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臺灣(終於)爆發#MeToo運動。這股浪潮從政界、學界延燒至藝文界,表演藝術亦未能倖免。舞蹈、戲劇、音樂、戲曲等領域陸續傳出令人觸目驚心的妨害性自主與性騷擾案例,具名與匿名的指控在社群媒體上迅速累積,讓人驚覺,以藝術之名所掩蓋的性暴力竟如此普遍。然而,已曝光的案例恐怕只是冰山一角,畢竟性暴力案件的實際數量往往遠超公開數字,未被揭露的黑數仍難以估計。

經過將近一年十個月,#MeToo運動的後續發展並不樂觀。許多受害者至今仍經歷著漫長的法律程序,並面臨加害者提起妨害名譽、誣告等反制手段。於#MeToo期間,文化部喊出了對性暴力與性騷擾「零容忍」,然而,究竟要如何「零容忍」?除了各補助條文裡紛紛新增性平相關條款,文化部轄下的各個主管機關與藝文機構,仍遲遲未見針對性平保障的積極配套措施。2024年5月30日,「美術館叔叔」—在臺北市立美術館(以下簡稱北美館)擔任研究助理的梁恩睿,因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經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宣判處25年有期徒刑。(註1)
宣判當日,北美館發佈的聲明寫道:「梁員之行為屬個人違法,然本館仍審慎檢視其任職期間的工作情形,並未發現相關檢舉」、「對於性犯罪及兒少性剝削,本館堅持零容忍,並要求所有同仁嚴守專業倫理,確保兒少權益與環境安全」。(註2)先不論「梁員之行為屬個人違法」是否有某種卸責的味道,該聲明的「專業倫理」指的是什麼?要達到「零容忍」的預防與通報機制又是什麼?至今仍未見北美館有更詳細的說明。2025年1月16日,藝術家撒古流妨害性自主案已由屏東地方法院一審宣判處4年6個月徒刑,根據新聞報導,國藝會已於2025年1月22日董事會針對是否撤銷撒古流的國家文藝獎進行討論,至截稿日前則未有進一步消息。(註3)
或許有人認為#MeToo是受害者的集體反噬,其力量之大,早已將性暴力與性騷擾驅逐於眾人視野。事實是,#MeToo仍是一頭房間裡的大象,零容忍的口號彷彿解決了#MeToo帶來的尷尬,畢竟標榜著前衛、實驗且自詡有著挑釁性格的當代藝術世界,在性別議題上總是異常保守。許多藝術機構與創作者熱衷於顛覆藝術形式與語言,對藝術內部的性別權力關係卻避而不談,甚至將揭露性暴力與不當行為視為對藝術自由的威脅,以藝術應該開放、多元、包容為名進行詭辯,並將之視為「政治正確」的道德教條。這種選擇性的激進,不過是厭女情結的變體之一,保守到令人厭倦。性暴力與性騷擾依然是房間裡那頭不可撼動的大象,而藝文機構的消極與不作為,無疑加深整體生態的沉默螺旋,畢竟父權秩序才是終極的政治正確。
不過,「對手比較強,就不戰鬥了嗎?而且我一點也不認為你們比那些傢伙還弱。」—這句出自動畫《葬送的芙莉蓮》的爆紅台詞,或許可作為#MeToo運動在困境中仍須奮戰的註腳。勇者的身影一個接一個:台北當代藝術館於2024年6月1日至9月8日推出了「關係人」展覽,策展人蔡佩桂以「每個人都是關係人」回應#MeToo運動,試圖透過展覽,開啟更多關於身體、情感、修復的細微之處。

建國中學46屆校友宴菜單的爭議事件、麥當勞性侵案及其延伸出的抵制爭議,在2024年末引爆社群媒體上的怒火,舞評人魏琬容以Netflix影集《影后》裡強逼女星跳艷舞的「王董」,類比為將女體作為菜單名稱的建中校友,直言「如果遇上王董,想辦法讓王董知道,他的作為你不贊成」,因為「默許辱女的社會文化,就會養出這種行為」。(註4)饒舌歌手「Asiaboy禁藥王」與「DAFAA大法」在今年農曆初四時發佈的〈義義初四〉,讓歌手「壞特?te」在社群平台寫道,嘻哈音樂的「傳統男性陽剛文化」令她感到不舒服,而引發一陣關於厭女究竟是否為嘻哈文化本質的論戰,Gummy B、馬念先、楊舒雅皆先後發表歌曲回應,其中楊舒雅的〈Rule男Freestyle〉更是重砲抨擊「嘻哈沙文主義」,該曲發佈後,則被稱為「臺饒的重要時刻」。(註5)

在這個時刻,我們選擇策劃這個專題,回應#MeToo後表演藝術所產生的變化,尤其是權利與權力的關係如何重新協商。本專題將從「幕後」切入,分別從勞動條件、機構制度、倫理界線等層面,檢視表演藝術如何面對#MeToo所帶來的震盪。在此特別感謝黃馨儀、簡郁婷與吳稚涵三位作者,各自討論了臺灣藝文工作者的性別平等與勞動情況、韓國如何透過法規保障藝術家權益,以及在教學和排練場域中建立「智識親密」的可能性。儘管切入角度不同,三篇文章在閱讀上卻依然形成緊密的互文性,並共同指向一個核心問題:如何在藝術場域中建立安全且互相尊重的環境,使個體能夠自由地表達與創作。

當幕後成為關鍵現場,界線的重構勢必會是長期且持續的協商過程。在本文的最後,我想特別強調,雖然「無罪推定」是重要的法律人權保障原則,但這不應成為藝術場域迴避性別不正義的藉口,若機構總是執著於等待司法判決才願採取行動(甚至司法判決後也不行動),顯然無助於改善這些長期被淡化、忽視的系統性問題。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正視,已有許多優秀的藝文工作者因性別不正義而離開藝術場域的事實,這樣巨大的損失至今仍在發生。真正的藝術自由,不是靠著用「政治正確」的口號輕浮地蔑視性別議題便能達到,而需對藝術的倫理責任進行質問與反省,並以制度性保障作為支持,才能回應在#MeToo之後,整個藝術生態亟需面對的關鍵課題。

註1 報導者,〈獨家調查:「大貓案」權自立的共犯首度曝光隱身普通人群的集體獵童網絡─「美術館叔叔」梁恩睿性侵兒少被判25年〉,2024/05/30。
註2 臺北市立美術館,〈有關法院判決本館前員工觸法一事說明〉,2024/05/30。
註3 Yahoo新聞,〈國家文藝獎得主撒古流涉性侵一審遭判4年6月國藝會將討論獎座去留〉,2025/01/16。
註4 魏琬容紛絲專頁,2024/12/24。
註5 王信權,〈臺饒的重要時刻!楊舒雅新歌〈Rule男Freestyle〉激烈回擊嘻哈裡有毒的男子氣慨〉,202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