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今(27)日發布新聞稿說明,《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於去年12月25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今年2月12日施行後,文化部陸續制定相關子法,並簽報文化內容策進院(簡稱文策院)第一屆董監事會組成予行政院,行政院長蘇貞昌已核定,將由文化部政務次長丁曉菁卸任次長職務,轉任為文策院第一屆董事長。文策院第一屆董監事會將於明(28)日正式組成,任期為三年,首次董事會會議將於近期召開。
行政院核定原文化部次長丁曉菁轉任文策院第一屆董事長
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文策院以行政法人形式成立,將是和文化部共同推動建構台灣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最重要的協力夥伴。因此,行政院核定由文化部政務次長丁曉菁轉任第一屆文策院董事長,借重丁曉菁在次長三年任內推動文化內容產業相關政策的經驗,期待文策院能以最短時間、最高效率步上軌道,成為台灣文化內容產業國家隊的核心引擎。丁曉菁在擔任公視節目部經理期間,即監製《麻醉風暴》等引領新台劇浪潮的重要作品,任職文化部期間更主導推動「文化內容科技應用創新產業領航旗艦計畫」、「台灣數位模型庫」、前瞻基礎建設下的「新媒體跨平台內容產製計畫」及「推動超高畫質電視內容升級前瞻計畫」等多項文化內容產業新興計畫;也曾擔任監督台北國際書展、文博會、金鐘獎、金曲獎、金音創作獎等多項大型展會與獎項變革;並協助《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國家語言發展法》、《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完成立法;亦參與空總台灣當代文化實驗場(C-Lab)的雛型建構。鄭麗君指出,丁曉菁次長任內協助帶領文化部逐步推動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建構工作,並與產業界建立良好夥伴關係,鄭麗君不僅感謝她的卓著貢獻,也認為她是帶領文策院工作與整體政策體系完備接軌,與民間合作帶動市場的最佳人選。
鄭麗君進一步說明,依據《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第8條,董事會中政府相關機關代表不得少於董事總人數1/2,因此第一屆文策院董事中將有八位官派董事,包含:文化部政務次長蕭宗煌、文化部文創發展司司長陳悅宜、經濟部常務次長林全能、科技部政務次長許有進、國家發展委員會社會發展處處長李武育、外交部主任秘書李光章、交通部觀光局副局長周廷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台與內容事務處副處長吳娟等。
行政院核定原文化部次長丁曉菁轉任文策院第一屆董事長
行政院核定原文化部次長丁曉菁轉任文策院第一屆董事長
民間董事方面,除董事長丁曉菁外,鑒於文策院將聚焦發展振興影視、流行音樂、圖文出版、數位出版、遊戲、時尚設計、藝術支援及文化科技應用等文化內容產業,並推動內容開發、文化科技創新應用、文化金融體系建構等三大面向工作,邀請包含台北金馬影展執行委員會執行長聞天祥、音樂製作人陳珊妮、作家胡晴舫、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董事長黃博怡、前《數位時代》雜誌總編輯詹偉雄、台灣AI實驗室創始人杜奕瑾等各領域專業人士出任。監事則包含文化部主計處處長李秋月、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組長毛浩吉、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廖福特等。
鄭麗君指出,文策院將推動文化內容開發與科技應用、完善文化金融體系、產業人才開發及創新創業、產業產製支持及設施管理、國內外市場及通路拓展、國家文化品牌之國際布局、著作權輔導及產業趨勢研究等八項核心業務,並執行已成型的百億國發基金文化內容投資計畫,以及就目前已建立的國內外民間投資媒合機制持續強化,針對各種跨平台、跨國合資合製計畫進行投資;也研議與國發會針對民間小型新創、題材開發等計畫,開闢國發基金投資的綠色通道,希望扮演點火角色,催生長期市場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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