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湯德章故居的法定文化資產身分 Legal Cultural Heritage Status of Tang Te-Chang’s Former Residence 眾所皆知的是就建築形式而言,湯德章故居雖然稱不上華麗,但是卻是台南市日治時期罕見的樓仔厝民宅,至少形式美學與建築、工法等價值,都勝過鄭豐喜故居、柯旗化故居、美麗島事件發生地等,為何這些地方過去都能獲得「歷史建築」身分,而湯德章故居不僅審議的結果,既不是「歷史建築」,連「紀念建築」也不是,難道湯德章故居沒有價值嗎? 蕭文杰 2021.09.22 2021年台南文化局的文化資產審議判定「湯德章故居」不具「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引發了軒然大波。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以下簡稱《文資法》)中「歷史建築」的定義:「指歷史事件所定著或具有歷史性、地方性、特殊性之文化、藝術價值,應予保存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2016年《文資法》修法,在「歷史建築」中增列罰則,並且多出「紀念建築」這個新類別。紀念建築定義為:「指與歷史、文化、藝術等具有重要貢獻之人... 您已經是會員?登入 免費加入會員,閱讀專屬藝文報導 繼續閱讀此篇文章 登入/加入會員 Tags 今專欄 今藝術&投資 古美術348期 台南文化局 文化資產保存法 文化資產審議 文資法 李永得 歷史建築 湯德章故居 紀念建築 蕭文杰( 88篇 )追蹤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