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心蓉專欄】黃銘哲《飛越東區》被拆除之後,公共藝術法治如何修補—兼談美國《視覺藝術家權利法案》的促成與判例
此次藝術家黃銘哲突遭拆除的《飛越東區》,事故中在地社群的角色、當局態度及是否涉及著作人格權等議題,都與《傾斜的弧》產生爭議多所相似,可見公共藝術在「公共」與「藝術」間擺盪的不易。《傾斜的弧》所引發的思潮具體促成了《視覺藝術家權利法案》在1990年的通過。臺灣公共藝術政策推行四分之一世紀,正有全面檢討之聲,如何約定未來作品移置、拆除的處理可能,善盡充分告知,完善機制,攸關公部門及藝術家信任的建立,現在正是梳理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