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閱讀
【想像力的政治】形式的隱蔽:ACG文化下漫畫藝術的狹窄化視角與未來

【想像力的政治】形式的隱蔽:ACG文化下漫畫藝術的狹窄化視角與未來

【The Politics of Imagination】The Concealment of Form: Narrowing Perspective and Future of Comic Art in ACG Culture

電視動畫自1962年台視開台以來就在播映,到老三台局勢底定的70年代,便有了日本動畫,如《寶馬王子》、《科學小飛俠》的國語配音播映;80年代以降日本動畫的片頭曲原音呈現,隨之成長的兒童、青少年們也意識到日本動畫、漫畫文化的產業連動。90年代後,前述的政治敵視隨著解嚴而鬆動瓦解,但這批長大後的漫畫、動畫迷群,仍面對社會對其「污名化」。於是,迷群除了開始進行論述化的工作,創作者也從自身的表現著手,以回應大眾的誤解。

「漫畫」這個媒介進入臺灣近一世紀,但彼時漫畫與今日所談及的,或許千差萬別。日治時期的「漫畫」可能更接近北澤樂天以前所引入的新聞、時事諷刺漫畫,因此我們可以見到1940年在臺日人國島水馬所繪製的的臺灣史「漫畫」是更接近單幅諷刺插畫,又或是如戰前《新新》月刊內,葉宏甲、王花、洪晁明等人所繪的簡筆插圖。

如今,說及漫畫,人們的想像或許更加多元,但仍有些曖昧不明。去年底引起軒然大波的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特優作品《帝王條款》,在分類上被歸類為「漫畫組」,但與連環圖式的「多格」漫畫有所不同,採取的造型風格也可能與一般習慣的「故事漫畫」有所差異。當然,我們習慣囊括所有被稱作是「漫畫」的形式,將之視為是媒介底下不同表現分支,而忽略了形式在歷史、政治處境下的變造與換名,甚至因為意識形態而錯接脈絡的生成而一路誤會至今。(註1)

臺灣漫畫家葉宏甲自1958年於《漫畫大王》(後改名為《漫畫週刊》)上連載的漫畫作品「諸葛四郎」系列,圖為各單行本之封面。(Public domain)

隨著媒介在不同地域的蓬勃發展,再斷裂式地傳回臺灣,這份忽視便更為順理成章。自1990年代起,由「傻呼嚕同盟」成員AIplus在中央大學的山抹微雲BBS站上開闢了「ACG_Review」版後,ACG一詞便從迷群逐步擴大到社會大眾;同時間,「動漫」的語用也隨著ACG文化的熱度,漸為華人社群採用,指涉漫畫與動畫緊密結合的作品,甚至有僅代指動畫的誤用情況。

然而,當初斷然地將「動畫」(Anime)、「漫畫」(Comics)、「遊戲」(Game)三者綁在一起探討,角度是否有些不夠嚴謹?《因動漫畫而偉大》的前言也揭示當年少女漫畫改編成「影劇」(Drama)的普遍性,但卻在概念創立初始沒被納入,這份排除立基的態度又是為何?甚至在角色消費的論述中,又能再加入「輕小說」(Light Novel)、「舞台劇」(Theater)、「電影」(Film)等媒介,使得ACG文化的內涵,從語用的選擇面來看就有本質上無法概括的瑕疵。

若我們再看向這個概念風行的巔峰期(約在1990至2000年間),也不難發現藝術圈以「動漫美學」試圖拉近與「青少年次文化」有關的群眾。2004年陸蓉之在「虛擬的愛—當代新異術」展中首次使用此一詞彙,將造型接近日本動畫、漫畫角色設計的圖像,併入討論範圍內,並提出其美學的四大特徵:青春美、敘事性、彩光藝術、跨域的異類合成。但此理解,僅能捕捉漫畫、動畫形式發展的片面,而忽略媒介自有的、長期演變所形成的豐富美學。(註2)

漫畫的情熱所面臨的敵視

但這些不嚴謹或許事出有因。「漫畫」這個語用的生成物在各國的發展,似乎都曾遭遇無情的審查、打壓或自我管束,臺灣也無一倖免,但後續發展的情況或許比起其他大國更加嚴峻。就大環境而言,「漫畫」在臺灣所面臨的輿論,既有政治上的限制,亦有社會的貶抑,儘管媒介在20世紀初期的發展,是較為大眾所接受的。首先是戒嚴時期的言論箝制,產生了不利創作的時空背景,而政治諷刺畫由遷移來臺的外省漫畫家主導,讓本土漫畫家轉向兒童漫畫,在1966年卻又遇上《編印連環圖畫輔導辦法》的落實,使得漫畫表現的發展有諸多想像力的限制。而來自社會的貶抑,或許是出於漫畫自身的發展。1950年代出版社為了呼應市場需求,而恣意描抄襲日本漫畫,加上1960年文昌出版社提出「一日一書」的策略,生產不少粗製濫造的作品,反造成社會大眾對漫畫的不尊重。又,漫畫與兒童的強烈連結,在當時也易被「大人」不看作一回事,甚至需要「家長」介入,為漫畫表現的自由埋下一層隱憂。

發起「漫畫清潔運動」的臺灣漫畫家牛哥(本名李敬光),所繪之漫畫《今日大陸》。(Public Domain)

「漫畫屬於兒童」的觀念延續到70、80年代,不同於漫畫大國同期的發展,臺灣的審查制度難以讓創作者深化作品使讀者與之成長,於是錯失了擴大漫畫內涵的機會。而盜版商在這時為了服膺需求,大量引進日本漫畫,連同需要分級的三級情色劇畫,都雜亂無章地呈現在讀者眼前。這樣的出版模式加深家長們對漫畫的疑懼與仇視,最後導致整個社會在沒有機會理解發展脈絡的情況下,將漫畫視為「情色暴力」的代名詞,並加以誅之。(註3)如1982年漫畫家牛哥發起的「漫畫清潔運動」,就將日本漫畫視為色情漫畫,大力抨擊政府審查制度的失衡,儘管日漫的內涵在當時已達到極深廣的發展。

「ACG的御宅」與「繪畫藝術性」的兩立

面對這些敵意的同時,兒童的娛樂活動也越發多元。電視動畫自1962年台視開台以來就在播映,到老三台局勢底定的70年代,便有了日本動畫,如《寶馬王子》、《科學小飛俠》的國語配音播映;80年代以降日本動畫的片頭曲原音呈現,隨之成長的兒童、青少年們也意識到日本動畫、漫畫文化的產業連動。90年代後,前述的政治敵視隨著解嚴而鬆動瓦解,但這批長大後的漫畫、動畫迷群,仍面對社會對其「污名化」。於是,迷群除了開始進行論述化的工作,創作者也從自身的表現著手,以回應大眾的誤解。

圖為大泉動漫門中的「ねりま動漫年表」的一幀,其中描繪《寶馬王子》。(Public Domain)

所以我們會看到讀者面有「傻呼嚕同盟」,先以高學歷身分的成員破除「漫畫有害」迷思,除證明其話語權的正統性外,又能符合社會大眾對學歷的崇尚;團員又再從文化評論中,帶給同好文本、價值觀、迷群行為的內涵解讀,使漫畫的討論更趨故事內容而非表現形式的深究,為的就是要向大眾展示ACG文化的「言之有物」、「不可小覷」。而80末到90年代初一批熱愛漫畫的創作者,則借用「繪畫藝術性」(註4)來深化漫畫表現性的問題,如鄭問以水墨、彩墨來擴大造型的可能,即使其作品的敘事、閱讀流暢性有待商榷;又如阿推、麥人杰等以歐美漫畫的寫實風格、高對比處理做借鏡,拉開與當時盜版日漫的距離,在畫面的風格與精細度上,下足功夫,以期能給讀者更為「藝術性」的體驗。

圖為1970年代熱播之日本動畫《科學小飛俠》之海報。(Public Domain)

這兩造的發展,在日漫當紅的近30年,各有聲勢消長,但卻非互相拉抬的關係。一方面,ACG文化普遍將漫畫與動畫視作通俗大眾化的創作型態,認為相關的產出在文化資本上,是被所謂的「高級文化」所排斥,因此與「難懂、晦澀」的「藝術」對立;於是,藝術圈的「動漫美學」論述相對於ACG迷群,顯得疏離又無法抓住文化核心。而另一方面,試圖擺脫粗製濫造的盜版日漫形象,漫畫創作者將作品靠攏「繪畫藝術」、「摒棄日漫」的心態,既無法取得廣大讀者的認同與肯定,更被視為漫畫市場的「票房毒藥」而與之站在對立面,也無法被站在文化位階至高處的藝術圈真正接納;2018年鄭問作品進入故宮展示的反彈,即是一證。

然而,這兩個方向的發展,事實上都在回應整體社會對ACG乃至漫畫的不理解,亟欲向社會大眾證明其深刻嚴肅、精緻美觀的特質,反而離漫畫「本質」的探究有一段距離,也較難反映漫畫自身即有的多樣類型發展,窄化了讀者對漫畫的視角與想像,更可能激化類型間的對立,產生相對封閉的迷圈文化。

由池田代理子所繪製的少女漫畫《凡爾賽玫瑰》,於1972年至1973年在Margaret連載。圖為《凡爾賽玫瑰》第一卷封面圖,由東立出版社出版。(Public Domain)

漫畫形式與脈絡的忽視

如果我們回到ACG誕生的1990年代,事實上漫畫形式的討論在各國都有所發展。(註6)在日本有夏目房之介的「漫畫表現論」,在其1997年著作《漫畫為什麼有趣──其表現與文法》中,揭示圖像線條、形喻等功能,也說明了閱讀引導線處理;在美國,有史考特.麥克勞德(Scott McCloud)以創作者角度、漫畫的方式,自1993年開始製作了《漫畫原來要這樣看》等書,除了說明了格與格的關係,也呈現畫風的不同與類型的廣度;法語區則有提里.格容斯帝恩(Thierry Groensteen),在1999年發表了《漫畫體系》用符號學角度爬梳了漫畫形式的基礎元素與圖像的相互連帶性,並指出「編織」效果在漫畫中的特殊性。這些著作皆為我們顯示,漫畫表現有其獨特性,與動畫、遊戲、電影極為不同,難以只就內容一概而論。

而近十多年,海外更有一波歷史脈絡的研究,試圖找出漫畫形式的起源與變化。2009年史摩德宏(Thierry Smolderen)《漫畫的誕生》(Naissances de la bande dessinée)一書中,從英國諷刺畫家威廉.賀加斯(William Hogarth)開始,討論了漫畫起源的可能性;日本的佐佐木果也在2012年發表《漫畫史的基礎問題》(まんが史の基礎問題),對照了日本早期漫畫與歐漫間的仿擬關係;無獨有偶,2021年艾克.埃克斯納(Eike Exner)出版的《美漫與日漫的起源:修正主義的歷史》(Comics and the Origins of Manga: A Revisionist History),為讀者解釋了美國早期的「聽覺」漫畫是如何影響日本漫畫成為如今樣貌。這些脈絡探究,釐清了關於漫畫形式的界定,有助打破數十年來「正統性」的誤解,甚至翻新我們對漫畫起源的認知,並重新檢討對類型的概括接納與排除。

反觀在臺灣ACG文化2000年末至2010年間的論述發展,有越發朝向「御宅學」的趨勢,引入了東浩紀的《動物化的後現代》等著,將漫畫視野帶向「資料庫消費」、「萌元素」等概念,平行地連結了動畫、遊戲,甚至是相關的虛擬圖像產業等。這的確開啟了一個文化研究的方向,也是需要持續挖掘的領域,但漫畫自身的探究,卻難以突觸,正如本文初提及的少女漫畫,是較少以御宅的語彙進行討論,也少有以角色為優先的消費行為,其讀者的文化甚至是更接近「文藝」(註7),絕非普遍認知的御宅文化活動型態。

《北齋漫畫》 (1814)是日本江戶時代浮世繪師葛飾北齋( Hokusai Katsushika)於54歲時出版的繪本畫集,全15篇,約4,000幅圖,作為當時學習繪畫的典範教材,其中包含市井百態、山水鳥獸、神佛妖怪等。(Public domain)

其他討論漫畫的可能?

時至今日,「ACG」一詞仍是主流的泛化統稱,「動漫」也沒有變成死語的跡象,但大環境的氣氛已不如30年前需要與社會做更多的澄清。90年代的迷群也來到了中年,創造了對動畫、漫畫更為友善的討論環境;新世代的消費者對ACG文化的貶抑也減少許多,甚至已成為Z世代普遍的娛樂習慣,約七成表示有收看閱讀的習慣(註8),大多也願意消費相關產品。而在近年,甚至也有播客如:尼爾喝牛奶、御宅文青相談所,與2010年代起流行的「文青」現象結合,使得ACG作品討論位置流向新的方向,成為新世代的文藝焦點。

雖然這些都可能還沒有更為深入漫畫形式核心的論述,所謂的「宅圈」也有諸多文化話語權的爭論與敵對而顯得不夠開放,但針對媒介本體的討論空間其實也逐步在擴展中。如2013年開幕的漫畫書店Mangasick,就以漫畫藝術為中心,撰寫諸多相關文章並引進海外書籍,為臺灣帶來另類的表現視野,擴大了讀者想像;也有越多媒體願意深入報導漫畫文化、訪談漫畫創作者,使之成為研究的史料。

漫畫這個表現形式雖一直為角色經濟所遮蔽,甚至在國家文化戰略下以經濟效應為目標,被視為IP發展的創作形式,但正因為世界各地的讀者與創作者不停地正視其潛能,在臺灣的我們才能逐漸找到它自身的討論途徑,並持續擴大它的邊界。


註1 日本學者宮本大人即在〈「漫畫」概念的多層化過程—從近世到近代〉一文中,闡述了「漫畫」語彙自葛飾北齋以降其內涵的變遷,以及日本首部由細木原青起於1924年撰寫的《日本漫畫史》,是如何在面對西方不可擋的強勢下,嫁接上溯漫畫起源的不正確。
註2 相關對「動漫美學」的疑慮,請參見楊佳璇在〈對於「動漫藝術」在臺灣的幾個觀察〉的批判,本文不多作著墨。詳見:https://reurl.cc/g4X20V
註3 漫畫受到貶抑的大眾心理因素或許需要更深一層的探討,本文因篇幅關係無法詳論。
註4 本文未能論及,但「藝術性」定義需要再議,不能僅以「晦澀難懂」來指涉。
註5 陳仲偉在2006年出版的《臺灣漫畫文化史》中,針對80年代漫畫比賽新人寫道:「漫畫比賽挖掘出來的新人畫力堅強,充滿個人風格,但以『畫技和藝術性』為優勝標準的創作者,普遍缺乏劇情構成的組織能力,與日本漫畫一比成為票房毒藥。」表現了他對臺漫朝向藝術性發展的質疑。
註6 針對形式的部分,李衣雲在2012年著有《變形、象徵與符號化的系譜: 漫畫的文化研究》,以文化研究的觀點梳理了海外理論並擴增史考特.麥克勞德的格與格關係。然而,依附在ACG文化的脈絡之下,其論述仍強調漫畫的敘事連貫性,而無法適用實驗漫畫、難解漫畫的討論。
註7 漫畫家竹宮惠子就曾在〈一九七〇年代的少女漫畫中藝術性的指向與其目的〉(一九七〇年代の少女マンガに おける芸術性への指向とその目的)一文中,提及少女漫畫的創作與歐洲文藝的關係。
註8 參見資策會2021年調查。

吳平稑( 1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