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關注台灣藝文工作者工作權益的「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簡稱藝創工會)近日進行理監事改選,理事長由藝術家杜珮詩擔任,副理事長則由劇場工作者張吉米。其他理監事名單包括常務理事為何岡娗,理事則包括崔廣宇、方彥翔、吳其育、陳文祥、黃馨儀、高俊耀。工會的監事代表則包括,監事會召集人張雅萍,監事黃立慧、陳漢聲。
藝創工會近期特別針對《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法,鬆綁成立職業工會規範提出意見。2020、2021年相繼有音樂人、劇場工作者在工作中猝然離世,藝文工作中的職業災害事件持續發生,以及近年接連發生全球華人藝術網大規模著作權詐欺案件、廣播節目主持人「乙方」不平等授權事件,都顯現出台灣藝文工作者工作權益保障不足的困境。
雖然2020年12月10日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通過《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通過新增藝文工作者工作權益章節,一共6條。然而,4個月過去了,藝文工作者始終都盼不到《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排入院會議程審查。當前艱困的工作環境下,通過《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無疑能給眾多藝文工作者帶來基礎保障。藝創工會希望立法院各黨委員能放下當前爭議,盡快排審三讀通過《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工作權益章節,讓藝文工作者能儘快得到期盼已久的基礎工作權利保障。
焦點…
由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發佈於 2021年4月16日 星期五
藝創工會另外強調,現行法規對於新職業工會建立之限制,近10年來許多新成立的職業工會都開始擺脫過往勞健保工作的拘束,開始進行以「團結協商」為核心、爭取勞工勞動條件改善的工作。跳脫了以往社會大眾認為職業工會只是「勞健保工會」而無其它功能的印象,成為保障工人權益的勞動者組織。
藝創工會除了有自身在2009至2011年花費兩年時間克服法規限制才終於成立工會的經驗之外,2020年疫情衝擊期間也協助兩間職業工會成立。
但在職業工會成立的過程中,工會法第九條:「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之同種類職業工會,以組織一個為限」的規定,成為有勞權意識的新職業工會成立的重大阻礙。也等於在維護業界保守、單純辦理勞健保的傳統職業工會的利益,使傳統職業工會無須受到業界進步勞權力量的質疑與挑戰。因為只要主管機關願意,就可以很輕易地以「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已有同種類職業工會」駁回新的職業工會成立。
因此,藝創工會呼籲,需適度鬆綁當前組織職業工會的法規限制,例如工會法第9條第二項可由「禁止相同種類職業工會成立」改為「禁止職業工會名稱重複」等,以便具有勞權意識之勞工能夠組織業界內的新工會,取代台灣社會目前普遍大量存在保守、無作為的「勞健保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