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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即抗爭:與撒烏瓦知部落合作的《植—物 新樂園》為行動計畫

藝術即抗爭:與撒烏瓦知部落合作的《植—物 新樂園》為行動計畫

「藝術即抗爭」作為特定價值的載體,可引起社會及政治改革的實踐,也可彰顯個人的生活權利及其社會正義。不僅為公共討論創造空 間,也在社會中實現民主。

坐落於桃園縣大漢溪北側新生河階地上,撒烏瓦知部落是一個規模偏小的聚落——僅有13戶人家,以及18名平均年齡60歲的長者,這些長者是擁有東岸部落生活經驗的第一代都市原住民。

不同於《我們必將勝利》計畫的一次性介入,《植—物 新樂園》為藝術家盧建銘、許淑真與撒烏瓦知部落的長期藝術計畫。從2006年起,兩位藝術家在撒烏瓦知聚落鄰近區域,執行水環境研究。2008年底進行部落水域農耕環境調查,他們時常拜訪或駐留於部落,由於這些現場的接觸機會,進而向部落長者請教傳統文化的不同面向,並開始學習阿美族語。當2009年初,部落被強拆之後,許淑真及盧建銘結合藝術、生態及部落文化,以藝術展演作為另類抗爭,成為部落快速重建的關鍵力量。

《我們必將勝利》計畫於溪州部落,為2008 台北雙年展委託製作,2008。(圖片提供/Burak Delier)

2008年末,桃園縣政府朱立倫縣長宣布「大漢溪自然生態自行車道計畫」,因自行車道的開闢將拆除撒烏瓦知聚落。縣政府在2009年2月強制摧毀整個聚落。2009年4月8日部落長者們站出來抗議,在遊行後由部落領袖在立法院前將請願書交給中央政府,並發表簡短聲明。這項聲明成為其後續抗爭的主要指導原則。

我們在這個都市裡面已經三四十年
我們居無定所
當整個國家的社會機制
沒辦法承接我們這些社會底層
處於邊緣的原住民的時候
我們選擇 自立自強
我們選擇 彼此互助
我們選擇 獨立造屋
蓋起我們的部落
蓋起我們的家園

經過幾次街頭抗爭後,居多數的部落年長者,因體力與身體狀況無法餐風露宿地持續抗爭,在部落內部會議討論後,決定改變傳統街頭抗爭的作法。他們回到被摧毀的聚落原址紮營,埋鍋造飯,從長計議,並在這樣集體同居共食的生活模式中,漸漸地凝聚意識。

這個聚落從未曾命名,在這個抗爭中被確認為「撒烏瓦知部落」(Sa’owac niyaro’)。「撒烏瓦知」(sa’owac)在阿美語的意思就是「旁邊」、「邊陲」之意,「部落」意味著承接文化傳統,並團結作為抗爭共同體。迫遷強拆的外部力量反而意外地成為凝聚內部共識,成立都市原住民部落的動力。

在抗爭的過程中,藝術家許淑真及盧建銘一路參與,他們決議讓「藝術行動成為一個宣言」,以四個方式為撒烏瓦知部落的困境發聲:「大眾傳播」、「文字發表」、「社會運動」,以及「藝術展演」,藝術展演在這個案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也將其他三個方式整合在一起,成為後續重建的關鍵。以下將討論在抗爭的階段中,《植—物 新樂園》系列計畫所扮演的特定角色與其作為。

命名為回復

首先,《植—物 新樂園》的命名隱含藝術行為的核心價值:

「植」指的是實踐,「物」則是實踐所面對的事物,而「新樂園」則是對行動群體未來行為的可能軌跡的想像,也是對未來的一種願景。

2008年,許淑真及盧建銘受邀至澳洲墨爾本,參與皇家植物園(Royal Botanic Gardens)維多利亞國家標本室(National Herbarium of Victoria)的駐村計畫。駐村期間,展出「台灣逆境植物」為主題的「撒烏瓦知部落河岸菜園植物」故事,展出植物標本的版畫,訴說阿美族善於荒野間採集食用植物的習俗,反映阿美族可食植物背後複雜深刻的故事,將部落很平常的食用植物,端上國際展覽的平台。

2009年初,聚落遭拆除後,兩位藝術家建議「T 恤計畫」,將他們研究的植物故事、版畫,連同每位族人的阿美族名字的羅馬拼音,一起印到T 恤上。一方面,這個「命名」行動呈現族人在同化政策下隱姓埋名的過去,「名字」也重新定義出部落族人的社會與文化角色。另一方面,這成為一種內部凝聚共識的方法,不論在部落、街頭、協商的政府機構、藝術展場、傳統祭典等地,皆可見到穿著特製T 恤的族人。

對於部落的第二代或第三代族人而言,這是他們首次知道他們的阿美族名字。這個計畫讓年輕人能認識自己,同時透過植物版畫圖像更瞭解部落的生態環境,是一個與自身部落文化再度連結的機會。因此,這場抗爭不再只是著眼於重建聚落,也是回復部落文化與傳承的契機。

展覽作為方法

「部落出生:菜園中誕生的撒烏瓦知部落」(台北,新樂園藝術空間,2009 年4 月18 日至5 月3 日)及「文化重建:河岸阿美的物質文化世界」(高雄,新濱碼頭藝術空間,2009 年12 月12 日至2010 年1月3 日)是以藝術空間舉辦展覽作為抗爭形式。部落居民以阿美族鄰里互助協力的傳統「Saka‑yaw」為行動方法,以再生木棧板搭建家屋,展示抗爭期間的相片、圖畫、文件、物件與影片等,邀請觀眾造訪、體驗部落生活,以及理解他們的抗爭。這些搭建的小屋既是展示的空間,也作為停留、交流與討論的公共空間。更重要的是,展覽結束後,這些建材、燈具、物資等,從展場撤除,搬移回到被拆除的部落場址,作為重建部落的物料。在此,展覽不但成為展示抗爭、對外訴說政府迫遷強拆的平台,具有象徵性價值,同時也實際達成重建物資的匯聚功能。

以上這兩個展覽獲得桃園縣提名,有機會在高雄市立美術館的台新獎入圍展覽中展出(2010 年4 月24 日至6 月6 日)。兩位藝術家以「植—物 新樂園:從菜園中誕生、河岸阿美的物質世界」為標題,在美術館內進行更大規模的建屋,展示抗爭過程,結束後拆解建材,運回部落,重建家園。展覽開幕依據阿美族傳統舉辦一場正式的房子落成儀式,儀式中部落頭目將米酒灑在搭建的家屋,象徵房子的誕生,也為部落居民祈福。在儀式之後,部落居民邀請觀眾一起同歡、歌唱、跳舞。

許淑真、盧建銘《植—物 新樂園:從菜園中誕生、河岸阿美的物質世界》獲第八屆台新藝術獎年度視覺藝術類大獎,2010 年,高雄市立美術館。(圖片提供/盧建銘)

這場開幕表演可視為展示阿美族部落文化傳統,將美術館/藝術空間的「白盒子」(white cube)場域,法國人類學家馬克.歐(Marc Augé)所稱的「非地方」(nonplace)轉化為具有生活氛圍與鮮活回憶的地方。

《植—物 新樂園:從菜園中誕生、河岸阿美的物質世界》展示都市原住民身處的社會邊緣地位,揭示部落的當代生存困境,同時也呈現採集文化所具有的原民智慧,以及與自然生態之間共生共存的永續精神。這個計畫最後獲得第八屆台新藝術獎年度視覺藝術類大獎,獲得新台幣一百萬元獎金。這個展覽製作費用成為匯聚物資的資金,再加上高額獎金,這些經費成為重建撒烏瓦知部落的主力。

共同建構家園為社會契約實踐

《建屋:一種社會契約的實踐》是2010年10月於蔡瑞月舞蹈研究社舉行的第五屆蔡瑞月舞蹈節「回到地球的家」的演出作品。除了來自部落重建的啓示之外,《建屋:一種社會契約的實踐》呼應不斷竄升的高房價,具體展現棲身之所的房屋成為擴大貧窮陰影的現實。「社會契約」來自盧梭的概念,盧梭相信一個理想社會建立於人與人之間的契約關係,也就是主權在民的思想。然而,當今的居住,是建立在住宅私有化,存在於一張房屋所有權狀的買賣契約。此計畫將共同建屋之實踐,視為建立在人與人關係之上的社會契約,提供一種可能的路徑,異於被資本綁架的既有現實結構。

依循先前的脈絡,《建屋》表演也奠基於阿美族共同建屋的部落傳統「Saka‑yaw」。鑑於「植—物 新樂園」系列展演榮獲由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所支持的台新藝術獎 ,此次以蔡瑞月舞蹈社的鄰居——「台新保代」和「台新金控」的員工為主,與部落居民共同組成快速建屋工班組織,藉由一次的集訓和一次的建屋排演,理解都市阿美族部落的營建組織,在共同身體勞動與共食經驗,產生特定部落、特殊場域、小眾合作下的表演方式。在這個共同計劃當中,台新銀行員工具有多重身份,既為參與者、表演者、文化欣賞者,也是共同建屋的勞工。而《建屋》的現場表演有三個部分:「快速建屋」、「社會考察訪談影像」和「就地埋鍋造飯」,強調日常生活與阿美族特定慶典同樣重要,並呈現「Saka‑yaw」可由部落以外的人透過理解而進行實踐。

藝術家的社會運動可以是什麼?

台新藝術獎提名觀察團主筆委員陳冠君認為:許淑真、盧建銘在藝術空間的「造屋」的行為,撼動了城市的底層,撒烏瓦知部落潛入都市人的生活縫隙,他們進行一場生存權的反侵略,以城市廢棄的模板、建材來虛擬重構部落的住所,宣稱「合法居住」的基本權。展演的本身結合族人的生活態度、文化記憶、生產勞動等,以貧窮的力量對抗著強大的資本主義,跨越了城市美學的虛飾與矯情。社會的失衡帶給我們思考與反省的機會:藝術與社會環境的依存關係?藝術工作者如何在社會運動裡辨識自我的定位?藝術行動是象徵性的,還是該挺身抗爭?

這段文字中提出許多關於藝術與社會運動之間的思考。撒烏瓦知部落之所以可以產生異於一般社會運動的模式,除了藝術家盧建銘與許淑真的參與之外,部落頭目欣契.馬躍牧師是靈魂人物,他曾經歷過鄉土神學運動,也有長達數十年在高雄爭取原住民漁工權益的社會運動經驗。他知道社會運動策略的優缺點,在部落族人大多為年長者的現實條件之下,他支持抗爭轉向,而產生後續的成果。

藝術家盧建銘也曾指出「台灣社會運動的發展有被窄化的現象」,並認為「藝術家如何產生與社會的相互影響性,就是社會運動,也是一種倫理的改變,不用遵循刻板的社會運動形象來操作」。以藝術機構之展演促成重建物資匯集,以及向外傳達自力建屋之原住民文化傳統,正是探知現實狀態條件之下,所產生的創意策略。在其中,針對不同領域進行對話,例如對於建築界提出建築營建權下放的議題、對藝術界提出放棄藝術形式的糾結、對於小眾團體(企業界)提出社會的倫理與責任等。

藝術家許淑真在座談會中指出「很多人詢問我們的創作主體,我們的創作主體是隨著我們關心的人、事、物,不停在變動當中。這幾年進行的活動有幾個重點:第一是技術內容和過程;第二是如何進行防衛被消費;第三是如何進行極低的宣傳;第四是創作極弱的藝術形式」。

由這兩位藝術家的說法來看,「藝術作為抗爭」是藝術與社會的相互影響,以較低比例的藝術形式向外傳達,更多的是以所關心的人、事、物為主體的積極行動,並且「希望取得在藝廊、美術館、舞台、論壇、學術、媒體、街頭運動的綜合效益,讓多元發聲與其有效性的社會溝通發酵,希望在改變眾人既定成俗的價值的同時,也能鬆動原有社會結構,開創社會運動新的方式與產生新的社會倫理」

簡言之,不同於溪洲部落的十年重建歷程,撒烏瓦知部落在2009年2 月強制拆除,四個月後,也就是2009 年的夏天,部落已於原地重建。2012年,包含電力、自來水與正式地址等永久基礎建設完成,撒烏瓦知部落正式成為縣政府轄下的聚落。2013 年,中原大學設計學院設計學士原住民專班成立,與撒烏瓦知部落建教合作,由部落長老教導阿美族傳統文化與實踐。2014 年末的地方選舉,一名部落族人當選為議員。

2015 年於英國曼徹斯特華人當代藝術中心(Centre for Chinese Contemporary Art, CFCCA),由我所策展的「微型小革命」(Micro Micro Revolution),《植—物 新樂園》是三個台灣的社會參與藝術計畫之一,藉由展覽、討論與展示,與英國的觀眾分享撒烏瓦知部落的故事,並與英國在地生態實踐的團隊交流。

 《 植—物 新樂園》於《微型小革命 Micro Micro Revolution》展覽,華人當代藝術中心(CFCCA),英國曼徹斯特,2015。( 攝影/呂佩怡)

撒烏瓦知部落成功地在短時間內重建自己的聚落與復振文化,從被都市計畫排除的非法違建,轉身成為生態與永續城市的模範,「植—物 新樂園」系列展演之價值在於如何將弱勢的社會狀況,轉變成正向且長久的變革。過程中,藝術行動扮演關鍵性角色,透過藝術機制轉換自力建屋的物資,提供另一種具自主性的社會反抗形式。

藝術即抗爭

探索都市原住民部落強制拆遷的議題,特別是挑戰全球新自由主義的開發邏輯。溪洲部落及撒烏瓦知部落的兩個案例,展現出抗爭如何產生不同的藝術價值。

一次性介入的《我們必將勝利》(2008)以及《我們必將勝利調查》(2010),符合全球雙年展週期中的藝術模式,在抗爭過程中幾乎沒有影響力。然而,這個計畫的價值在於《我們必將勝利》的大型旗幟是抗爭的真實物件,也是與居民合作的展現。另外,此項藝術計畫於國際刊物的出版,也有助於在地實踐與全球抗爭之間的連結。因此,《我們必將勝利》系列計畫成為生活權的宣言、持續抗爭的鼓舞,以及現身於國際社會藝術領域之中。

相較之下,《植—物 新樂園》是藝術家與撒烏瓦知部落共同進行的長期藝術計畫,有別於傳統社會運動的策略。文章中所討論的三項展演不僅是為部落境況發聲,更是透過部落的參與,將強制拆遷的現實形象化,展現部落文化的價值,同時透過展演為部落聚集重建物資。另外,這個系列計畫不只是以藝術形式進行抗爭,也是個公共論壇,將強制拆遷議題延伸至更多領域,包括生活權、生態價值、文化多樣性與部落傳承等議題。

藉由溪洲部落及撒烏瓦知部落的分析,我提出「藝術即抗爭」的概念,此概念可包含三種形式:「為抗爭所做的藝術」(art for the protest)、「用藝術抗爭」(art to protest),以及「抗爭的藝術」(art of protest)。

《我們必將勝利》(2008)僅可被視為借用抗爭機緣、為全球雙年展所做的政治藝術,向藝術圈內說話。相反的,《植—物 新樂園》系列展演是我所認為「藝術即抗爭」的具體展現。

為確保「藝術即抗爭」的價值,我認為需要有三大要素的支持:「能見度」(visibility)、「異議的空間」(a space for dissensus)及「藝術機構為框架」(art intuitions as a frame)。其一,藝術於社會運動當中是一個視覺政治議題,是一場能見度的戰爭,用以揭露社會運動的訴求。由此觀之,《我們必將勝利》及《植—物 新樂園》皆清晰呈現出邊緣都市原住民部落的急迫景況。這些藝術計畫所帶來的能見度,帶出針對強制拆遷議題廣泛討論。這種「能見度」應視為抗爭被看見的關鍵要素。

其二,法國哲學家洪席耶(Jacques Rancière)相信美學政治的主要宗旨是創造「異議」,以彰顯背後的議題,讓人看到與感受到這些議題。一如先前我與黃小燕共同著作〈藝術/運動做為公共平台的可能〉,將藝術於社會運動之價值整合為一種「藝術的擴展/延伸」,以及「公共藝術的新形式」。因此,「藝術即抗爭」進一步示範藝術如何建立出異議空間,使不同聲音並存,具有公共性質,讓人看見與聽見異議。

其三,抗爭中藝術機制——美術館、藝廊、雙年展、藝術出版品等扮演重要的角色,其原因在於藝術機構可做為公共平台,探討強制拆遷、都市原住民社群、原民文化復振等議題。溪洲部落及撒烏瓦知部落的案例,透過藝術機構在公共領域表述,體現出政治上的歧議,並且能與全球其他地方面臨類似情境的人共同分享。於此,藝術機制可視之為當代藝術與社會運動的接觸地帶,創造一個具公共性的異議空間。我認為「藝術即抗爭」不僅是個藝術世界中的象徵性異議形式,更是特定價值的平台或載體,可引起社會及政治改革的實踐,也可彰顯個人的生活權利及其社會正義。「藝術即抗爭」不僅為公共討論創造空間,也在社會中實現民主。

本文節錄自《「藝術/運動」作為公共平台:當代藝術與社會運動之間》一書(惟段落經編修,欲閱讀完整段落請參考原書)


本文節錄書籍(惟段落經編修,欲閱讀完整段落請參考原書。)

《「藝術/運動」作為公共平台:當代藝術與社會運動之間》

當代藝術與社會運動有什麼樣的關係?
是平行世界、互相衝突或是互為主體

重回轉動時代的重要時刻,一段關於藝術與社會運動交會的在地記錄。

呂佩怡( 11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