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想為何這個展那麼讚。
第一時間我覺得這個展覽很有「社會感」,這在當代藝術之中很少見。確實我們可以看到許多以社會為題材的作品,但是這些作品要不把藝術之外的社會特殊化,關注那些奇觀,要不就是進行社會議題的考察。可是莊約翰的作品既不是一種社會奇觀,也不是社會議題的反思。他處理的生活之中非常平常的現象,譬如車子裡面飲食的情侶,還有什麼比起這個更為日常的經驗?
這讓我想起了布列松(Henri Cartier-Bresson)在離開馬格蘭通訊社(Magnum Photos)的時候說了一段話。他說:「很多人可能不太在乎馬格蘭攝影通訊社『攝影』這兩個字,但是對我而言,作為一個攝影師,就是到大街之上,看看世界發生了什麼事。」當布列松這樣說的時候,他不是在說攝影師應該關心社會,他是說攝影是應該以一種日常、個人的方式去觀看社會。可是很多時候我們忘記這件事了,我們把自己當成一種類社會學家或是人類學家。
但什麼是個人的觀看社會呢?我覺得關鍵的地方是,這個展不試圖傳遞什麼。確實這個展有一個疫情的背景,但是觀眾不太會意識到這件事。這是因為這些作品是以疫情為背景創作,而不是以作品反映疫情時代的人們。以我這些年來的觀看經驗,我覺得大多數的展覽越來越傾向於後者,也就是用創作去討論、反思一個特定的社會、歷史文化現象。如果做得成功,我們會覺得藝術與智識同時得到滿足。但做得不好的時候,創作就成為了一種蒼白的手段。事實上,「最後的情人節」在論述所提及的現象並非在藝術當中首見,但「最後的情人節」並不真正邀請大家去理解這個現象。他沒有提出豐富的文本,也沒有讓理論跟作品之間更緊密的串連。那個論述更像是一個參考,我們可以往那方面思考,但是我們也可只看作品,看完之後就是終點。
我想舉一些具體的例子,試圖說明「最後的情人節」的特殊之處。我們可以將「最後的情人節」與一些當代攝影作品相比較,我們會發現,後者當中總有一些關鍵字會跳了出來,譬如身體、民藝、次文化等等。有的時候,這些關鍵字並不一定要寫在論述當中,而是作品立面出現了許許多多的符號。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周慶輝「人的莊園」,乍看之下這個作品跟最後的情人節一樣,有一種暗夜之中戲劇性的光線。但是「最後的情人節」並沒有置入許許多多的文化符號。某種程度上,這反而更貼近了Gregory Grewson,呈現一種複雜的光影質地。那個複雜來自於不同的光影屬性,一方面猶如藝術品,甚至聯想到林布蘭的繪畫,但是另一方面又覺得十分的日常。「最後的情人」也有樣的氛圍,讓人在藝術跟俗世之間來回。但這並不單純是因為這些合作藝術家拍攝的手法,莊約翰大可把這些作品以一種非常精緻的視覺呈現,但他並不把這件事更加的精煉化與符號化。
這種創作的意識也可以從空間呈現上觀察到。我覺得莊約翰在空間使用上比較「有機」,有機意味著作品與空間之間的邊界並非如此明顯。我在展場當中,甚至無法辨識出那是原本就存在於空間之中的裝飾,還是藝術家後來創作出來的東西。我不禁想到另外ㄧ些在廢棄空間展出的當代藝術作品,總覺得藝術家充滿了對於空間的使命感,致力於用作品與空間對話。但是結果常常是這些作品充滿了藝術家的氣息,反而與空間格格不入。這並不是由於藝術欠缺空間的意識,而是藝術家太想要反思、啟發前來的觀眾,甚至將空間神秘化,成為了藝術的工具。可是莊約翰並沒有這樣做,他的作品更像是遷就了空間的形式,如同裝潢一樣自然的發展出來。
「最後的情人節」不是動員藝術的知識或是玄祕的經驗,而是一種俗世的經驗,這也不是藝術當中前所未見的東西。至少在攝影當中,一直有一個俗艷、怪拙的傳統。譬如我觀看William Eggleston、Diane Arbus或是Lisette Model,我們都能感受到那個強烈的俗世之感,這是攝影曾經用來跟藝術較勁的一個重要的手段。到了後現代攝影的階段,藝術家更把這種現實拙劣的引用,當作展示權力運作痕跡的方式。我們特別可以觀察那些拼貼與劇場式的擺拍後現代攝影作品。就拼貼而言,這些藝術家刻意的讓圖像與圖像之間粗糙的交接甚至於重疊,造成一種未定或是尚待建構的視覺。而在擺拍的作品中,攝影家經常使用誇張的燈法與色調,讓觀眾覺得這些照片彷彿二流的劇照,或是太刻意的日常隨拍,然後我們對於視覺的慣性就被打破了,例如Eileen Cowen。
莊約翰的作品也可以發現拼貼與劇場式的擺拍這兩個特徵。那些與藝術家合作車內照片,既像是一個有所經營的擺拍,又像是一個狗仔的偷拍,這讓觀眾難以界定這些照片的性質。而入口處疊圖的照片,更是一個完全無法固定的畫面。與其說它像是一個藝術化萬花筒,更像是俗世片段的集合。不管裡面的人是什麼關係,不管他們在創作,還是被偷拍,他們跟沒有參與這個藝術創作的情人一樣,存在於這個旋生旋滅的世界。這種朝生暮死,亦真亦假的特質,正是這個世界真實的樣貌,就像是在錄音作品當中,陪玩的女生ㄧ聲聲晚安,你不知道她是真心的,還是在演戲,聽起來雖然很開心,但是又覺得有點空虛。
當我試圖從燈光、空間、去除符號與議題,乃至於拼貼與擺拍等面向去描述「最後的情人節」,就好像在說,這是一個與當代藝術截然不同的東西。確實「最後的情人節」的魅力,有一大部分是來自於它看起來不那麼像藝術,那些擺拍或是拼疊的手法,並沒有讓作品看起來更精巧(這是很多台灣攝影家會做的),反而讓視覺經驗更加的混雜,但也不盡然如此。我覺得這個展,某個程度反而回到了很當代創作者的立場,那就是處理關係,而不是訴說意義。以空間配置而言,莊約翰在這樣個性如此強烈的地方,卻沒有讓作品成為空間的裝飾,顯示莊約翰與策展團隊具有一種成熟的當代展呈概念。藝術在此,並不是作為一種形式優美的物質實體,而是實體與空間、理論之間的關係,也就是一種語境。有時候當代藝術反而忘記這件事了。他們讓作品指向了比語境更大的議題,於是語境成為了警語或是分析。
這並不是藝術擅長的事情,藝術的語境並不是透過作品對應社會、文化的脈絡,而是作品本身成為一種脈絡。我想起我還沒談到這個展覽的主題:愛情。但是關於愛情我們能提出什麼分析嗎?我們能夠說什麼樣的條件是好的愛情,什麼樣的條件下不是?我們可以辨認出什麼樣的愛情觀是被建構的,什麼樣的愛情是最為純粹?愛情僅僅一種語境,身在其中的人對於情人的每一言一行都有著強烈的感受,但是事過境遷之後,一切似乎又失去了魔力。藝術也是這樣。作為現代社會殘存的宗教(另一個是愛情),藝術啟動我們關於俗世密契(Mysticism)的體驗。
台北人,台灣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波士頓美術館藝術學校(School of The Museum of Fine Art, Boston)藝術創作碩士(肄業)。目前往返碧潭與台北之間,接案維生,也從事攝影評論與創作 。看得見,會按快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