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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藝文界 #metoo 系列報導】藝文團體與立委提4訴求,文化部與國藝會於現場回應

【台灣藝文界 #metoo 系列報導】藝文團體與立委提4訴求,文化部與國藝會於現場回應

藝創工會及藝文團體(包括:台灣視覺藝術協會〔視盟〕、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表演藝術聯盟〕、臺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紀工會〕、台灣舞蹈生態行動協會、台灣舞蹈研究學會、補破網婦女團)在記者會中提出四點訴求,要求文化部及相關部門積極防治且正視藝文環境的性騷擾/性侵害問題,並保障受害者的權益。

台灣藝文界Me too浪潮蔓延至今超過一個月,社會輿論從原本撻伐權勢性騷擾/性侵的加害嫌疑人之外,如今開始將焦點擴延到制度面的問題。在此之前,匿名團體「補破網婦女團」所發起的「藝術不染色」連署,如今更超過3600人與團體響應,其中亦針對法規面提出訴求。

為了防治藝文界的性騷擾/性侵害問題,今天(18日)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以下簡稱「藝創工會」)與立法委員王婉諭以及多個藝文團體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提出四點訴求,包括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提供受害者心理諮詢服務、成立專責委員會、審慎挹注公共資源等,要求文化部及相關部門積極防治藝文環境的性騷擾問題,並保障受害者的權益,呼籲文化部官員進行回應。

自2023年6月起,台灣藝文界爆發多起匿名、具名指控的性騷擾/性侵害案件,引發社會關注與譁然。然而,其中一些被指控的加害者,還繼續享有公家資源與權力,不僅是國家資源間接強化不平等的權力資源關係,更對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

藝創工會及藝文團體(包括:台灣視覺藝術協會〔視盟〕、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表演藝術聯盟〕、臺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紀工會〕、台灣舞蹈生態行動協會台灣舞蹈研究學會、補破網婦女團)在記者會中提出四點訴求,要求文化部及相關部門積極防治且正視藝文環境的性騷擾/性侵害問題,並保障受害者的權益。

1. 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

根據文化部去年頒布的「文化藝術事業應遵守勞動法規指引」,文化藝術事業單位應推動職場性別友善、無歧視的工作環境,需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制定預防措施及規劃補救程序。

同時,我們也呼籲文化部和轄下的各機關與場館組織,應就內部人員,及與外部藝文團隊或工作者的合作公佈性別平等或性騷防治原則與相關機制,並對長期隱匿、在#metoo運動下才曝光的權勢性騷擾、性侵害事件,採取嚴正的應對措施,以展現藝文界的社會責任。

2. 提供受害者心理諮詢服務

面對這波性騷擾事件,許多受害者感到沮喪、憂鬱,急需心理支持與關懷。我們建議文化部與衛福部攜手合作,整合心理諮商的專業資源設立專線、諮詢服務,讓受害者可以以電話、線上網站填表、電子信箱諮詢等方式,尋求專業的支持。

3. 成立專責委員會

由於藝文工作者多為自營或自由接案,遭受性騷擾時,常無法透過職場的性平委員會求助,只能依《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向警察機關報案。此程序不僅耗時耗力,也缺乏專業的諮詢和關懷,讓受害者倍感無助。

我們建議文化部參考韓國的做法,設立「藝術人保護官」和「性騷擾和性暴力受害救濟委員會」,專責處理藝文界的性騷擾案件,並為受害者提供心理諮詢和法律服務資源。對加害者施以一定的性別教育課程,避免其再犯。

4. 審慎挹注公共資源

文化部應思考運用獎補助機制之修正,避免資源挹注助長騷擾之可行性,應儘速與藝文界討論對確有性侵或性騷者獎補助之收回、停發、譴責,或其他資以嚇阻性騷擾之機制。

例如:文化部、國藝會應加強獎補助審核機制,在審核藝文團體、個人的獎補助申請時,應要求申請者提供承諾受獎後或補助期間不發生性騷擾/性侵害案件之切結書;評議補助名單時,依前項專責委員會調查之結果,或其他行政及司法機關性平事件資料,提交評審委員做是否核與或額度之通盤考量等。

藝文團體與立委提出四點訴求,要求文化部及相關部門積極防治且正視藝文環境的性騷擾/性侵害問題,並保障受害者的權益。圖片來源:藝創工會

我們期待文化部能儘速討論及協調建議事項的可行性,並定期對外公布實施進度。同時,也呼籲藝文工作者及組織,共同抵制性騷擾/性侵害行為,打造更友善的藝文工作環境。

視盟理事長何孟娟表示,非常感謝視覺藝術工作者在這段期間勇敢地站出來分享他們的故事。視盟也感謝文化部的即時回應並肯定其行動。希望具體條文能夠與專業藝術家充分溝通並盡快落實。何孟娟指出,一位藝術家的才華和成就不會因為一個獎項而被完全肯定或否定。但它代表了一個機構或單位對社會價值和責任的表態。視盟期待能夠建立一個更友善、安全的性別工作環境。

表盟秘書長廖舒寧表示,文化部應檢討補助要點,明確規範性侵或性騷擾加害人的補助撤銷或廢止的法律依據、認定標準、流程和期間,並與藝文界溝通協調。同時,應考慮加害人所屬或參與的團隊和廠商的權益和求償措施。表盟建議,若團隊總監或負責人為被申訴對象,得暫停或廢止其藝文團體身分和補助申請,並於評審時考量其性平相關資料。此外,應對受補助團隊進行性別平等的輔導、教育訓練和協助。文化部也應建立一個教育機制,支持藝文界的性別平等培訓資源,協助媒合專業性平講師和國外資源,並鼓勵公部門對於場館和業界建立騷擾零容忍的認知和行為準則。

台灣舞蹈研究學會理事長吳怡瑢指出,舞者從小就接受嚴格的舞蹈訓練,並依賴身體作為展演媒介。在公開演出、教學過程或其他跨界合作的演出中,由於界線模糊,舞者更容易受到冒犯或侵犯。此外,由於舞蹈工作者多以兼職居多,即使能夠進入舞團,但由於舞團人數較少,現行法令仍無法保障舞者免受侵害。吳怡瑢呼籲文化部和相關藝文主管單位正視舞蹈工作者的性平問題,制定更安全的舞蹈工作環境規範,並提供符合現況的申訴救濟管道。吳怡瑢也指出,由於南北城鄉差距和民風差異不同,懇請相關單位主動關懷北部以外地區的職場性平現況。也期待能邀請教育部重視藝術教育的現場性平和霸凌議題,研擬相關配套措施,讓師生雙方能夠在尊重身體界線的情況下進行教與學,從根本上防範未來的性平相關問題。

立委王婉諭表示,近期#metoo事件延燒,也為此開過很多記者會,藝文工作的樣態跟普遍受薪階級有所差異,文化部應該思考如何運用獎補助機制來嚇阻性騷擾行為,並對已經發生的案件進行嚴肅的調查和處理。她也建議文化部參考韓國的做法,設立「藝術人保護官」和「性騷擾和性暴力受害救濟委員會」,專責處理藝文界的性騷擾案件。王婉諭表示,這波#metoo事件一再的發生在各個領域當中,藝文工作者的世界,希望不是只有吶喊跟憤怒,由自己來獨自承受悲傷,也希望能夠化為改革跟進步的能量。在政策及法案上能夠給予被害者更多的支持。她將在立法院持續監督文化部的執行情況,希望文化部可以在兩個月內提出回應。

藝創工會秘書長曾福全也補充,希望文化部可以盡快處理藝文工作者心理諮詢平台,讓近期的受害者能有一個心理扶持的機制。

他們期待文化部能儘速討論及協調建議事項的可行性,並定期對外公布實施進度。同時,也呼籲藝文工作者及組織,共同抵制性騷擾/性侵害行為,打造更友善的藝文工作環境。圖片來源:藝創工會

文化部綜合規劃司司長魏秋宜回應,對於藝文界和影視界發生的性平事件,採取零容忍的態度,並已展開通則的檢討和個案的調查。文化部也在研修申訴與調查處理機制的要點,特別是放寬匿名和第三者揭露與受理的條件,並會成立調查委員會處理個案。

魏司長指出,由於預算投入獎補助的比例高,有義務和責任避免國家資源間接強化不平等的關係,並對違反勞動、性平規定的單位或個人採取相應的措施。文化部目前正在檢討一百三十幾項的獎補助要點,加入撤銷、廢止或追回補助款的規定,並考量參與工作人員的權益。文化部也在主動檢視受補助的單位或個人是否涉及性平案件,並將在盤點要點時進行處理。此外,文化部也會與衛福部、教育部等相關部會進行溝通和資源共享,以落實性平政策。文化部也承諾未來會在三個月內提出規劃來進行溝通交流與回應。

國藝會副執行長李拓梓回應,國藝會與文化部的態度一致,採取零容忍的立場,文化部前陣子已責成國藝會需在兩個月內針對獎補助與相關訴求進行回應,由於該問題具有一定的複雜度,目前已與律師進行討論,包括合約載明等細節的方向也正在研擬,並持續搜集各方的專業意見當中。

【出席單位】

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 理事長 張吉米

表演藝術聯盟 秘書長 廖舒寧

台灣視覺藝術協會 理事長 何孟娟

台灣舞蹈研究學會 理事長 吳怡瑢

臺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秘書 劉璧嘉

立法委員 王婉諭

文化部:

文化部綜合規劃司司長魏秋宜

文化部綜合規劃司科長王瑞雯

文化部人事處專門委員葉雪梅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副司長呂美莉

文化部藝術發展司專門委員劉美芝

國藝會副執行長李拓梓

國藝會業務組總監陳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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