堂、龍潭翁新統大屋的修復遭遇困難,桃市府需採強勢手段介入,需先指定為古蹟,接續協商並挹注經費修復來換取使用權;然也遇到部分古蹟已被建商購買,市府價購程序時面臨議價不易,估計至少花四億元才能買回所有權,目前尚未達成共識。鄭文燦認為《文化資產保存法》僅針對都市計畫內土地設有容積移轉規定,而非都市計畫之區域則無相關規範,政策工具顯然不足,成為地方政府一大障礙,已要求文化局對文化部提出修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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