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閱讀
【蕭文杰專欄】士林官邸舊營舍突遭拆除——談威權視角的國定古蹟蔣介石與宋美齡士林官邸

【蕭文杰專欄】士林官邸舊營舍突遭拆除——談威權視角的國定古蹟蔣介石與宋美齡士林官邸

【Column by Hsiao Wen-Chieh】Shilin Residence’s Old Guard Post Demolished Unexpectedly: On National Historical Monuments from an Authoritarian Perspective - Chiang Kai-Shek and Soong Mei-Ling’s Shilin Residence

「士林官邸舊營舍突遭拆除」事件引發對國定古蹟保存與《文化資產保存法》執行的質疑。該營舍位於文化資產範圍內卻未經完整審議即遭移除,凸顯制度爭議。長期以來,士林官邸的文化資產論述偏重蔣中正與宋美齡相關的核心居所與紀念空間,周邊軍事與警衛地景則被忽略,此次事件也再次突顯選擇性保存的問題。

臺灣的文化資產當中跟威權治理時期黨國有關的比例非常高,其中蔣介石、蔣經國有關係的官邸或行館是這類文資中的多數。

解嚴之後蔣介石、蔣經國的官邸、行館被民主化的公民要求開放,大多數也成為中央或地方政府審定的「文化資產」,本來這是揭開官邸神秘面紗的最佳時刻,「蔣介石與宋美齡官邸」20多年前的國定古蹟文資審議,尚未納入「全貌保存」的概念,致使古蹟保存僅止於局部建物的留存,進而強化以人物紀念為導向的詮釋框架。

公園路燈管理處在士林內放置供遊客拍照打卡的鳥居,或許許多遊客喜歡,卻忽略這並非蔣家官邸的真實樣貌。(攝影/蕭文杰)

加上歷年來經營管理者也刻意將其形象美化,例如蔣介石與宋美齡官邸由戒嚴時期的私園轉變成民眾休閒的公園後,使用單位市府公燈處種植了號稱浪漫的鬱金香,擺上了荷蘭造型的風車、提供仿日本的大紅色鳥居供市民拍照打卡休閒、刻意漠視軍事地景的保存……這樣的作法或許博得某些民眾喜歡,卻讓我們忽略這裡曾經是戒備森嚴,防禦無懈可擊,一般常民無法接觸的神祕軍事地景,因此本文是由威權視角來審視這一類兩蔣足跡下的文化資產。

現在常民口中的士林官邸有一個正式但是略為冗長的文化資產正式名稱叫做:「蔣中正宋美齡士林官邸」。

士林官邸正房(正館)的興建可溯至民國38年9月,時任臺灣省主席的陳誠提出在農業試驗所士林園藝試驗支所內興建「士林賓館」,39年3月31日蔣介石與宋美齡遷入。(資料來源:國家檔案局)

「蔣中正宋美齡士林官邸」與其它民主化、法制化的官邸最大不同是,官邸通常是指發配給首長級官員的居所,一座首長官邸通常是歷任首長使用,以美國總統官邸白宮為例,總統上任時入住,卸任時搬離,不過蔣中正一直擔任總統到死,光是在臺灣他就蟠踞了這座官邸26年,後面沒有任何總統使用。

陽明山美國大使藍欽住宅與蔣介石的「草山行館」只有一步之遙,地上還有美國的界碑,依照國際慣例,大使居所管轄權仍屬該國,所以設有「美國」界碑。「草山行館」外有防空壕通道,可輕易到達此處,因此地方人士質疑,這是蔣介石的逃生路徑。(攝影/蕭文杰)

蔣中正在臺的居所數量非常龐大,許多是承繼日治時代皇室的「貴賓樓」或日藉商賈留下的「別墅」,這類建築的特別是品質精緻,他在中國下野敗逃來臺,最初居住的陽明山草山御賓館及日治時期的糖業株式會社別墅(後稱草山行館)就是這樣的案例。

1949年,時任臺灣省主席的陳誠提出在日本時代的士林園藝試驗支所興建「士林賓館」,這個「士林賓館」就是官方現在所說的「蔣中正宋美齡士林官邸」,簡稱「士林官邸」。

蔣中正與宋美齡於1950年3月31日搬遷入「士林官邸」,這裡成為蔣中正、宋美齡在臺灣居住最久的居所。

兩蔣在臺居住地建築共同的特徵

角板山賓館建築體附近增設有戰備隧道,供蔣介石避難及充臨時指揮所。(攝影/蕭文杰)
中興賓館地下通道。(維基百科)

處絕佳景緻,講風水,強調家鄉山水景緻的鄉愁懷念,重視隱蔽性,將住所要塞化、堡壘化是蔣介石和蔣經國在選擇官邸、行館……的特色。

延續日治時代皇室,商賈留下的「別墅」,將其改建為臨時總統官邸或是行館的,除了上述的草山御賓館、草山行館之外,尚有西子灣賓館、澎湖第一賓館等。

另因為蔣中正個人鄉愁懷念,將貌似其故鄉的地點改名,並興建行館的有慈湖「洞口賓館」(慈湖陵寢)、頭寮賓館(大溪陵寢)……。

位於陽明山的地下總統府,可藏600個侍衛,內部設有蔣先生的臨時辦公室,此為類似中山室的空間。(攝影/蕭文杰)

狡兔三窟,事先安排逃生路線或是戰備通道……是蔣家官邸、行館的特色。例如草山行館有密道通往上方美國大使藍欽的住家;陽明山有防核爆、可藏600人的地下總統府、有反空降堡、40砲陣地;角板山有防禦用的戰備隧道;後慈湖行館有所謂號稱防核與生化武器攻擊的指揮所……。因此將這一類建築皆漆為青綠色、周遭廣設有反空降設施、防砲陣地、明崗暗哨、建有巡守步道、掩體、壕溝、停機坪、地下戰時指揮所、地道、散兵坑及發電機等軍事設施也就不足為奇。

陳誠利用福德洋圳將官邸與外界分開,福德洋圳可以形成類似護城河的效果。(攝影/蕭文杰)

士林官邸是蔣介石在臺灣最常使用的住所,當然防禦工程非常堅固嚴密,首先原本清代士林先民灌溉農田的福德洋圳,在1950年之後,成為士林官邸的護城河,早期周邊土地管制開發利用,樓層不得超過兩層樓,入口茂林遮蔽,隱密且神祕。

再根據《士林官邸三十年 陳宗璀回憶錄》一書指出,官邸可分為山區與平地兩部分,山區為警衛部隊營房與崗哨位置;平地為總統公館及侍從人員住所。為便於警衛,四周架設有電網與鐵絲網,所以「士林官邸」,實際上是指鐵絲網以內地區而言,面積約五‧二公頃,山區約二十公頃,合計為二十五公頃。(註1)

郝龍斌曾經說:官邸前的綠色小屋是他父親擔任侍衛長時的居所。(攝影/蕭文杰)

郝柏村之子郝龍斌17歲時曾進入士林官邸,他指出官邸內有網球場(註2),官邸前的綠色小屋是他父親擔任侍衛長時的居所,在裡面住了4年半。

位於泰北高中附近,看似涼亭的建築物其實是一個上下兩層的崗哨,負責管制進入福林路的通道,下方崗哨特別隱密,不過此崗哨不在國定古蹟範圍。(攝影/蕭文杰)
上方崗哨內部樣貌。(攝影/蕭文杰)

另外蔣介石侍衛曾經說:蔣介石的安全防護,真是滴水不入。他一出巡,先是福山指揮部的憲兵派出一個連,全副武裝趕到蔣先生預定到達地點,同時,情報局特別警衛組與警官隊員會同沿線軍警部署警戒網,護衛蔣先生走出官邸時,各項軍憲警安全部署已全面就位。我們便衣組雖名為便衣,仍配備火力武裝,沿襲大陸時期的標準配置,每人配有一枝卡賓槍及兩把白朗寧手槍;侍衛人員則配備兩枝手槍,並配置火力較強的重武器。隨扈出行時,通常將長槍置於長葫蘆狀黑箱中,隨車攜行,僅在緊急情況下取出使用。

昔日保護蔣介石的侍衛眷村大多已經拆除,此為少數留存負責園藝工作人員的眷舍。(攝影/蕭文杰)
昔日眷舍的門柱是少數留存的地景。(攝影/蕭文杰)

由士林官邸地景分析,官邸與負責官邸安全的憲兵梅莊營區(熱帶醫學研究所士林支所)相連,實際上這兩處的地景是一體的,1957 年 5 月 21 日,參謀總長彭孟緝簽呈蔣中正總統,興建神秘的士林至圓山隧道(110 通道),由士林官邸可藉由隧道到達緊急及戰時最高指揮中心圓山指揮所(註3)。

士林官邸附近的防空砲陣地,昔日有7座,今日僅剩雨農市場附近一座,已經成為民宅。(攝影/蕭文杰)
此景位於劍潭山,昔日也因為鄰近士林官邸管制,刻有「毋忘在莒」。(攝影/蕭文杰)

士林官邸旁有黨政高官張群故居,及以軍犬聞名的松園(位於泰北高中後方),山丘上的復興廣播電臺建於1958年,作為反制中共統戰的宣傳設施,主要功能在於阻斷對岸廣播訊息的傳播。官邸附近設有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及多處眷村,並實施上空禁飛管制,周邊亦配置7處高砲砲臺,以維護安全。綜合上述軍事部署,構成士林官邸的整體面貌。

士林官邸國定古蹟指定的缺失與不足

舊營舍外圍有木籬區隔,導致一般遊客不了解全貌,此舊營舍外圍解說牌仍在,但建築遭到市府拆除。(攝影/蕭文杰)

2026年3月初,國定古蹟「蔣中正宋美齡士林官邸」古蹟定著土地範圍內的舊營舍在無預警的狀況下遭到使用單位臺北市政府公園路燈管理處拆除,熱心的發現者表示已經跟臺北市警局報警,但是已逾數週,至今卻未聞市警局後續處理。筆者雖已經通報國定古蹟主管機關文化部,文化部也未派委員現勘,這消極做法,凸顯文化保存政策上的問題。

舊營舍內部榫接檜木地板。(攝影/蕭文杰)

首先國定古蹟定著土地範圍與國定古蹟本體在《文資法》的認定並不一樣,2005年公告的國定古蹟「蔣中正宋美齡士林官邸」的古蹟本體,在偌大的國定古蹟定著土地範圍園區內其實僅有4棟具有古蹟身份,分別是正房(又稱正館)、招待所、凱歌堂、慈雲亭,這種20多年前,只看重單點建築,強調權貴的政治與生活地景保存方式,就現今的文化資產保存角度來看是十分落伍, 我個人認為當時的國定古蹟指定至少忽略下面三點:

  1. 士林官邸曾經是日本時代的臺灣總督府「士林園藝試驗支所」目前仍有遺構與特色植栽,只強調蔣介石夫妻政治活動與生活,是忽視地景與歷史的延續性。
  2. 「蔣中正宋美齡士林官邸」的國定古蹟全貌也應該包含戒備森嚴的神祕軍事文化地景,如營舍、衛哨、眷村、砲塔等相關生活地景。如屋頂12角狀的建築,是呈現黨徽造型,不過管理單位卻稱其為八角亭,顯然管理單位不了解其價值。
  3. 「蔣中正宋美齡士林官邸」是威權時期蔣家的隱密私園,內有仿凡爾賽宮的西式庭園、中式庭園、新蘭亭、專屬菜園,其景觀呈現出蔣家政權與地景的互動,園藝所的功能由日本時代果樹樹苗培植,轉變成提供蔣介石夫妻賞美玲蘭、大立菊、玫瑰、牡丹……的場域(註4),這樣地景應該以文化景觀視之,而特色植物的栽種,是一種特殊的農業文化資產知識,可惜這類農業文化資產國人理解有限。

拆除舊營舍的法律問題

臺北市政府任意拆除舊營舍有何法律問題?首先舊營舍雖非國定古蹟本體,但是屬於國定古蹟保存區範圍,依據文資法34條、35條,文資法施行細則22條,其工程需要應先徵求中央主管機關之意見,進行審議,臺北市政府顯然並未依法行政。

公民林啟生在2020年6月將士林官邸全區提報文化景觀(包含被拆的舊營舍),經臺北市政府李乾朗、薛琴、王惠君、蔡元良、蘇英敏5位委員共同會勘決議是具文化資產價值「列冊追蹤」,卻遲遲未審議,根據「列冊追蹤相關辦法」必須6個月內作出決議,臺北市文化局延宕逾期多時,顯然違法。

且已列冊追蹤案件,如遇有營建工程、開發行為或其他危及保存之情形時,應依《文資法》第 17 條、第 18 條、第 19 條、第 61 條所定審查辦法辦理審議,這是臺北市政府應作為而不作為。

北市府風聞事態鬧上媒體,推稱已依《文資法》第15條完成文化資產價值評估「屋況不佳、難再修復」,繼而認定「不具文化資產價值潛力」,但北市府至今都沒拿出文資審議會議紀錄,提報人林啟生也從頭到尾被蒙在鼓裡,這顯然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5條:「主管機關應通知提報之個人或團體、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所以此會議應視為無效之會議。

舊營舍內部昔日留有文物,但已經遭到臺北市政府移除。(由士林文史愛好者提供)
舊營舍內部昔日留有文物,但已經遭到臺北市政府移除。(由士林文史愛好者提供)

被拆的舊營舍,文化部才發包委託中國科大調查研究,才打算將這些營舍進入國定古蹟擴大範圍文資審議,如今市府將其強拆,在審議前將其拆光,是與中央文化部對抗。

北市府指出:「林啟生曾於2020年提報『舊營舍』為文化景觀,市府目前已陳報到文化部審議,文化部則著手製作文化景觀調查研究計畫中……」。然而依據現行《文資法》,此類案件原則上屬地方政府文化局列冊追蹤與審議之權責範圍,若由中央主導審查,則其權責分工與程序仍有待進一步釐清。

筆者致電文化部查證,文化部表示曾補助臺北市進行舊營舍相關調查研究,並指出市府相關說法與實際情況有所出入。

列冊追蹤的潛力文資拆除就難以挽回,公民徒留遺憾,筆者也要在此問北市府:清明節前夕,為何仍將列冊追蹤中的相關文化資產剷除?若僅保留具象徵性的建築,而拆除昔日官兵所構成、維繫整體運作的舊營舍,是否反而使歷史地景的完整性被切割,也讓我們不得不思考,這段威權歷史是否正以選擇性的方式被重新呈現。


註1 現在的國定古蹟降屆時與宋美齡官邸保存區僅12公頃左右,顯然不到原先的一半。

註2 約略位置在今日生態池附近。

註3 軍事管制不開放。

註4 宋美齡喜歡牡丹,牡丹要冷才開花,所以牡丹花由林務局負責培育,種在南投縣信義鄉的西巒大山牡丹園,每每開花前要把花送到官邸,供其觀賞。

蕭文杰( 112篇 )

大學擔任兼任助理教授,研究專長為美術史、文化資產。思想受殷海光「是什麼,就說什麼」影響。搶救文資是主要日常,教書、寫文章是餬口。自認文章針砭時弊,一不小心就變成了各地政府頭痛的文化恐怖份子。

查看評論 (0)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