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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審查和比例原則:從今昔言論自由的艱難取得,向最高文化機關表達捍衛的決心

事前審查和比例原則:從今昔言論自由的艱難取得,向最高文化機關表達捍衛的決心

Prereview and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Today’s Freedom of Speech was Hard Fought For, Let It Be Known by the Highest Cultural Institution that We Vowed to Defend It

若徹底思考言論自由保障的實踐,這些案例呈現了事前審查會造成寒蟬效應和自我檢查,讓任何保障都不再具有實質意義。從歷史的言論及表達自由的演化歷程來看,議題總是在對立、衝突和兢爭中被打開,社會的韌性才能被延展,而足夠承受不同意見的共存卻不致四分五裂。

日前藝文媒體發表對於文化部人事決策的文章,遭到文化部以族群歧視之名,要求媒體道歉刪文。媒體既道歉也改掉原文用字,雖然與政界維持友善關係的媒體負責人在道歉文中提醒言論自由,但沒有再獲得任何文化部的回應,而藝文圈裡則是一片沉寂。在疫情下,幾乎全體藝文圈都仰賴文化部的紓困,這連續三次紓困預算總額龐大的經費,似乎是疫情之外,癱瘓藝文圈批判力的因素之一。而隨之發生的藝術工作者究竟是為何和遭誰除名的爭議,涉及的議題從言論自由到工作權、人格權及合作契約關係,也透露了無論是誰以甚麼理由將工作人員除名,都已經是寒蟬效應了,差別只是在這兩起互相牽動且涉及政經地位極高人士的事件裡,那些人是寒蟬?

文化部2022年1月27日發佈「有關媒體報導涉及族群歧視 文化部要求公開道歉」新聞稿截圖。(本刊資料室)

藝術是表達自由的測試機制

創作者和媒體的表達自由都屬於言論自由,為什麼重要?有什麼值得捍衛?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是人權的核心,不言而喻;但是範疇和保障、侵害的管道和舉措,是持續進級的,絕不止於國家機制對於所有言論採一律不理的姿態,就算有言論自由。保障言論和表達自由,國家必須隨時檢視限制特定表達的工具和方法是否有絕對的必要性和適切性,也就是「比例原則」(相稱性),以最小化政府政策對基本權的干預。這既然是民主的共識,代表政府和公共施政,必須檢視在什麼狀況下會壓抑表達、遏止創造力和揭露真相之公益性。

除此之外,政策應該有積極保障表達自由的法規和措施,包括提供創作、媒介媒體、傳播管道、展演所需的政策框架和設備資源,以保障「思想自由」可以成為「表達自由」。而藝術的特質和方法,如寫實、紀實、仿真、實驗、影射、顛覆、記憶、虛構、諷刺、挪用、挑釁等,方能充分測試出思想和表達自由的空間,這才是保障人文思想及創造力的真實範疇。

箝制言論的手段何其多

言論及表達自由絕不僅止於個人彼此之間和諧關係的試探,它的核心精神在於個人表達和國家限制言論之間的必要性界線,避免國家以各種限制言論的理由,一步一步地擴充權力而導致濫權。政府擴權和打壓言論的現象並非只發生在威權國家,早已民主化的社會一樣持續有言論自由的挑戰,例如以「不敬罪」(Lèse-majesté,對君王不敬罪)震懾公民表述全的泰國,即嚴重縮控了公民對政策的監督力量。至今泰國公民因此法獲罪者,最重的判決高達43年。即使言論檢肅如此嚴峻,許多泰國藝術家仍然藉由展覽或把圖像放到社群媒體上,作為突破防線的嘗試,尋求更多國際社群的注意和聲援。儘管已經有很多前仆的藝術家因冒犯皇室罪名遭到收押,後繼的藝術家仍持續以匿名方式表達憤怒。而聯合國還於2021年向泰國政府表達對人權的嚴重關切。

以「不敬罪」(Lèse-majesté,對君王不敬罪)震懾公民表述全的泰國,即嚴重縮控了公民對政策的監督力量。(©路透社)

言論自由的多樣化

作為臉書起源地和民主基石的美國,一樣出現表達遭到主管報復的案件(Bland et al v. Roberts)。2009年維吉尼亞州東區郡長羅伯茲(B. J. Roberts)在連任競選期間發現手下幾位公職人員在他的對手臉書上按讚,竟以精審預算之名將他們革職。2011這些員工告上法庭,地方法院認為按讚並非實質言論(substantive statement),不受言論自由保障。員工提出上訴,上訴法院檢視了臉書對於意見表態和政治立場具有實質影響力,於2013年翻轉了地方法院的判決,確認按讚屬實質言論,應受憲法言論自由之保障(First Amendment,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統治者對藝術家的恐懼

民主國家利用預算箝制思想,打壓異己的醜聞,最近的案例便是韓國前總統朴槿惠(Park Geun-hye)在任時的事件。2014年韓國商客船世越號(Sewol-ho)發生海難,超過三百人罹難,事件檢調發現該船的登記資料為偽造文書,而船的載運重量超過允許的兩倍。事發後許多藝文和表演界人士公開批評政府腐敗,並支持當時準備和朴槿惠競爭選舉的文在寅(Mun Jae-in)。韓國政府因此動用國家機器,幕僚長金淇春(Kim Ki-choon)和兩任的文化體育觀光部長金鐘德(Kim Jong-deok)、趙允旋(Cho Yoon-sun)蒐集了一份將近一萬人的黑名單,羅列所有批評過朴政府的藝人、作家和記者等,利用藉口刪除政府對他們的補助。同時,韓國文化部裡不配合的公務員甚至被迫提前退休。

韓國政府動用國家機器,蒐集了一份將近一萬人的黑名單,羅列所有批評過朴政府的藝人、作家和記者等,利用藉口刪除政府對他們的補助。(©韓國日報)

醜聞爆發後他們受到審判,分別被判二至三年的徒刑。法官在判決書中強調「因品味和政治權勢將特定藝人和創作者排除在藝文補助之外,是違反憲法的。」多項國際電影獎得主、《寄生上流》(Parasite,2019)和《「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A Taxi Driver,2017)的男主角宋康昊(Song Kang-ho),也在這個黑名單上。因這個不公不義的黑名單案被判刑的共有六人,是朴政府罄竹難書的連串醜聞中最諷刺的案例,因為朴槿惠曾誓言「提升韓國藝文發展,打造韓國的文化力」。

南韓前幕僚長金淇春2017年7月27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出庭。(攝影/Ahn Young-Joon,©美聯社)

言論表達自由靠藝術社群自己捍衛

而以刪減補助、箝制預算要求機關排除特定創作類型或特定藝術家者,則有美國國會和國家藝術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Arts,簡稱「NEA」)於1988至1992年一連串表達自由爭議為代表。這幾年NEA因為補助了挑戰宗教神聖性的藝術家塞拉諾(Andres Serrano)和表達同志愛慾題材的藝術家梅普爾索普(Robert Mapplethorpe),讓保守的國會議員主張以刪減NEA預算的方式來捍衛「善良風俗」。幾位國會議員甚至要求NEA建立「猥褻定義指示」,同時提議要所有申請補助的單位簽署「反猥褻保證」(obscenity pledge)。這些措施讓當時的一些同志議題及愛滋病議題的展演被迫取消或遭移除補助費用。

這個發展隨即引發重量級藝文人士的抗議,批評政府直接限制表達自由,並且以補助前簽署保證的方式做內容檢查。創作者走上街頭全美國示威,不少博物館館長和董事辭去職務,連指揮家伯恩斯坦(Leonard Bernstein)都以退回國家藝術勳章的方式表達抗議。

安德烈.塞拉諾(Andres Serrano),《尿浸基督》(Piss Christ),Cibachrome print,攝影,150×100 cm,1987。(© Andres Serrano)

而真正讓這個「事前審查」機制上法院的,是著名貝拉.勒維茨基舞團(Bella Lewitzky Dance Foundation)於1991控告NEA的「反猥褻保證」違憲(Bella Lewitsky Dance Foundation v. Frohnmayer)。加州地方法院判決認為,這種保證確實是違反憲法所保障的表達自由,也會造成創作者事先自我審查;NEA輸了這場官司後,又發明了「端正條款」(decency clause),也一樣輸掉官司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Arts v. Finley,1998),當時最高法院判決寫下的原因也是妨害言論表達自由和製造寒蟬效應。法官並提到學術及藝術表達,是維持民主社會裡文化和政治生命力的核心(because both academic speech and artistic expression reached the core of a democratic society’s cultural and political vitality)。

1989年6月30日,甫過世的羅柏特.梅普爾索普(Robert Mapplethorpe)原訂在科科倫藝術館(Corcoran Gallery)個展「完美時刻」(The Perfect Moment)被迫取消後,抗議群眾將其自拍照投影在館外牆上。 (© Frank Herrera)

另一件教科書級的案例是發生在紐約的「聳動展」Sensation)。在這個來自英國前衛藝術家的展覽中,奧菲利(Chris Ofili)的《聖母瑪利亞》(Holy Virgin Mary,1996) 呈現黑人聖母聖像,環繞聖母的圖形遠看似小天使,實際上是從色情雜誌上女性臀部與陰唇剪報的拼貼,加上大象的糞便而成。這位非洲裔藝術家以族群的文化象徵,挑釁主導西方藝術史的基督教義。作品巡迴至紐約時,激怒了紐約市長朱利安尼(Rudy Giuliani),稱作品「噁心」(sick stuff),也激怒宗教社群。

為了懲罰美術館,朱利安尼刪除布魯克林美術館(Brooklyn Museum of Art)三分之一的經費。這個手段引發眾怒,藝術家集結走上街頭抗議朱利安尼,聲勢浩大,而美術館也向市政府宣戰而告上法庭。聯邦法官葛森(Nina Gershon)裁定市政府違反了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判決寫道「從不認為市政府或市長對美術館展示什麼擁有否決權」。在法庭敗訴後,朱利安尼政府和美術館達成和解,必須恢復對博物館的資助,並禁止市政廳未來採取任何報復行為。

藝文圈應該能從上述的「艱難取得的表達自由」(hard-earned freedom of speech)案例獲取經驗,權勢機制隨時都在伺機壓抑批判的聲音。預算和補助可以哺育創造力,也可以翻覆創作者的批判意志、壓縮真相的空間。最終藝文創作者的表達自由是捍衛而來的,不是補助出來的。

克里斯.奧菲利(Chris Ofili),《聖母瑪利亞》(Holy Virgin Mary),1996,「聳動展」(Sensation)展覽現場,紐約布魯克林美術館(Brooklyn Museum of Art),1999。(© Brooklyn Museum of Art)

禁止事前審查和比例原則

上述要求藝術家和團體在申請補助前簽署的「反猥褻保證」或「端正條款」,以及以預算權逞治美術館的策展專業,都具有「事先審查」的威嚇作用。德國基本法對於言論自由的保障即包括禁止檢查制度,也禁止具檢查效果的手段。言論保障明確排除「事先審查」(Vorzensur)。若徹底思考言論自由保障的實踐,上述案例呈現了事前審查會造成寒蟬效應和自我檢查,讓任何保障都不再具有實質意義。從歷史的言論及表達自由的演化歷程來看,議題總是在對立、衝突和兢爭中被打開,社會的韌性才能被延展,而足夠承受不同意見的共存卻不致四分五裂。禁止事前審查的原則,在於保障言論表達有機會進入公共領域和輿論,能發生作用、被充分辯論,在經歷衝突後,社會才有機會檢視過時的思維、自相矛盾的論述、差異角度等,社群的包容力或承受力的界線才會被撐開。

保障言論及表達自由的更重要基礎,是對於國家權勢的限制。思想、創造力、抵抗精神是人類最核心可貴的精神資產,不可被威權和權力慾望所遮蔽和壓抑。國家和政府擁有一切資源,包括立法、警政和所有物質及非物質資源的總和。為了不至讓國家制度可以任意擴權,在有必要限制言論之處,必須檢視是否為最低限度,或符合比例原則的手段。目前文化部對於媒體和回覆創作社群疑問時,表態極為冷漠傲慢,完全罔顧中央部門和極小的媒體的權力關係,對於言論自由的影響,國家機制限制特定言論是否有一定必要性和措施的適切性。一個中央部會不應該把直接造成寒蟬效應的議題,裝成只是個人之間的恩怨且是雙向平等的齟齬,忽視權勢關係極不對等的事實,敷衍地回應輿論最關心的,絕對會影響表達自由的質問。目前,針對上述的媒體事件和除名疑雲,全台灣的藝文人士都還在等著一個符合權力比例的、有高度的回應。

吳介祥(Chieh-Hsiang Wu)( 8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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